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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安县石门地质公园景区管理所2024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 融安县林业局  |   发布日期: 2025-08-29 15:27   

   

第一部分:石门地质公园景区管理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石门地质公园景区管理所2024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石门地质公园景区管理所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石门地质公园景区管理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有关地质公园保护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依法保护地质园内自然环境、地质遗迹资源、文物古迹、古树名木和其他景物的保护与管理。

(二)开展地质公园内地质遗迹资料调查、评价和环境监测,对典型的地质遗迹和地貌景观建立档案,加强保护。

(三)对地质遗迹实施巡查保护,协调有关部门依法查处盗挖、倒卖地质遗迹资源的违法行为。

(四)制定地质公园的各项管理制度,管理在地质公园内从事的各项活动。

(五)监督在地质公园内经批准开展科研、考察、学术交流、旅游开发和影视外景拍摄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的行为。

(六)负责地质公园《总体规划》和建设项目的编制和报送审批,并组织实施。

(七)负责地质遗迹项目建设资金筹措和管理使用。

(八)开展科研、科普教育活动,普及地球科学知识,挖掘地质公园科学内涵,促进公众科学素质提高。

(九)加强地质公园地学导游人员的培训,提升旅游品位,促进地方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

(十)指导、协调相关单位开展地质资源保护和宣传工作。

(十一)完成县林业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融安县石门地质公园景区管理所是融安县林业局管理的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编5名,实有4人

第二部分:石门地质公园景区管理所2024年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石门地质公园景区管理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石门地质公园景区管理所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4年度总收入51.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1.6万元, 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3.25万元,增长34.55%。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1.6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3.25万元,增长34.55%,主要原因是社保缴费基数调整人员经费增加

(二)本部门2024年度总支出51.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51.6万元, 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3.25万元,增长34.55%。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社保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支出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16万元,增长18.77%,主要原因是社保缴费基数变动,经费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2.4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临聘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2023度决算数增加2.38万元,增长7933.33%,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变动经费增加

3.农林水支出38.3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公务接待等项目支出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6.23万元,增长19.38%,主要原因是福利费差旅费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3.48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3.4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住房补贴缴费基数变动缴纳费用增加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49.58万元,支出决算为5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07%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3.25万元,增长34.55%。其中:基本支出51.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80505。年初预算为4.89万元,支出决算为4.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80506。年初预算为2.45万元,支出决算为2.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101102。年初预算为2.41万元,支出决算为2.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2130204。年初预算为36.16万元,支出决算为38.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11%。决算数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增发基础绩效奖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210201。年初预算为12.77万元,支出决算为3.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1.6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48.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1%。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85%。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024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五、2024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0.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05%,比上年减少0.0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接待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8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2024年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平均每辆公务用车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89%, 比上年减少0.01万元,原因是2024年接待减少。主要用于开展接待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次,人次7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0;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用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县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本级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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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安县石门地质公园景区管理所2024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融安县林业局  发布日期:2025-08-29 15:27 

   

第一部分:石门地质公园景区管理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石门地质公园景区管理所2024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石门地质公园景区管理所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石门地质公园景区管理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有关地质公园保护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依法保护地质园内自然环境、地质遗迹资源、文物古迹、古树名木和其他景物的保护与管理。

(二)开展地质公园内地质遗迹资料调查、评价和环境监测,对典型的地质遗迹和地貌景观建立档案,加强保护。

(三)对地质遗迹实施巡查保护,协调有关部门依法查处盗挖、倒卖地质遗迹资源的违法行为。

(四)制定地质公园的各项管理制度,管理在地质公园内从事的各项活动。

(五)监督在地质公园内经批准开展科研、考察、学术交流、旅游开发和影视外景拍摄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的行为。

(六)负责地质公园《总体规划》和建设项目的编制和报送审批,并组织实施。

(七)负责地质遗迹项目建设资金筹措和管理使用。

(八)开展科研、科普教育活动,普及地球科学知识,挖掘地质公园科学内涵,促进公众科学素质提高。

(九)加强地质公园地学导游人员的培训,提升旅游品位,促进地方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

(十)指导、协调相关单位开展地质资源保护和宣传工作。

(十一)完成县林业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融安县石门地质公园景区管理所是融安县林业局管理的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编5名,实有4人

第二部分:石门地质公园景区管理所2024年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石门地质公园景区管理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石门地质公园景区管理所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4年度总收入51.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1.6万元, 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3.25万元,增长34.55%。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1.6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3.25万元,增长34.55%,主要原因是社保缴费基数调整人员经费增加

(二)本部门2024年度总支出51.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51.6万元, 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3.25万元,增长34.55%。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社保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支出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16万元,增长18.77%,主要原因是社保缴费基数变动,经费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2.4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临聘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2023度决算数增加2.38万元,增长7933.33%,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变动经费增加

3.农林水支出38.3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公务接待等项目支出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6.23万元,增长19.38%,主要原因是福利费差旅费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3.48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3.4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住房补贴缴费基数变动缴纳费用增加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49.58万元,支出决算为5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07%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3.25万元,增长34.55%。其中:基本支出51.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80505。年初预算为4.89万元,支出决算为4.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80506。年初预算为2.45万元,支出决算为2.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101102。年初预算为2.41万元,支出决算为2.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2130204。年初预算为36.16万元,支出决算为38.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11%。决算数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增发基础绩效奖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210201。年初预算为12.77万元,支出决算为3.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1.6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48.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1%。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85%。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024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五、2024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0.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05%,比上年减少0.0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接待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8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2024年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平均每辆公务用车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89%, 比上年减少0.01万元,原因是2024年接待减少。主要用于开展接待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次,人次7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0;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用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县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本级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