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融安县委员会2024年部门决算
共青团融安县委员会
2024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共青团融安县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共青团融安县委员会2024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共青团融安县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共青团融安县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团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是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之一。共青团融安县委机关的主要职责是:
(一)领导全县共青团工作,组织全县共青团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开展工作,在全县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党的助手作用。
(二)负责研究指导全县团的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推进全县团的基层组织建设。组织和带领全县青年创业创新,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的作用。
(三)协助党组织管理各乡(镇)、县直各团委(团工委、团总支、团支部)书记,培养、选拔、推荐、表彰团干部和团员青年。
(四)围绕县委、县人民政府中心工作,负责指导并组织实施全县青少年的思想理论教育工作。负责协调指导团的新媒体舆论阵地建设和网络舆论引导工作。
(五)负责全县共青团工作和青年工作的理论研究。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反映青少年思想状况,参与协调处理各种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
(六)参与制定全县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和青少年工作方针、政策,对青少年活动阵地、青少年服务机构的建设等事务进行规划和管理。
(七)指导和帮助少先队工作委员会开展工作,协助教育部门做好中、小学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加强对青年社会组织的指导和管理。
(八)负责全县青年统战工作,负责全县青少年外事和县外青少年友好交流工作。
(九)承担县委、县人民政府以及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一)共青团融安县委员会机关设下列内设机构1个:
办公室。负责协调和承办共青团融安县委机关日常事务。负责全县共青团的组织建设、宣传教育、青年发展、青年社会联络,共青团员、少先队员的指导管理,以及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青少年事务等工作。
(二)共青团融安县委员会机关下辖事业单位1个,单位名称:融安县青少年发展服务中心,为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能如下:
1.负责建设青少年校外教育活动阵地并指导开展青少年培训工作,开发青少年文化、体育、科技、信息、法律等服务项目,搭建青年交友和就业服务平台,提供婚恋交友、就业帮扶、创业指导等服务;
2.负责青年社团事务管理,培育青年社会组织,创建青少年社会事务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组建稳定的青年志愿服务队伍;
3.承担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青少年权益维护职能,负责完善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制度,提供困难帮扶、法治教育、法律援助、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等专业服务;
部门人员编制总数为7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全额事业编制3人。2024年末实有财政供养人数5人,其中行政在职2人,事业在职3人。
第二部分:共青团融安县委员会2024年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共青团融安县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共青团融安县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4年度总收入193.9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93.94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34.5万元,下降15.10%。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3.94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34.5万元,下降15.10%,主要原因是2024年1名行政编制调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与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
5.其他收入0万元,为部门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与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
6.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与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
7.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与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
(二)本部门2024年度总支出193.9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93.94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34.5万元,下降15.10%。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5.55万元:主要用于群众团体事务、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其他群众团体事务,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42.62万元,下降20.47%,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2024年项目经费未能及时支付。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7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缴纳,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3.74万元,增长33.88%,主要原因是支付2023年应支未支人员经费。
3.卫生健康支出6.36万元:主要用于医疗生育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缴纳,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62万元,增长34.18%,主要原因是2024年缴费基数提高。
4.住房保障支出7.26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纳,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52万元,增长53.16%,主要原因是2024年缴费基数提高。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53.99万元,支出决算为193.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94%,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34.5万元,下降15.10%。其中:基本支出83.62万元,项目支出110.32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2901。年初预算为27.18万元,支出决算为29.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7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发放2023年奖励性补贴。
2.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2902。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8.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活动经费未计入年初预算。
3.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2950。年初预算为22.97万元,支出决算为25.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4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发放增量绩效奖。
4.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项)2012999。年初预算为62.81万元,支出决算为21.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2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经费未能及时拨付。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80505。年初预算为10.57万元,支出决算为9.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6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行政在编人员减少。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2080506。年初预算为5.29万元,支出决算为4.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3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行政在编人员减少。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101101。年初预算为3.63万元,支出决算为3.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2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行政在编人员减少。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101102。年初预算为1.54万元,支出决算为1.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4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剂其他预算指标。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101103。年初预算为2.14万元,支出决算为1.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8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210201。年初预算为7.93万元,支出决算为7.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5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行政在编人员减少。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3.62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76.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43%。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6.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63%。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支出。2024年,本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平均每辆公务用车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4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4.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50.5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行政在编人员减少。比2023年决算数减少2.26万元,下降34.77%,主要原因是行政在编人员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50.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45.6%。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从评价情况来看:
项目1: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经费,当年预算金额5万元,全年执行数0万元,预算执行率0%,自评得分90分,自评等级:一等;
项目2:县级西部计划项目经费,当年预算金额45.31万元,全年执行数21.52万元,预算执行率47.49%,自评得分97.37分,自评等级:一等。
主要扣分原因都是因财力紧张无法部分或全部拨付项目款。
2.绩效自评结果情况。
我单位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共涉及项目预算金额50.31万元。我单位主要的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情况为:
县级西部计划项目经费自评综述:全年预算数45.31万元,执行数21.52万元,执行率为47.49%,自评得分为97.37分。项目绩效目标总体完成情况良好,完成预期设定的绩效目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资金不到位,导致部分绩效目标勉强完成,下一步将会积极争取项目资金。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公开附件。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用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县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本级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