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安县青少年发展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决算
融安县青少年发展服务中心
2024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融安县青少年发展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融安县青少年发展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融安县青少年发展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融安县青少年发展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建设青少年校外教育活动阵地并指导开展青少年培训工作,开发青少年文化、体育、科技、信息、法律等服务项目,搭建青年交友和就业服务平台,提供婚恋交友、就业帮扶、创业指导等服务;
(二)负责青年社团事务管理,培育青年社会组织,创建青少年社会事务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组建稳定的青年志愿服务队伍;
(三)承担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青少年权益维护职能,负责完善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制度,提供困难帮扶、法治教育、法律援助、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等专业服务;
(四)完成团县委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为县团委二层事业单位,属群众团体独立编制机构1个,独立核算机构1个。年末事业编制数3人,年末实有人数3人。
第二部分:融安县青少年发展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融安县青少年发展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融安县青少年发展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4年度总收入34.0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4.06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3.91万元,增长12.97%。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06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3.91万元,增长12.97%,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增量绩效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收入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5.其他收入0万元,为部门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6.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7.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二)本部门2024年度总支出34.0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34.06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3.91万元,增长12.97%。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3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运行,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75万元,增长12.15%,主要原因是发放事业单位增量绩效和奖励性绩效工资。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社会保险缴纳,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62万元,增长15.23%,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增加,导致支出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1.6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31万元,增长23.31%,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增加,导致支出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2.34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纳,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22万元,增长10.38%,主要原因是当年缴费基数调整。
5.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6.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5.74万元,支出决算为34.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30%,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3.91万元,增长12.97%。其中:基本支出34.0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2950。年初预算为22.97万元,支出决算为25.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4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80505,年初预算为3.12万元,支出决算为4.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0.3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剂其他指标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2080506。年初预算为1.56万元,支出决算为1.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能及时下拨。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101102。年初预算为1.54万元,支出决算为1.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4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剂其他指标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2210201。年初预算为2.34万元,支出决算为2.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能及时下拨。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06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31.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33%。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68%。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次数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加0万元,原因是公务接待次数少。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2.绩效自评结果情况。
本部门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用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县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本级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