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安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融安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融安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决算报表
第二部分:融安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融安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融安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1.主要职能。
融安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是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管理的副科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是:
(一)协助我县相关部门做好涉及退役军人组织关系、行政关系和档案审核移交等相关工作。指导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和村 (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配合基层党组织做好退役军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二)协助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来访来信办理工作,以及政策解答、权益咨询、心理疏导、法律服务和涉退役军人舆情的收集、引导等工作。
(三)组织开展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各类培训和退役士兵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等工作,提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和政策咨询,收集汇总有关数据资料;分析本县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形势,搜集和发布用工需求,提供就业创业指导和帮扶项目推荐和职业介绍等服务,协助主管部门开展自主就业退役军人招聘会、推介会等。
(四)协助做好我县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优抚待遇事项落实,动态掌握我县生活存在特殊困难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基本情况,多渠道筹措资金,针对性做好帮扶援助工作。
(五)协助做好军属、烈属、伤病残退役军人、带病返乡退役军人服务等事务性工作。
(六)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服务保障,协调办理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退役金、社会保障、档案接转保管等事项。
(七)协助开展全县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数据采集、资料管理、汇总分析和报送等工作。
(八)负责全县革命烈士史料编纂和场馆管理等工作。
(九)完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融安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三)融安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负责拟订工作制度、计划、总结和相关综合性材料,承担公文审核、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印章、信息、安全、工会、新闻宣传等工作,承担综合性事务。(二)业务股。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接收、管理和备份工作。协助做好优待证、伤残人员证等发放和年度审核相关的事务性工作。
第二部分:融安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融安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融安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4年度总收入124.63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24.63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6.95万元,增长15.74%。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4.63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本部门2024年度总支出 124.6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24.63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6.95万元,增长15.74%。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7.3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5.05万元,增长14.03%。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等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6.87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93万元,增长28.1%,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3.住房保障支出10.46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3.06万元,增长40.8%,主要用于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0.03万元,支出决算为124.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27 %。其中:基本支出124.6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80505。年初预算为11.11万元,支出决算为13.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7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2023年12月份干部职工社保未在当年缴纳,年中调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80506。年初预算为5.55万元,支出决算为6.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7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2023年12月份干部职工社保未在当年缴纳,年中调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82850。年初预算为79.55万元,支出决算86.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5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是在职人员2023年12月份干部职工社保未在当年缴纳,年中调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101102。年初预算为5.48万元,支出决算6.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3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12月份干部职工医疗保险未在当年缴纳,年中调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210201。年初预算为8.33万元,支出决算10.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5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12月份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未在当年缴纳,年中调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4.63 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16.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62%。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 %。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0.2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主要用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来调研、检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批次4次,人次32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机关运行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原值0万元,累计折旧0万元,账面价值共计0万元。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2项目资金0.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2个项目自评得分为0 分,财政资金紧张没有支付。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1、由于人员少,完成工作所涉及的政府购买服务的政策、法规及程序等方面知识还有待加强。2、2024年度我局转移支付绩效目标基本未发生偏离,但是还存在着部分不足,如工作人员业务知识薄弱。下一步将通过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学习,使各项目能及时实施。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公开附件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用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县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本级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