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融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融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融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融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融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县人民政府对辖区内建设工作行使监督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该县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的监督管理、县城规划区域的规划、建设、管理,审核并监督全县工程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报建、报监工作,液化气的经营审批和管理。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部门决算单位由融安县建设局本级、融安县住房制度改革管理中心、融安县新型墙体材料改革管理中心、融安县燃气管理站、融安县建筑工程招标管理站、融安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融安县房产管理所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融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融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融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4年度总收入10,437.5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307.94万元), 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5576.25万元,增下降34.82 %。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237.6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363.6万元,增长7.46 %,主要原因是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支出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70.33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5,797.14万元,下降53.34 %,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安排的市政项目建设减少。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增长(下降)0。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增长(下降)0 。
5.其他收入0 万元,为部门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51.91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上级住建部门拨款收入比上年减少。
6.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7.上年结转和结余129.64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90.81万元,下降41.19%,主要原因是账务调整:将以前年度不应列入“收入”科目核算资金调整到“其他应付账款”科目核算。
(二)本部门2024年度总支出10,437.5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10,313.32万元), 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5,576.25万元,下降34.82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8.7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退休生活补助、机关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1.17万元,增长19.69%,主要原因是2024年社保缴费基数较2023年增加,机关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相应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43.0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障缴费补助及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77万元,增长4.29%,主要原因是2024年社保缴费基数较2023年增加,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相应增加。
3.城乡社区支出7,295.6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绩效奖、公务运转、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市政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城乡环境卫生治理,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4,910.8万元,下降40.23%,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安排的市政项目建设减少。
4.农林水支出314.48万元:主要用于农村设施建设,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314.48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财政补助农林水专款增加。
5.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90万元:主要用于住宅装修补贴,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90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政府为拉动经济增长,住宅装修补贴专款增加。
6.住房保障支出2,390.8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棚户区改造、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危房改造、老旧小区改造等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057.62万元,增长79.33%,主要原因是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支出增加。
7.其他支出50万元,主要用于融安县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项目,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500万元,下降96.77%,主要原因是2024年自治区安排给我县的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额度减少。
8.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
9.年末结转和结余124.26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40.42万元,下降53.05 %,主要原因是账务调整,将以前年度不应列入“收入”科目核算的资金调整到“其他应付账款”科目核算。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84.58万元,支出决算为5,23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2.10 %,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363.6万元,增长6.94 %。其中:基本支出751.11万元,项目支出4,486.49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80501,年初预算为32.32万元,支出决算为9.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8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延后发放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80502,年初预算为19.54万元,支出决算为6.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5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延后发放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80505,年初预算为72.86万元,支出决算为74.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4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补拨以前年度社保缴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80506,年初预算为36.43万元,支出决算为37.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8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补拨上一年度社保缴费。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101101,年初预算为16.53万元,支出决算为18.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6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拨付上年度医疗保险缴费。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101102,年初预算为19.23万元,支出决算为19.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0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基本持平。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101103,年初预算为19.77万元,支出决算为5.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5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原因是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支付。
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120101,年初预算为257.78万元,支出决算为226.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87.9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公务运转及社保经费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支付。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120102,年初预算为29.16万元,支出决算为33.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2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客观情况,追加鑫华房开借贷纠纷诉讼费12.6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2120103,年初预算为127.86万元,支出决算为134.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5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上年度应支未支公务运转经费。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项)2120399,年初预算为6.67万元,支出决算为1955.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3.1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客观原因追加市政项目。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120501,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因客观情况追加城乡风貌改造项目。
4.农林水支出(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2120504,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客观情况,年中追加融安县河勒村委至大洲浮桥排水管网工程建设。农林水支出(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贷款奖补和贴息2130507,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4.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客观情况,年中追加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贴息资金。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210201,年初预算为54.65万元,支出决算为5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58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支付以前年度应支未支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项)2210399,年初预算为185.8万元,决算数514.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6.94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客观情况,年终追加市政项目。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51.11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698.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12 %。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1.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54 %,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92 %,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四)资本性支出0.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2,621万元,支出决算为5,070.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3.45%,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5797.14万元,下降53.34%。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5070.33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2120804,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县城集中安置小区污水提升工程;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2120899,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964.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年终追加市政项目;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项)2121399,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年终追加市政维修项目;城乡社区支出(类)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项)2121401,年初预算为2580万元,支出决算为676.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2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补助给水厂的运营费无法按原计划实施;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2121903,年初预算为41万元,支出决算为894.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81.5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自治区追加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项目资金;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2121999,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30.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自治区追加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项目资金。
1.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超长期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款)制造业(项)2159802,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0.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自治区追加下达住宅装修补贴专项资金。
2. 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项)2290402,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自治区追加下达政府专项债券对应安排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0.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26 %,比上年减少2.26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4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6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4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98 %,比上年减少1.39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县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工作所辖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2024年本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平均每辆公务用车0.21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1%, 比上年减少0.86万元,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主要用于开展本单位所辖工作业务发生的接待支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批次3次,人次13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4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42.0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46.31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比2023年决算数减少38.26万元,降低66.27 %,主要原因是因当年财政支出压力较大,压减公务运转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7.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05.1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35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 辆;专业技术用车0 辆;其他用车 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事业单位业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4,358.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7.14%。组织对2024年度污水处理、易地扶贫搬迁等7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4,469.77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88.16%。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完成情况良好,部分完成预期设定的绩效目标。
2.绩效自评结果情况。
我单位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对3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共涉及项目预算金额9556.79万元。我单位主要的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情况为:
污水厂高泽工业区污水处理项目自评综述:全年预算数317.22万元,执行数267.6万元,执行率为84.4%,自评得分为98.44 分。项目绩效目标总体完成情况良好(填:良好或部分良好或较差),预算执行未完成预期设定的绩效目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财政支出压力较大,无法按计划完成资金拨付。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与财政部门对接沟通,及时向财政部门汇报项目实施情况,将余下未拨付项目资金及时拨付。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公开附件。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或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县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本级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