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安县人工影响天气管理中心2024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融安县人工影响天气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融安县人工影响天气管理中心2024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融安县人工影响天气管理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4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融安县人工影响天气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融安县人工影响天气管理中心,为县人民政府委托融安县气象局管理的县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单位现有编制4人,年末实有在编人员4人。
单位的主要职责有如下几个方面:
1、按照国家、自治区和柳州市有关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及实施细则;
2、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和协调下,制定人工影响天气年度计划和作业方案;
3、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专业队伍、作业点及业务系统建设;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4、负责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装备的管理及安全技术检测;
5、负责全县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人员的资格管理,组织开展业务技术培训和考核;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效果评估工作;
6、承担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部门决算单位1个:融安县人工影响天气管理中心。
第二部分:融安县人工影响天气管理中心 2024年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融安县人工影响天气管理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融安县人工影响天气管理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4年度总收入90.2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0.23万元, 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51万元,下降1.65%。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9.46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22.28万元,下降24.2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经费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77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0.77万元,增长2077%,主要原因是化解债务支出增加。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4.事业收入0万元。
5.经营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本部门2024年度总支出90.2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90.23万元, 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51万元,下降1.65%。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等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0.13万元,下降2.26%,主要原因是基数调整。
2.卫生健康支出1.8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01万元,增长0.5%,主要原因是补缴大额医疗。
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59.17万元:主要用于日常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22.14万元,下降27.23%,主要原因项目经费压减。
4.住房保障支出2.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0.03万元,下降1.06%,主要原因是基数调整。
二、2024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3.53万元,支出决算为90.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47%,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51万元,下降1.65%。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80505。年初预算为3.61万元,支出决算为3.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5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入职一人以及补缴2023年度12月养老保险。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80506。年初预算为1.81万元,支出决算为1.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8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入职一人以及补缴2023年度12月职业年金。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101102。年初预算为1.76万元,支出决算为1.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1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入职一人以及补缴2023年度12月医疗保险。
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气象事务(款)气象事业机构(项)2200504.年初预算为83.63万元,支出决算为59.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6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经费大幅缩减。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210201,年初预算为2.71万元,支出决算2.80万元,完成预算的103.3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入职一人。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9.54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37.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88%。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7%。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0.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77%,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0.77万元,增长2077%。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20.77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2121903城市建设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0.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7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化债项目支出。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与上年持平。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支出决算数与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原值21.56万元,累计折旧11.8万元,账面价值共计9.75万元。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10个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45.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80.6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2)绩效自评结果情况。
我单位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对1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共涉及项目预算金额45.88万元。我单位主要的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情况为:
“天气预报节目版面费和乡镇预报制作费”项目自评综述:全年预算数18万元,执行数18万元,执行率为100%,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绩效目标总体完成情况优秀,完成预期设定的绩效目标。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公开附件。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用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县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本级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