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安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4年部门决算
融安县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4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4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实施国家、自治区和柳州市关于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组织起草全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全县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责任制度和工作规划,并按管理权限组织实施或监督检查。
(二)融安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
1.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设施。
2.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未经规划部门审批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它设施以及不按批准的规划许可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的行为,对违反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
3.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
4.行使城市市政公用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道路、燃气及供水公用设施、违反施工现场围栏管理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
5.行使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焚烧有毒有害、产生烟尘物质及未采取措施存放煤炭等物料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
6.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在商品交易市场、居民小区及店面以外无照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
7.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在人行道上侵占道路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
8.行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全部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
(三)承担县政府部署的全县性城市管理专项整治、跨区域执法和重大执法工作,负责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的应急管理,综合管理、指导协调和检查监督,负责全县智慧化城市管理工作。
(四)负责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和城市管理执法协管人员行使职权情况实施督查,负责受理城市管理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城市管理方面的投诉;负责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的司法衔接工作。
(五)负责编制全县市容环卫以及户外广告管理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县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控制性规划的编制会审和城市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会审,负责规范市容环卫管理并对其行业进行监管,指导环卫设施建设,负责融江河域范围(即:从融江河道上游拟建的三桥至二桥止的主河道)的水上保洁管理工作。
(六)承担城市市容市貌管理职责。负责组织拟订城区主次干道街景规划和城市夜景照明规划设计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城区户外广告设置的监管工作。
(七)承担城市环境卫生管理职责。负责拟订城区城市环境卫生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区环境卫生作业市场的管理;负责城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粪便等处理设施的建设、监管及处置核准工作;负责城区垃圾分类管理工作。
(八)承担城区城市园林绿化工作职责。负责组织拟订城区园林绿化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区社会绿化工作;负责城区园林绿化作业市场的管理;负责城区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九)承担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职责。负责对全县城市综合执法工作的指导、监督、考核;指导城管执法队伍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县本级城市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负责城区范围内城市执法巡查、监督;负责跨区域重大复杂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负责系统内行政执法队伍的管理、考核和规范建设工作;负责执法装备管理工作。
(十)承担县人民政府依法确定的,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需要纳入统一公共空间秩序管理、违法建设治理、环境保护管理、交通管理等方面部分工作。
(十一)参与城市总体规划的制订。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评审和工程竣工验收;参与城区市场建设规划项目的审核;参与城区主次干道两侧新建项目竣工验收和新建住宅小区综合性验收;参与涉及城市市容环境秩序、城市交通秩序及县人民政府规定应当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参与审定或备案的其他事项。
(十二)负责局机关政务、文秘、机要、安全、保密、信息、统计、档案、社会治安治理、信访稳定、目标管理、政务督查、接待联络和后期服务工作;负责综合性文件、材料起草工作;负责本系统的人事、机构编制、干部队伍教育培训和党务工作。
(十三)承担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培训教育、人员考核、职称评定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十四)负责有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规范性文件的调研、起草、合法性审查和“三统一”(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工作以及备案工作;负责组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的法律、法规业务培训;负责有关城市管理行政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工作;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资格的初审及执法证办理和管理工作;指导执法队执法业务工作。负责对本系统执法单位一般程序行政执法案件的核审;负责组织行政处罚听证工作;负责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负责行政执法重大案件的上报备案工作;负责组织对全县城市管理执法队伍依法行政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调查处理;负责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的司法衔接工作;负责受理相对人对行政处罚行为的投诉、举报和核实工作。
(十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经费使用计划。
(十六)负责县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七)完成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公安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公安局负责对“无牌”、“无牌无证”、“非法拼装”、“达到报废标准”机动车的查处;对机动车喷绘、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影响安全驾驶的查处;对在机动车车身两侧的车窗和前后风窗玻璃粘贴、喷涂妨碍驾驶视线的文字和图案或者粘贴镜面反光遮阳膜的违法行为的查处;对拖拉机驶入大中型城市中心城区内道路的查处;对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查处;对载货汽车牵引挂车的载质量超过汽车本身的载质量的查处;对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质量的查处;对将已经建成或者投入使用的停车场停用或者改作他用的查处;对于执法过程中出现的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的查处。
2.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违法建设的日常巡查、认定,并及时将认定意见函告城管执法部门,认定意见函除对违法建设进行定性外,必须依法提出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的具体改正措施、拆除、具体数额罚款、没收等明确处理意见;负责对违法占地行为的查处;负责涉及农用地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3.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担规范全县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燃气、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市政设施和建设档案等方面工作;负责监管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等工作;承担全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对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建筑节能管理、墙体材料革新和建设科技成果的管理;负责全县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
4.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督促指导商品贸易市场规范化管理,做到划行归市、摊位归区、功能分区合理、亮证经营、动态保洁;负责对商品贸易市场内随意摆摊设点、物品堆放、张贴、发布广告及设置广告不规范的查处;负责查处无需取得许可证或其他批准文件但应当办理营业执照而未办理,已取得许可证或其他批准文件但未依法办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登记手续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负责广告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广告发布、内容和广告经营活动,对虚假违法广告行为查处;对明知属于无照经营而为经营者提供经营场所,或者提供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的行为的查处。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24年度独立编制机构为7个。与2023年度相比,持平。
部门编码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308 |
融安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汇总 |
308001 |
融安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本级 |
行政单位 |
308002 |
融安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
参公单位 |
308003 |
融安县园林管理站 |
事业单位 |
308004 |
融安县路灯管理站 |
事业单位 |
308005 |
融安县城区环卫站 |
事业单位 |
308006 |
融安县城市管理信息中心 |
事业单位 |
308007 |
融安县市场开发服务中心 |
事业单位 |
第二部分: 融安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4年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融安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 融安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4年度总收入3685.0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3685.04万元), 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218.94万元,下降5.61%。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85.04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增加2116.76万元,增长144.17%,主要原因是财政根据局本级及各二层单位年初预算数安排经费。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0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2335.69万元,下降95.89%,主要原因是财政根据局本级及各二层单位年初预算数安排经费。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
4.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
5.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
6.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与上年持平。
7.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本部门2024年度总支出3685.0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3685.04万元), 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218.94万元,下降5.61%。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2.53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社保缴费,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3.09万元,增长23.22%,主要原因是社保缴纳基数增加,本年度增加原自然规划局执法大队10人。
2.卫生健康支出37.10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缴费,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6.96万元,下降15.79%,主要原因是行政及参公人员未缴费6-12月公务员医疗补助。
3.节能环保支出206.15万元:主要用于环卫站业务开支,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86.15万元,增长930.75%,主要原因是支付环卫站业务垃圾填埋场渗漏项目增加经费。
4.城乡社区支出2333.75万元:主要用于二层单位园林、路灯、环卫业务经费,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365.98万元,下降36.92%,主要原因是未支付部分生活垃圾填埋场、城区保洁承包费等。
5.农林水支出918.50万元:主要用于桂整合【2023】35号文件,2024年第一批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融安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设施采购项目)。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918.5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开展业务需要。
6.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6.09万元:主要用于园林站、环卫站在编人员工资,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6.0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财政安排经费支付在编人员11.12月工资经费。
7.住房保障支出60.9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0.2万元,增长49.6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原自然规划局执法大队10人。
8.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615.63万元,支出决算为3585.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67%,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116.76万元,增长144.17 %。其中:基本支出1017.90万元,项目支出2567.14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项)2080501。年初预算为9.42万元,支出决算为3.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4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未发放退休人员5-12生活补贴经费。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80502。年初预算为29.81万元,支出决算为9.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1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未发放退休人员5-12月生活补贴和独生子女奖励。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80505。年初预算为55.24万元,支出决算为70.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1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人员10人及原社保缴费基数增加。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80506。年初预算为32.44万元,支出决算为39.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1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社保缴费基数增加。(本年度机制改革原自然规划局执法大队10人并入本部门)
5.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101101。年初预算为15.13万元,支出决算为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5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根据年初数安排经费。
6.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101102。年初预算为20.26万元,支出决算为20.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是财政根据年初数安排经费。
7.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101103。年初预算为7.48万元,支出决算为2.85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未放行6-12月经费。
8.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2110399。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经费开支。
9. 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2110402。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经费开支。
10.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120102。年初预算为74.19万元,支出决算为60.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6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是财政根据年初数安排经费。
11.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2120103。年初预算为83.71万元,支出决算为85.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4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调整城市管理信息中心预算科目。
12.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2120104。年初预算为398.18万元,支出决算为383.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2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未放行聘请人员加班、城管执法业务经费等。
13.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市政公用行业市场监管(项)2120107。年初预算为59.68万元,支出决算为70.32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工资增加等。
14.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区公共设施支出(项)2120399。年初预算为488.85万元,支出决算为248.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7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路灯在编人员工资、绩效、社保及办公经费等开支,财政未放行路灯全年维修材料经费。
15.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120501。年初预算为3292.57万元,支出决算为1361.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3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未安排经费支付生活垃圾填埋场临时变压器租赁及安装费、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营费等业务开支。
16. 城乡社区支出(类)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项)2120601。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3.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根据业务开展需求安排经费。
17. 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2130504。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18.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根据业务开展需求安排经费。
18.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行政运行(项)2150501。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原因是财政根据业务开展需求安排经费。
19.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210201。年初预算为48.66万元,支出决算为60.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1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10人及原缴费基数增加。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17.9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971.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81%。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2.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53%。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50%。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1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2335.69万元,下降95.89 %。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0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2121999。年初预算为1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1.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75%,比上年增减0.01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压缩定额办公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37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1.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比上年增加0.01万元,原因是财政根据年初预算安排经费。主要用于开展城管、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6次,人次14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3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2.94万元,完成年数预算53.2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压缩定额办公经费。比2023年决算数减少25.87万元,降低69.50%,主要原因是财政压缩定额办公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4辆,其中: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 辆;专业技术用车6 辆;其他用车18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小货车、皮卡车等;单价50万元 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567.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4年度1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0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2.绩效自评结果情况。
我单位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对9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共涉及项目预算金额3719.72万元。我单位主要的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情况为:
92项目自评综述:全年预算数3719.72万元,执行数2667.14万元,执行率为100%。本部门整体支出自评75.44分,自评结论为三等。全年路灯维修绩效指标因资金未到位只完成5.1%,路灯亮灯率只达到80%,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园林绿化养护绩效指标因资金未到位只完成50.53%,保障绿植成活率仅达到80%,目前城区内绿植存在严重虫害及红火蚁泛滥、绿化严重损毁、树木过大缺乏修剪倒伏严重。
序号 |
名称 |
年初预算数 |
当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自评 |
自评 |
完成情况 |
1 |
2023年应支未支12月住房公积金 |
0.00 |
7,702.00 |
7,702.00 |
100 |
100 |
一等 |
已完成 |
2 |
人身意外伤害险 |
350.00 |
9,610.00 |
9,610.00 |
100 |
100 |
一等 |
已完成 |
3 |
2023年应支未支12月养老保险 |
0.00 |
5,137.29 |
5,137.29 |
100 |
100 |
一等 |
已完成 |
4 |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
0.00 |
9,185,040.00 |
9,185,040.00 |
100 |
90 |
一等 |
已完成 |
5 |
年度考核优秀人员奖励 |
0.00 |
15,000.00 |
1,500.00 |
10 |
91 |
一等 |
已完成 |
6 |
2023年应支未支12月工伤险 |
0.00 |
32.10 |
32.10 |
100 |
100 |
一等 |
已完成 |
7 |
2021年-2024年垃圾填埋场污染长安镇大乐村农田赔偿款 |
49,304.00 |
49,304.00 |
0.00 |
0 |
10 |
四等 |
因赔偿户未及时在本年度内向本部门送交赔偿请款请, |
8 |
2023年应支未支公用经费 |
0.00 |
17,371.22 |
17,371.22 |
100 |
100 |
一等 |
已完成 |
9 |
2023年应支未支12月医疗保险 |
0.00 |
2,504.41 |
2,504.41 |
100 |
100 |
一等 |
已完成 |
10 |
农民工工资等应急支出 |
0.00 |
1,000,000.00 |
1,000,000.00 |
100 |
92 |
一等 |
已完成 |
11 |
2023年应支未支12月职业年金 |
0.00 |
2,568.64 |
2,568.64 |
100 |
100 |
一等 |
已完成 |
12 |
2024年意外伤害险 |
9,020.00 |
9,020.00 |
9,020.00 |
100 |
100 |
一等 |
已完成 |
13 |
自然资源执法办案经费 |
0.00 |
200,000.00 |
0.00 |
0 |
80 |
二等 |
未完成 |
14 |
2023年应支未支12月养老保险 |
0.00 |
108,793.48 |
108,793.48 |
100 |
100 |
一等 |
已完成 |
15 |
2019年至2023年县城管执法局更换(采购)执法服装和标志标识欠款 |
407,401.00 |
407,401.00 |
0.00 |
0 |
90 |
一等 |
已完成 未付款 |
16 |
2023年应支未支聘请人员11-12月失业保险 |
0.00 |
4,173.12 |
4,173.12 |
100 |
100 |
一等 |
已完成 |
17 |
聘请人员社保个人缴纳部分 |
262,838.52 |
262,838.52 |
225,977.31 |
85.98 |
97.2 |
一等 |
已完成 |
18 |
2023年应支未支12月工伤保险 |
0.00 |
54.15 |
54.15 |
100 |
100 |
一等 |
已完成 |
19 |
2023年应支未支12月医疗保险 |
0.00 |
45,114.98 |
45,114.98 |
100 |
100 |
一等 |
已完成 |
20 |
2024年车辆维修及保养经费、保险经 费、燃油费 |
150,000.00 |
150,000.00 |
35,535.44 |
23.69 |
2.37 |
四等 |
完成部分 |
21 |
2023年应支未支12月失业保险 |
0.00 |
270.77 |
270.77 |
100 |
100 |
一等 |
已完成 |
22 |
2023年应支未支12月职业年金 |
0.00 |
4,332.24 |
4,332.24 |
100 |
100 |
一等 |
已完成 |
23 |
执法记录仪、对讲机等执法装备购买经费 |
20,000.00 |
20,000.00 |
0.00 |
0 |
90 |
一等 |
已完成未付款 |
24 |
2023年城管大队协管员法定节假日、 双休日加班费 |
126,475.00 |
126,475.00 |
121,725.00 |
96.24 |
99.62 |
一等 |
已完成 |
25 |
2023年应支未支聘请人员12月工伤保险 |
0.00 |
1,460.16 |
1,460.16 |
100 |
100 |
一等 |
已完成 |
26 |
2023年应支未支12月住房公积金 |
0.00 |
12,986.00 |
12,986.00 |
100 |
100 |
一等 |
已完成 |
27 |
2024年法定节假日、 双休日加班经费 |
177,750.00 |
177,750.00 |
0.00 |
0 |
80 |
二等 |
已完成未付款 |
28 |
绿化用水 |
200,000.00 |
200,000.00 |
0.00 |
0 |
90 |
一等 |
已完成未付款 |
29 |
雨季劳保用具 |
11,400.00 |
11,400.00 |
0.00 |
0 |
10 |
四等 |
财政未下达经费,项目未开展 |
30 |
购置园林机械及维修经费 |
30,000.00 |
30,000.00 |
0.00 |
0 |
90 |
一等 |
已完成未付款 |
31 |
购置农资化肥 |
100,000.00 |
100,000.00 |
0.00 |
0 |
90 |
一等 |
已完成未付款 |
32 |
2023年应支未支12月住房公积金 |
0.00 |
7,789.54 |
7,789.54 |
100 |
100 |
一等 |
已完成 |
33 |
城区内乔木涂白经费 |
20,000.00 |
20,000.00 |
0.00 |
0 |
90 |
一等 |
已完成未付款 |
34 |
2023年应支未支12月职业年金 |
0.00 |
14,252.45 |
14,252.45 |
100 |
100 |
一等 |
已完成 |
35 |
2023年应支未支12月医疗保险 |
0.00 |
13,149.56 |
13,149.56 |
100 |
100 |
一等 |
已完成 |
36 |
2023年应支未支12月失业保险 |
0.00 |
131.92 |
131.92 |
100 |
100 |
一等 |
已完成 |
37 |
树木扶正吊装经费 |
20,000.00 |
20,000.00 |
0.00 |
0 |
90 |
一等 |
已完成未付款 |
38 |
乔灌木补植费 |
100,000.00 |
100,000.00 |
0.00 |
0 |
30 |
四等 |
已请款,财政未下达经费 |
39 |
行道树修剪 |
30,000.00 |
30,000.00 |
0.00 |
0 |
90 |
一等 |
已完成未付款 |
40 |
城区古树维护经费 |
50,000.00 |
50,000.00 |
0.00 |
0 |
90 |
一等 |
已完成未付款 |
41 |
养护工人社会保险 |
705,300.00 |
470,655.30 |
27,989.50 |
5.95 |
90.59 |
一等 |
已完成未付款 |
42 |
养护工人安全警示工具 |
20,000.00 |
20,000.00 |
0.00 |
0 |
10 |
四等 |
未完成 |
43 |
一线园林绿化养护工人1-12月工资 |
0.00 |
468,000.00 |
456,150.00 |
97.47 |
99.75 |
一等 |
完成部分 |
44 |
双休日加班费 |
100,000.00 |
100,000.00 |
0.00 |
0 |
40 |
四等 |
已请款,财政未下达经费 |
45 |
园林日常小工具购置 |
20,000.00 |
20,000.00 |
0.00 |
0 |
90 |
一等 |
已完成未付款 |
46 |
2023年应支未支12月养老保险 |
0.00 |
28,190.68 |
28,190.68 |
100 |
100 |
一等 |
已完成 |
47 |
2023年应支未支12月工伤保险 |
0.00 |
145.11 |
145.11 |
100 |
100 |
一等 |
已完成 |
48 |
2023年应支未支聘请人员11-12月养老保险 |
0.00 |
25,959.36 |
25,959.36 |
100 |
100 |
一等 |
已完成 |
49 |
2023年应支未支聘请人员11-12月工伤保险 |
0.00 |
378.56 |
378.56 |
100 |
100 |
一等 |
已完成 |
50 |
2024年路灯维修材料 |
2,000,000.00 |
2,000,000.00 |
0.00 |
0 |
10 |
四等 |
已请款,财政未下达经费 |
51 |
2023年应支未支聘请人员11-12月失业保险 |
0.00 |
1,081.92 |
1,081.92 |
100 |
100 |
一等 |
已完成 |
52 |
2023年应支未支12月工伤保险 |
0.00 |
90.20 |
90.20 |
100 |
100 |
一等 |
已完成 |
53 |
聘请人员社保个人缴纳部分 |
77,878.08 |
77,878.08 |
55,360.05 |
71.09 |
97.11 |
一等 |
已完成 |
54 |
2021年-2022年聘请人员加班费及下乡补助 |
47,050.00 |
47,050.00 |
0.00 |
0 |
40 |
四等 |
已请款,财政未下达经费 |
55 |
2024年聘请人员夜间维修及双休日人员加班补助 |
42,250.00 |
42,250.00 |
6,400.00 |
15.15 |
84.51 |
二等 |
完成部分 |
56 |
2024年聘请人员下乡补助 |
10,000.00 |
10,000.00 |
0.00 |
0 |
20 |
四等 |
已请款,财政未下达经费 |
57 |
2023年应支未支12月失业保险 |
0.00 |
128.86 |
128.86 |
100 |
100 |
一等 |
已完成 |
58 |
2024年全年路灯照明电费 |
1,800,000.00 |
1,800,000.00 |
1,479,000.00 |
82.17 |
98.22 |
一等 |
已完成 |
59 |
2023年应支未支聘请人员11-12月医疗保险 |
0.00 |
10,601.36 |
10,601.36 |
100 |
100 |
一等 |
已完成 |
60 |
2024年融安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源水质在线监测设备运行维护费 |
130,000.00 |
130,000.00 |
0.00 |
0 |
80 |
二等 |
已完成未付款 |
61 |
融安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应急处理服务费用 |
4,050,000.00 |
4,050,000.00 |
3,948,190.00 |
97.49 |
99.5 |
一等 |
完成部分 |
62 |
2023年应支未支聘请人员11-12月工伤保险 |
0.00 |
324.66 |
324.66 |
100 |
100 |
一等 |
已完成 |
63 |
2023年应支未支12月工伤保险 |
0.00 |
166.62 |
166.62 |
100 |
100 |
一等 |
已完成 |
64 |
2023年应支未支聘请人员11-12月医疗保险 |
0.00 |
16,046.04 |
16,046.04 |
100 |
100 |
一等 |
已完成 |
65 |
2024年环卫车辆燃油费 |
131,000.00 |
131,000.00 |
0.00 |
0 |
10 |
四等 |
已请款,财政未下达经费 |
66 |
水上打捞承包费用 |
150,000.00 |
150,000.00 |
75,000.00 |
50 |
90 |
一等 |
已完成 |
67 |
2024年意外伤害险 |
4,040.00 |
4,040.00 |
4,040.00 |
100 |
100 |
一等 |
已完成 |
68 |
2024年环卫站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监测费用 |
250,000.00 |
250,000.00 |
39,686.00 |
15.87 |
91.59 |
一等 |
已完成 |
69 |
2024年环卫车辆维修及保养经费 |
144,000.00 |
144,000.00 |
0.00 |
0 |
56.12 |
四等 |
已请款,财政未下达经费 |
70 |
2024年环卫站车辆年检、保险经费 |
115,000.00 |
115,000.00 |
0.00 |
0 |
76.12 |
三等 |
已请款,财政未下达经费 |
71 |
2024年生活垃圾填埋场承包费用 |
2,756,000.00 |
2,756,000.00 |
551,810.00 |
20.02 |
92 |
一等 |
已完成 |
72 |
2019年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费用 |
0.00 |
98,887.64 |
61,513.64 |
62.21 |
96.22 |
一等 |
已完成 |
73 |
环卫站公厕保洁承包费用 |
198,000.00 |
198,000.00 |
0.00 |
0 |
90 |
一等 |
已完成未付款 |
74 |
融安县城乡环卫市场化政府购买服务费用 |
21,580,000.00 |
21,580,000.00 |
6,466,550.00 |
29.97 |
93 |
一等 |
已完成 |
75 |
2024年抗洪清淤费用 |
100,000.00 |
100,000.00 |
0.00 |
0 |
10 |
四等 |
已请款,财政未下达经费 |
76 |
2024年生活垃圾中转站维护经费 |
80,000.00 |
80,000.00 |
0.00 |
0 |
90 |
一等 |
已完成 |
77 |
2023年应支未支12月失业保险 |
0.00 |
238.03 |
238.03 |
100 |
100 |
一等 |
已完成 |
78 |
2023年应支未支聘请人员11-12月养老保险 |
0.00 |
38,939.04 |
38,939.04 |
100 |
100 |
一等 |
已完成 |
79 |
2023年应支未支聘请人员11-12月失业保险 |
0.00 |
1,622.88 |
1,622.88 |
100 |
100 |
一等 |
已完成 |
80 |
聘请人员社保缴纳个人部分 |
102,214.98 |
102,214.98 |
85,272.38 |
83.42 |
98.34 |
一等 |
已完成 |
81 |
乡镇生活垃圾中转站的建设费用 |
0.00 |
12,199,675.00 |
2,100,000.00 |
17.21 |
91.72 |
一等 |
已完成 |
82 |
融安县生活垃圾填埋场B区应急池修复费用 |
800,000.00 |
800,000.00 |
0.00 |
0 |
90 |
一等 |
已完成 |
83 |
数字城管处置通通信服务费 |
20,000.00 |
20,000.00 |
20,000.00 |
100 |
100 |
一等 |
已完成 |
84 |
2023年应支未支12月工伤保险 |
0.00 |
86.07 |
86.07 |
100 |
100 |
一等 |
已完成 |
85 |
2023年应支未支12月失业保险 |
0.00 |
215.16 |
215.16 |
100 |
100 |
一等 |
已完成 |
86 |
2023年应支未支12月工伤保险 |
0.00 |
70.74 |
70.74 |
100 |
100 |
一等 |
已完成 |
87 |
土地出让税款 |
0.00 |
239,181.00 |
237,220.50 |
99.18 |
99.84 |
一等 |
已完成 |
88 |
2023年应支未支12月失业保险 |
0.00 |
176.83 |
176.83 |
100 |
100 |
一等 |
已完成 |
89 |
死亡抚恤金 |
0.00 |
92,575.21 |
92,575.21 |
100 |
100 |
一等 |
已完成 |
90 |
2023年应支未支12月养老保险 |
0.00 |
314.41 |
314.41 |
100 |
100 |
一等 |
已完成 |
91 |
2023年应支未支12月住房公积金 |
0.00 |
2,890.46 |
2,890.46 |
100 |
100 |
一等 |
已完成 |
92 |
2023年应支未支12月医疗保险 |
0.00 |
747.18 |
747.18 |
100 |
100 |
一等 |
已完成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公开附件。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用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县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本级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