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安县融安县城市管理信息中心2024年部门决算
融安县 融安县城市管理信息中心
2024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融安县城市管理信息中心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融安县城市管理信息中心 2024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融安县城市管理信息中心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融安县城市管理信息中心 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以及城市管理监察、环境卫生管理等法律、法规,制定并不断完善辖区市客,环境卫生管理和城市管理监察的规章制定、措施和实施办法。对县智慧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平台坐席员和市容巡查员队伍管理及信息采集工作的组织管理。负责巡查列入监督范围的城市管理部件、事件,受理来自市容巡查发现、新闻媒体曝光、市民举报以及上报交办等渠道的城市管理部件、事件问题,审核后将案件派遣到各责任单位。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共有直属单位1个,属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融安县城市管理信息中心 2024年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融安县城市管理信息中心 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 融安县城市管理信息中心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4年度总收入102.1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2.11万元), 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2.07万元,增长12.41%。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2.11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2.07万元,增长12.41 %,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长(工资调薪、调级、调标)。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4.事业收入0万元。
5.其他收入0万元。
6.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
7.上年结转和结余 0万元。
(二)本部门2024年度总支出102.1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02.11万元), 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2.07万元,增长12.41%。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社保费,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0.21万元,下降4.29%,主要原因是财政未放款缴费。
2. 卫生健康支出4.6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6.79万元,下降59.51%.主要原因是财政根据年初预算安排经费。
3. 城乡社区支出85.79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资及定额办公经费,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7.64万元,增长25.88%,主要原因是财政安排发放部分在编人员奖励性绩效。
4. 住房保障支出7.0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44万元,增长25.88%,主要原因是财政根据年初预算安排经费。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0.52万元,支出决算为102.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58%,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2.07万元,增长12.41%。其中:基本支出 100.08万元,项目支出2.03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80506。年初预算为4.82万元,支出决算为4.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10%,占总收入支出的4.58%,同比增加0.55万元,增长13.3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社保缴费基数减少。
2.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101102。年初预算为4.76万元,支出决算为4.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06%,占总收入支出的4.52%,同比减少6.79万元,下降59.5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根据年初预算安排经费。
3.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120102。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03万元,占总收入支出的0.03%,同比减少68.12万元,下降99.9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调整城市管理信息中心预算科目。
4.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2120103。年初预算为83.71万元,支出决算为85.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44%,占总收入支出的83.99%,同比增加85.76万元,增长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调整城市管理信息中心预算科目。
5.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210201。年初预算为7.23万元,支出决算为7.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1%,占总收入支出的6.87%,同比增加1.44万元,增长25.8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根据年初预算安排经费。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0.08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94.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31%。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5.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2%。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减少0.15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未放行定额办公经费列支。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8.52%。
2.绩效自评结果情况。
我单位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对1个项目:数字城管处置通通信服务费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共涉及一般公共预算金额2万元。
主要的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情况为:绩效工资项目自评综述:全年预算数2万元,执行数2万元,执行率为100%,自评得分为100 分。项目绩效目标总体完成情况良好,未发现存在其他问题。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用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县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本级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