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安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2024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融安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融安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2024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融安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融安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协助县民政局依法为受助未成年人提供关爱型服务和保护性措施;
(2)协助对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遭受监护侵害、暂时无人监护的未成年人实施救助,承担临时监护责任;
(3)协助定期分析评估本地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情况,有针对性的制定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关爱服务;
(4)协助指导和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帮扶救助工作;
(5)协助组织或指导开展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业务培训;
(6)协助组织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政策宣传。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融安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2024年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融安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 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融安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4年度总收入20.8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万元), 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3.96万元,增长202.32%。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86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3.96万元,增长202.32%,主要原因是融安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为2023年新增单位,2024年全年拨款,所以比2023年收入增多。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
5.其他收入0万元,为部门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
6.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
7.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本部门2024年度总支出20.8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0.86万元), 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3.96万元,增长202.32%。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干部职工工资及社保,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5.03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融安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为2023年新增单位,职工工资发放及社保缴纳暂时使用一般公共服务科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26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干部职工工资、缴纳社会保险支出、日常办公运转费用等,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7.17万元,增长1575.23%,主要原因是融安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为2023年新增单位,2024年全年拨款,所以24年支出大。
3.卫生健康支出1.0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职工医疗费用,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76万元,增长262.07%,主要原因是融安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为2023年新增单位,2024年全年拨款,所以24年医疗保险支出大。
4.住房保障支出1.5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06万元,增长216.33%,主要原因是融安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为2023年新增单位,2024年全年拨款,所以24年住房公积金出大。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1.69万元,支出决算为20.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17%,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3.96万元,增长202.32%。其中:基本支出 20.8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2080203。年初预算为15.91万元,支出决算为15.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3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紧张,减少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80505。年初预算为2.11万元,支出决算为2.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7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社保缴费基数变动,养老保险支出减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80506。年初预算为1.05万元,支出决算为1.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7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社保缴费基数变动,职业年金支出减少。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101102。年初预算为1.04万元,支出决算为1.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7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预算支付大额医疗保险。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210201。年初预算为1.58万元,支出决算为1.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0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变动,住房公积金支出减少。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86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1%。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61%。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0.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0.04万元,主要原因是融安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为2023年新增单位,2023年公务接待费没有预算。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4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比上年增加0.04万元,原因是融安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为2023年新增单位,2023年没有公务接待费支出。主要用于开展上级部门领导检查民政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次,人次4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 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没有涉及到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用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县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本级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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