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安县监察委员会2019年 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融安县监察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表
表一:收入支出预算总表
表二:收入预算表
表三:支出预算表
表四: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表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表
表六:支出预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
表七:基本支出明细表(一般公共预算)
表八:项目支出明细表(一般公共预算)
表九:“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表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表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表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融安县纪委监察委员会属县委常委部门,内设6个职能室,协助县委肩负着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其主要职责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检查各级党组织贯彻执行党路线方针政策落实情况,协助县委抓好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受理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监督下级党委政府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情况。
二、机构设置情况
融安县纪委监察委员会内设9个职能室:办公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预防宣教室、案件监督管理室;9个县纪委纪检组,分别是:县纪委驻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组、县纪委驻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组、县纪委驻人民政府办公室纪检组、县纪委驻县发改局纪检组、县纪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组、县纪委驻县卫计局纪检组、县纪委驻县农业局纪检组、县纪委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组、县纪委驻县法院纪检组;1个独立机构:融安县委巡察工作办公室。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单位人员编制总数为46人,其中:行政编制(含参公单位)44人,工勤编制2人。编内在职46人,其中:行政在职44人,工勤编制2人。离休人员13人,退休补助13人。
第二部分:融安县监察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19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9年部门收入总预算946.23万元,同比增加410.41万元,同比增长76.59%。2019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在职在编人员由38人增加至46人,借调人员由0增加至15人,总人数增加23人,人数增加60.52%,对应人员经费增加;二是政治巡察力度加大,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应工作经费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46.23万元,同比增加410.41万元,同比增长76.59%。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9年部门支出总预算946.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5.8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6.71%,同比增加290.81万元,同比增长66.85%;项目支出220.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3.29%,同比增加119.6万元,同比增长118.65%。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在职在编人员由38人增加至46人,借调人员由0增加至15人,总人数增加23人,人数增加60.52%,对应人员经费增加;二是政治巡察力度加大,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应工作经费增加。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796.6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4.19%,同比增362.84万元,同比增长83.65%;
(2)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支出预算83.03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8.77%,同比增加36.6万元,同比增长78.83%;
(3)卫生健康支出50.61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5.35%,同比增加21.9万元,同比增长76.28%;
(4)住房保障支出42.99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4.54%,同比增加16.08万元,同比增长59.75%;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725.8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6.71%,同比增加290.8万元,同比增长66.85%。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553.0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6.20%,同比增加253.63万元,同比增长84.7%。
商品和服务支出 164.82占基本支出预算22.71%,同比增加56.89万元,同比增长52.71%。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7.9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09%,同比下降19.73万元,同比下降71.33%。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220.4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3.29%,同比增加119.6万元,同比增长118.65%。其中:
其他商品服务支出预算170.4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77.31%;
资本性支出预算5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22.69%;
二、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出预算情况
(一)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946.23万元,增加410.41万元,同比增长76.59%。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在职在编人员由38人增加至46人,借调人员由0增加至15人,总人数增加23人,人数增加60.52%,对应人员经费增加;二是政治巡察力度加大,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应工作经费增加。
(二)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946.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946.2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0万元。
(三)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946.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946.2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946.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6.61万元,项目支出220.4万元。其中:
行政运行549.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9.2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2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20.4万元。主要用于党风廉政建设,县委巡察工作经费、乡镇巡察监督站建设等。
……
2.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三、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9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5.87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5.0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20.8万元。
(二)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5.87万元,比2018年(上一年)预算14万元,同比增加11.87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
1. 因公出国(境)经费2019年预算0万元,与2018年预算保持一致。
2.公务接待费2019年预算5.07万元,同比增加1.07万元,同比增长26.75%,增长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在职在编人员由38人增加至46人,借调人员由0增加至15人,总人数增加23人,人数增加60.52%,对应人员经费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2019年预算20.8万元,同比增加10.8万元,同比增长108%,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增加原因: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预算0万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预算20.8万元,同比增加10.8万元,同比增长108%。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本级单位共有3个行政机关,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72.76万元,同比增加37.18万元,同比增长27.42%,增加的原因一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在职在编人员由38人增加至46人,借调人员由0增加至15人,总人数增加23人,人数增加60.52%,对应人员经费增加;二是政治巡察力度加大,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应工作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10万元,同比下降2万元,下降16.67%,下降的原因财政预算控制。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划分,集中采购1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10万元,工程类采购0万元,服务类采购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00%,同比下降2万元,下降16.67%。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19年纳入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的项目为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融安县监察委员会资产账面价值共计334.47万元。本部门核定公务用车编制为2辆,实有车辆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金额170万元,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70万元。项目分别为:1.项目名称:县委巡察工作经费,预算金额100万元;2.项目名称:乡镇巡察监督站,预算金额30万元。3.廉政示范基地建设项目,预算金额40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县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本级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