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安县西山林场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融安县西山林场2019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3、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4、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5、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
8、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明细表
9、“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10、政府采购预算表
11、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12、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能:主要是保护好原来的经营面积森林资源,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利用国有林场森林资源优势开展森林旅游,完善国有林场监管机制,严厉打击侵占国有林场林地行为,建立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等保护制度,保护国有林场林地范围及用途的长期稳定,建设好国家级良种基地,培育大量优质苗木,满足广大林农的需求,协助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单位简介:融安县西山林场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和《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发【205】6号),随着国有林场改革的全面推进。2019年度融安县西山林场纳入融安县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融安县西山林场现有经营面积6.3万亩,其中林地面积6.1万亩,公益林面积1.5万亩,国家森林公园面积2.2万亩,国家杉木良种基地面积0.5万亩,林场森林覆盖率89.6%,主要树木为杉木,全场活立木蓄积量65万立方米.
二、机构设置情况
融安县西山林场(部门)共有直属单位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
机关本级内设科室为别为: 办公室、生产股、种苗站、防火办公室、供销股、财务股、行政股、林场下设三个分场:西山林站、西隅林站、泗门山林站、一个国家级杉木良种基地、一个林木良种繁育示范基地和一个杉木组培厂。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单位人员编制总数为90人,其中:事业编制82人。编内在职82人,其中:全额事业在职82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补助126人。
第二部分:融安县西山林场2019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19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9年部门收入总预算861.11万元,同比增加221.49万元,同比增长25%。2019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增量及离退休人员经费增加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61.11万元,同比增加221.49万元,同比增长25%。
2.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
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转0万元,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其他结转0万元,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9年部门支出总预算861.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0.1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9%,同比增加221.49万元,同比增长(下降)34.6%;项目支出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同比(减少)6.2万元,同比(下降)86%。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将离退休一次性生活补助和公用经费等纳入年初预算。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1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861.1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0%,同比增加(减少)221.49万元,同比增长(下降)25%;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860.1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9%,同比增加227.69万元,同比增长26%。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682.5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9%,同比增加145.84万元,同比增长21%。
商品和服务支出96.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1.6%,同比增加45.8万元,同比增长91%。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1.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4%,同比增加36.1万元,同比增长79%。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同比(减少)6.2万元,同比(下降)86%。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00%。
二、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出预算情况
(一)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861.11万元,同比增加221.49万元,同比增长25%,增加的主要原因: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增量及离退休人员经费增加等。
(二)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861.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861.1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0万元。
(三)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861.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861.1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861.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0.11万元,项目支出1万元。其中:
事业单位离退休9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6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财政对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1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3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万元。主要用于失业保险缴费;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万元。主要用于工伤保险缴费;
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万元。主要用于生育保险缴费;
事业单位医疗3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缴费;
财政对其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4.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9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医疗缴费;
事业机构47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9.5万元,项目支出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和日常经费支出等;
住房公积金5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8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公积金缴费。
2.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三、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9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9.275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2.07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7.20万元。
(二)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9.275万元,比2018年(上一年)预算9.84万元,同比(减少)0.565万元,同比(下降)6%。增加(减少)主要原因是:编制人员变动及公务接待标准变动。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9年预算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为0。
2.公务接待费2019年预算2.075万元,同比(减少)0.565万元,同比(下降)6%,(减少)原因:编制人员变动及公务接待标准变动。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2019年预算7.2万元,同比增加7.2万元,同比增长100%,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增加(减少)原因将原在项目支出的公务用车维护费放入基本支出: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预算0万元,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预算7.2万元,同比增加7.2万元,同比增长100%。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1个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6.97万元,同比增加34.14万元,同比增长79%,增加的原因是人员工资和经费等变动。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下降)0%。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划分,集中采购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0万元,工程类采购0万元,服务类采购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0%,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分散采购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0万元,工程类采购0万元,服务类采购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0%,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19年纳入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金额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资产账面价值共计79万元。本部门核定公务用车编制为1辆,实有车辆6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金额0万元,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县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本级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