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安县人民法院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融安县人民法院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三、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四、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明细表
九、“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融安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受理民事、刑事、行政审判工作,实施法律授予的权利,调解社会各方矛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加大法制宣传力度,保障社会安定和谐,并且积极完成上级部门交代的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融安县人民法院共有直属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0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0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0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0个。行政单位是融安县人民法院。机关本级内设14个部门,分别为:政治部、综合办公室、审判管理办公室、立案庭、刑庭、民事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大良法庭、大将法庭、泗顶法庭、送达组、抽调组、法警大队。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单位人员编制总数为81人,其中:行政编制(含参公单位)75人,事业编制0人,工勤编制0人。编内在职75人,其中:行政在职75人,全额事业在职0人,工勤编制0人。离休人员2人,退休补助39人。
(一)机关本级
编制81人,其中:行政编制75人,工勤编制0人。编内在职75人,其中:行政在职75人,工勤编制0人。离休人员2人,退休补助39人。
第二部分:融安县人民法院2020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三、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四、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明细表
九、“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0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0年部门收入总预算381.66万元,同比减少1158.19万元,同比减少75.21%。2020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减少的主要原因:2020年除了二次创业绩效、随二次创业绩效奖计提的四险两金、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上级财政补助等预算资金,其余预算资金上划市财政统管。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81.66万元,同比减少1158.19万元,同比减少75.21%。
2.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同比增长0%。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同比增长0%。
4.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同比增长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转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同比增长0%;其他结转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同比增长0%。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0年部门支出总预算381.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同比减少1346.99万元,同比减少100%;项目支出381.6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0%,同比增加188.80万元,同比增长97.89%。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总体减少的主要原因:2020年除了二次创业绩效、随二次创业绩效奖计提的四险两金、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上级财政补助等预算资金,其余预算资金上划市财政统管。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预算165.7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3.42%,同比减少965.80万元,同比减少85.35%;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21.8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1.92%,同比减少95.12万元,同比减少43.84%;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预算4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2.84%,同比减少61.74万元,同比减少55.75%;
(4)住房保障支出预算45.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1.82%,同比减少35.53万元,同比减少44.07%。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同比减少1346.99万元,同比减少100%。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0,同比减少1076.86万元,同比减少100%。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219.07万元,同比减少100%。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51.06万元,同比减少100%。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381.6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0%,同比增加188.80万元,同比增长97.89%。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51.91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92.21%。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29.7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7.79%。
二、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出预算情况
(一)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381.66万元,同比减少1158.19万元,同比减少75.21%,增加的主要原因:2020年除了二次创业绩效、随二次创业绩效奖计提的四险两金、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上级财政补助等预算资金,其余预算资金上划市财政统管。
(二)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381.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381.6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0万元。
(三)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拨款支出381.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381.6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381.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81.66万元。其中:
行政运行165.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65.72万元。主要用于县级绩效考评奖励金(二次创业)。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0.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60.1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费用支出。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0.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75。主要用于人员的工伤保险费用支出。
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1.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1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的生育保险费用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28.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8.1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费用支出。
公务员医疗补助20.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0.8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
行政单位离退休29.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9.75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公用经费、离退休生活补助。
住房公积金支出45.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5.1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单位部分公积金。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0.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0.0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2.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三、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20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万元。原因是此部分资金已经上划市财政统一管理。
(二)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比2019年预算29.03万元,同比减少29.03万元。原因是此部分资金已经上划市财政统一管理。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0年预算0万元,同比无增减。
2.公务接待费2020年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6.51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2020年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22.52万元。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年预算0万元,同比无增减。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22.52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0年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1个行政机关,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219.07万元,同比减少100%。主要原因是2020年除了二次创业绩效、随二次创业绩效奖计提的四险两金、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上级财政补助等预算资金,其余预算资金上划市财政统管。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资产账面价值共计3192.81万元。本部门核定公务用车编制为12辆,实有车辆1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20年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金额381.66万元,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81.66万元。项目为:项目名称:整体绩效目标,预算金额381.66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县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本级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