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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安县监察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 融安县纪委监委  |   发布日期: 2023-02-14 08:00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融安县监察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融安县监察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区党委、区纪委、市委、市纪委和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机关、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乡(镇)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三)在县委领导下,配合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巡察工作。

(四)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五)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依规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六)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七)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县纪检监察法规制度建设规划、计划。起草、修改县纪检监察法规制度和规范性文件。

(八)负责统筹协调反腐败国(境)外追逃追赃和防逃、防止非法资金外流工作,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九)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融安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乡(镇)纪委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十)完成县委和柳州市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融安县纪委监察委员会内设9个职能室:办公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预防宣教室、案件监督管理室;10个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分别是:1.县纪委监委驻县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2.县纪委监委驻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3.县纪委监委驻人民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4.县纪委监委驻县发展和改革局纪检监察组、5.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6.县纪委监委驻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7.县纪委监委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8.县纪委监委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9.县纪委监委驻县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10.县纪委监委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1个独立机构:中国共产党融安县委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1个二层事业单位:融安县反腐倡廉信息教育中心。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单位人员编制总数74个,其中行政72个,工勤编制2个;在职在编人员61人,其中行政编制60人,工勤编制1人。

第二部分:融安县监察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收支总预算1151.29万元。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3年部门收入总预算1151.29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3年部门支出总预算1151.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6.29万元,占总支出92.62%;项目支出8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38%。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893.2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7.59%

(2)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支出预算128.3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1.15%

(3)卫生健康支出72.0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26%

(4)住房保障支出57.5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1066.29万元,占总支出92.62%;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8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38%。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收入总预算1151.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1151.2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0万元。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支出总预算1151.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6.29万元,占总支出92.62%;项目支出8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38%。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1151.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151.2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151.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6.29万元,项目支出85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66.29万,其中人员支出897.10万,占比84.13%,公用支出169.20万,占比15.87%。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9.58万元,比上年预算同比减少0.86万元,同比下降8.24%。减少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23年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2023年预算2.74万元,同比减少0.86万元,同比下降23.89%,减少原因: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2023年预算6.84万元,与上年持平。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费2023年预算6.84万元,与上年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行政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69.20万元,同比减少39.46万元,同比下降18.91%,减少的原因厉行节约,缩减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3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融安县监察委员会资产账面价值共计137.82万元。本部门核定公务用车编制为3辆,实有车辆3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23年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金额39万元,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9万元。其中:项目名称一:留置案件项目,项目预算10万元;项目名称二:党风廉政项目,项目预算29万元。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县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本级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融安县监察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2023

融安县监察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融安县纪委监委  发布日期:2023-02-14 08:00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融安县监察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融安县监察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区党委、区纪委、市委、市纪委和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机关、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乡(镇)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三)在县委领导下,配合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巡察工作。

(四)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五)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依规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六)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七)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县纪检监察法规制度建设规划、计划。起草、修改县纪检监察法规制度和规范性文件。

(八)负责统筹协调反腐败国(境)外追逃追赃和防逃、防止非法资金外流工作,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九)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融安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乡(镇)纪委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十)完成县委和柳州市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融安县纪委监察委员会内设9个职能室:办公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预防宣教室、案件监督管理室;10个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分别是:1.县纪委监委驻县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2.县纪委监委驻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3.县纪委监委驻人民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4.县纪委监委驻县发展和改革局纪检监察组、5.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6.县纪委监委驻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7.县纪委监委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8.县纪委监委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9.县纪委监委驻县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10.县纪委监委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1个独立机构:中国共产党融安县委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1个二层事业单位:融安县反腐倡廉信息教育中心。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单位人员编制总数74个,其中行政72个,工勤编制2个;在职在编人员61人,其中行政编制60人,工勤编制1人。

第二部分:融安县监察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收支总预算1151.29万元。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3年部门收入总预算1151.29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3年部门支出总预算1151.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6.29万元,占总支出92.62%;项目支出8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38%。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893.2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7.59%

(2)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支出预算128.3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1.15%

(3)卫生健康支出72.0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26%

(4)住房保障支出57.5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1066.29万元,占总支出92.62%;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8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38%。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收入总预算1151.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1151.2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0万元。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支出总预算1151.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6.29万元,占总支出92.62%;项目支出8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38%。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1151.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151.2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151.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6.29万元,项目支出85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66.29万,其中人员支出897.10万,占比84.13%,公用支出169.20万,占比15.87%。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9.58万元,比上年预算同比减少0.86万元,同比下降8.24%。减少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23年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2023年预算2.74万元,同比减少0.86万元,同比下降23.89%,减少原因: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2023年预算6.84万元,与上年持平。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费2023年预算6.84万元,与上年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行政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69.20万元,同比减少39.46万元,同比下降18.91%,减少的原因厉行节约,缩减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3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融安县监察委员会资产账面价值共计137.82万元。本部门核定公务用车编制为3辆,实有车辆3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23年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金额39万元,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9万元。其中:项目名称一:留置案件项目,项目预算10万元;项目名称二:党风廉政项目,项目预算29万元。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县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本级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融安县监察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