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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安县法律援助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

来源: 融安县司法局  |   发布日期: 2024-02-15 17:25   

融安县法律援助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第二部分:融安县法律援助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融安县法律援助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报表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一)为请示给付赡养费、抚育费、抚养费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

(二)为因工(公)伤亡请求赔偿的当事人提供法律;

(三)为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追索侵权赔偿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

(四)为请求发给抚恤、救济金、最低生活保障金、社会保险金、劳动报酬金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

(五)为请求国家赔偿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

(六)为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争议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

(七)为其他依法需要给予法律援助事项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

(八)宣传法律援助知识。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部门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无内设机构。参公编制3人,在职在编3人。

第二部分:融安县法律援助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总收入70.62万元,同比增加3.8万元,同比增长5.68%;总支出70.62万元,同比增加3.8万元,同比增长5.68%,增加的主要原因:2023年度工资调整,因此各项预算指标比上年有所增加。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

1.            公共安全支出50.5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1.57%,同比减少4.05万元,同比下降7.41%。主要用于法律援助日常业务工作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8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3.99%,同比增加3.98万元,同比增长67.4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及其他保险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5.2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44%,同比增加1.87万元,同比增长55.32%。主要用于单位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公务医疗补助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4.9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同比增加1.99万元,同比增长67.45%。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补贴缴费。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我单位总收入70.62万元,较上年增长5.68%,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工资调整,因此各项预算指标比上年有所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0.62万元,较上年增加3.87万元,增长5.68%。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我单位总支出70.62万元,较上年增长5.67%,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工资调整,因此各项预算指标比上年有所增加。其中基本支出60.6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5.84%,项目支出1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4.16%。

按功能分类科目分为:

行政运行40.54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5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29万元,行政单位医疗3.2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04万元,住房公积金4.94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我单位财政拨款总收入70.62万元,总支出70.62万元(不含财政拨款上年未列支结转收支数)。财政拨款总收入较上年增长5.68%,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工资调整,因此各项预算指标比上年有所增加。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

1.公共安全支出50.5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1.57%,同比减少4.05万元,同比下降7.41%。主要用于法律援助日常业务工作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8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3.99%,同比增加3.98万元,同比增长67.4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及其他保险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5.2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44%,同比增加1.87万元,同比增长55.32%。主要用于单位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公务医疗补助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4.9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同比增加1.99万元,同比增长67.45%。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补贴缴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共70.62万元,较上年增长5.68%,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工资调整,因此各项预算指标比上年有所增加。中央提前下达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资金安排的支出0万元。

按照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分为:行政运行40.54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5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29万元,行政单位医疗3.2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04万元,住房公积金4.94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共60.62万元,较上年增长16.98%,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工资调整,因此各项预算指标比上年有所增加。具体情况为:人员经费53.21万元,公用经费7.41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53.2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41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去年持平,具体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2024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去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2024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去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4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去年持平,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去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去年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4年部门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4年单位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41万元,同比增加0.33万元,同比增长4.66%,增加的原因:支出标准增加。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4年无国有资产占用相关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重点项目1个,即法律援助工作经费,年初预算金额10万元。项目具体内容说明如下:

1.项目概况:依据县编办的“三定”方案规定的职能规定,此项经费主要用于指派或安排人员为符合规定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人员的办案补贴;开展法律援助宣传、业务交流等相关费用支出;“12348”公共法律服务专线及值班律师补贴发放等。

2.年度绩效目标:投入10万元资金,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00件。

3.中期绩效目标: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派或安排人员为符合规定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加大法律援助的宣传力度,让更多人了解法律援助,获得法律援助,确保应援尽援,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推动法治建设的工作目标。

4.绩效指标: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衡量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内容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办理法律援助事项数量

≥200件

质量指标

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等级优良率

≥90%

时效指标

法律援助事项接案指派率

=100%

成本指标

总投入

=10万元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法律援助案件完成率

≥9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援助对象满意度

≥95%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本年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简称为三公。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证行政机关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融安县法律援助中心2024年预算公开报表

(预算公开报表作为附件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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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融安县法律援助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

来源:融安县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4-02-15 17:25 

融安县法律援助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第二部分:融安县法律援助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融安县法律援助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报表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一)为请示给付赡养费、抚育费、抚养费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

(二)为因工(公)伤亡请求赔偿的当事人提供法律;

(三)为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追索侵权赔偿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

(四)为请求发给抚恤、救济金、最低生活保障金、社会保险金、劳动报酬金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

(五)为请求国家赔偿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

(六)为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争议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

(七)为其他依法需要给予法律援助事项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

(八)宣传法律援助知识。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部门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无内设机构。参公编制3人,在职在编3人。

第二部分:融安县法律援助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总收入70.62万元,同比增加3.8万元,同比增长5.68%;总支出70.62万元,同比增加3.8万元,同比增长5.68%,增加的主要原因:2023年度工资调整,因此各项预算指标比上年有所增加。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

1.            公共安全支出50.5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1.57%,同比减少4.05万元,同比下降7.41%。主要用于法律援助日常业务工作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8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3.99%,同比增加3.98万元,同比增长67.4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及其他保险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5.2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44%,同比增加1.87万元,同比增长55.32%。主要用于单位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公务医疗补助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4.9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同比增加1.99万元,同比增长67.45%。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补贴缴费。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我单位总收入70.62万元,较上年增长5.68%,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工资调整,因此各项预算指标比上年有所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0.62万元,较上年增加3.87万元,增长5.68%。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我单位总支出70.62万元,较上年增长5.67%,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工资调整,因此各项预算指标比上年有所增加。其中基本支出60.6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5.84%,项目支出1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4.16%。

按功能分类科目分为:

行政运行40.54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5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29万元,行政单位医疗3.2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04万元,住房公积金4.94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我单位财政拨款总收入70.62万元,总支出70.62万元(不含财政拨款上年未列支结转收支数)。财政拨款总收入较上年增长5.68%,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工资调整,因此各项预算指标比上年有所增加。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

1.公共安全支出50.5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1.57%,同比减少4.05万元,同比下降7.41%。主要用于法律援助日常业务工作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8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3.99%,同比增加3.98万元,同比增长67.4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及其他保险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5.2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44%,同比增加1.87万元,同比增长55.32%。主要用于单位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公务医疗补助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4.9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同比增加1.99万元,同比增长67.45%。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补贴缴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共70.62万元,较上年增长5.68%,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工资调整,因此各项预算指标比上年有所增加。中央提前下达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资金安排的支出0万元。

按照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分为:行政运行40.54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5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29万元,行政单位医疗3.2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04万元,住房公积金4.94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共60.62万元,较上年增长16.98%,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工资调整,因此各项预算指标比上年有所增加。具体情况为:人员经费53.21万元,公用经费7.41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53.2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41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去年持平,具体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2024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去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2024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去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4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去年持平,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去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去年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4年部门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4年单位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41万元,同比增加0.33万元,同比增长4.66%,增加的原因:支出标准增加。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4年无国有资产占用相关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重点项目1个,即法律援助工作经费,年初预算金额10万元。项目具体内容说明如下:

1.项目概况:依据县编办的“三定”方案规定的职能规定,此项经费主要用于指派或安排人员为符合规定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人员的办案补贴;开展法律援助宣传、业务交流等相关费用支出;“12348”公共法律服务专线及值班律师补贴发放等。

2.年度绩效目标:投入10万元资金,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00件。

3.中期绩效目标: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派或安排人员为符合规定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加大法律援助的宣传力度,让更多人了解法律援助,获得法律援助,确保应援尽援,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推动法治建设的工作目标。

4.绩效指标: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衡量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内容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办理法律援助事项数量

≥200件

质量指标

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等级优良率

≥90%

时效指标

法律援助事项接案指派率

=100%

成本指标

总投入

=10万元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法律援助案件完成率

≥9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援助对象满意度

≥95%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本年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简称为三公。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证行政机关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融安县法律援助中心2024年预算公开报表

(预算公开报表作为附件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