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安县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 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第二部分:融安县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融安县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报表
1、表1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表2 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表3 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表4 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表5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表6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表7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
8、表8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表9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10、表10 自治区本级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11、表11 自治区对下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第一部分:融安县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消费者投诉的受理、处理工作。
(二)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三)完成主管部门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单位人员编制总数为3人,其中:事业编制3人。
编内在职3人,其中:全额事业在职3人。
第二部分:融安县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
情况说明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部门收支总预算34.26万元,其中基本收支预算33.26万元,项目收支预算1万元,同比增加1.49万元,同比增长4.5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正常工资增资,社保、公积金基数提高。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单位收入总预算34.26万元,同比增加1.49万元,同比增长4.55%。2024年单位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正常工资增资,社保、公积金基数提高。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4.26万元,同比增加1.49万元,同比增长4.55%。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
4.上年结余(结转)收入0万元,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单位支出总预算34.26万元,同比增加1.49万元,同比增长4.55%。2024年部门支出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正常工资增资,社保、公积金基数提高。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25.3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4.05%,同比减少0.13万元,同比下降0.51%;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及项目经费:举报投诉奖励经费。
(2)社会保障类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4.86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14.19%,同比增加0.89万元,同比增长22.42%;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3)卫生健康类科目支出预算1.60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4.67%,同比增加0.29万元,同比增长22.14%;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4)住房保障类科目支出预算2.43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7.09%,同比增加0.44万元,同比增长22.11%。主要用于职工在职住房公积金。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33.2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7.08%,同比增加1.49万元,同比增长4.69%。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9.4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8.51%,同比增加1.44万元,同比增长5.14%;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8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1.46%,同比增加0.04万元,同比增长1.06%;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92%,同比与上年持平,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00%;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说明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34.26万元,同比增加1.49万元,同比增长4.5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正常工资增资,社保、公积金基数提高。
(二)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34.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34.2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26万元,同比增加1.49万元,同比增长4.5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正常工资增资,社保、公积金缴费基数提高。
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26万元;项目支出1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科目编码:2013850)。支出预算24.3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1.13%,同比减少0.13万元,同比下降0.53%;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会议费、培训费预算支出基数降低。
2.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科目编码:2013802)。支出预算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92,与上持平。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科目编码:20180505)。支出预算3.2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46%,同比增加0.59万元,同比增长22.26%;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的主要原因:社保缴费基数提高。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科目编码:20180506)。支出预算1.6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73%,同比增加0.3万元,同比下降22.73%;主要用于职业年金缴费,增加的主要原因:社保缴费基数提高。
5.医疗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科目编码:2101102)。支出预算1.6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67%,同比增加0.29万元,同比增长22.14%;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增加的主要原因:社保缴费基数提高。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科目编码:2210201)。支出预算2.4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09%,同比增长0.44万元,同比增长22.11%;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增加的主要原因:公积金缴费基数提高。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单位基本支出预算为33.26万元,同比增加1.49万元,同比增长4.69%,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预算为29.4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8.51%,同比增加1.44万元,同比上升5.14%,增加主要原因是:正常工资增资,社保、公积金缴费基数提高。
(二)商品与服务支出预算为3.8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1.46%,同比增加0.04万元,同比增长1.06%,增加主要原因是: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增加。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07万元,与上年持平。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24年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2023年预算0.07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2022年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年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2年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1个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81万元,同比增加0.04万元,同比增长1.06%,增加的原因是: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增加。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其中:货物类采购0万元、工程类采购0万元、服务类采购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融安县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资产账面价值共计0万元,本部门核定公务用车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账面价值2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24年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有1个,金额1万元,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万元。涉及项目名称为:投诉举报奖励,预算金额1万元。项目目标概况:根据《桂食药监规〔2017〕8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以及《关于印发柳州市打击传销活动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柳市监发〔2020〕14号),举报人通过书面材料、电话、网络或其他方式,举报各类违法行为且经查证属实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奖励。项目绩效目标为:进一步提高群众举报食品安全、产品质量、传销活动等各类违法行为的积极性,鼓励举报人对食品药品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构建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进一步提高群众举报食品安全、产品质量、传销活动等各类违法行为的积极性,拓宽线索来源。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县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本级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融安县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融安县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