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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安县大将镇乡村振兴工作站 2023年部门决算

来源: 大将镇  |   发布日期: 2024-08-26 09:05   




融安县大将镇乡村振兴工作站2023年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融安县大将镇乡村振兴工作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融安县大将镇乡村振兴工作站2023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融安县大将镇乡村振兴工作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融安县大将镇乡村振兴工作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县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研究制定和草拟本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本镇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规划、设计、论证和申报工作,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做好项目的协调、管理和验收;

(四)协调组织文教部门和农科部门加强科技培训,开展本镇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产业化技能培训和雨露计划培训等工作,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本地的科技进步;

(五)负责本镇防范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对全镇所有人口进行摸底调查、统计、动态管理等;

(六)协助县级机关等帮扶单位,开展挂钩帮扶工作,帮助本地进行开发性的生产建设;

(七)深入调查研究,指导帮助重点扶持村,选准乡村振兴项目,因地制宜确定发展经济的路子,制定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

(八)配合民政、残联部门做好救灾帮扶,优先改善农村残疾人等困难群体生活生产条件;

(九)认真执行国家和省、市乡村振兴衔接项目资金有关管理办法,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做好乡村振兴衔接项目资金的监管工作;

(十)承办县乡村振兴局和本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第二部分:融安县大将镇乡村振兴工作站2023年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融安县大将镇乡村振兴工作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融安县大将镇乡村振兴工作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总收入35.0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5.05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4.21万元。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05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4.21万元,增长223.39%,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新人考入,经费增加。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35.0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35.05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4.21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运行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3.7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经费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运行,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94万元,增长160.66%,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经费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1.5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养老缴纳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92万元,增长155.93%,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经费增加。

4农林水支出22.6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运行,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5.11万元,增长201.47%,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经费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2.37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纳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45万元,增长157.61%,主要原因是公积金基数上调。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3.04万元,支出决算为35.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2.13%,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4.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89万元,项目支出0.16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0350。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7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经费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80505。年初预算为1.85万元,支出决算为3.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6.4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经费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80506。年初预算为0.93万元,支出决算为1.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3.7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经费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101102。年初预算为0.92万元,支出决算为1.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4.7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经费变化。

5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事业运行(项)2130550年初预算为17.96万元,支出决算为22.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9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经费增加。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210201。年初预算为1.39万元,支出决算为2.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0.7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经费增加。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89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33.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4.18%。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0%。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用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县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本级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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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融安县大将镇乡村振兴工作站 2023年部门决算

来源:大将镇  发布日期:2024-08-26 09:05 




融安县大将镇乡村振兴工作站2023年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融安县大将镇乡村振兴工作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融安县大将镇乡村振兴工作站2023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融安县大将镇乡村振兴工作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融安县大将镇乡村振兴工作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县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研究制定和草拟本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本镇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规划、设计、论证和申报工作,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做好项目的协调、管理和验收;

(四)协调组织文教部门和农科部门加强科技培训,开展本镇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产业化技能培训和雨露计划培训等工作,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本地的科技进步;

(五)负责本镇防范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对全镇所有人口进行摸底调查、统计、动态管理等;

(六)协助县级机关等帮扶单位,开展挂钩帮扶工作,帮助本地进行开发性的生产建设;

(七)深入调查研究,指导帮助重点扶持村,选准乡村振兴项目,因地制宜确定发展经济的路子,制定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

(八)配合民政、残联部门做好救灾帮扶,优先改善农村残疾人等困难群体生活生产条件;

(九)认真执行国家和省、市乡村振兴衔接项目资金有关管理办法,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做好乡村振兴衔接项目资金的监管工作;

(十)承办县乡村振兴局和本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第二部分:融安县大将镇乡村振兴工作站2023年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融安县大将镇乡村振兴工作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融安县大将镇乡村振兴工作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总收入35.0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5.05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4.21万元。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05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4.21万元,增长223.39%,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新人考入,经费增加。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35.0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35.05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4.21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运行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3.7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经费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运行,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94万元,增长160.66%,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经费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1.5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养老缴纳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92万元,增长155.93%,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经费增加。

4农林水支出22.6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运行,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5.11万元,增长201.47%,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经费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2.37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纳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45万元,增长157.61%,主要原因是公积金基数上调。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3.04万元,支出决算为35.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2.13%,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4.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89万元,项目支出0.16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0350。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7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经费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80505。年初预算为1.85万元,支出决算为3.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6.4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经费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80506。年初预算为0.93万元,支出决算为1.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3.7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经费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101102。年初预算为0.92万元,支出决算为1.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4.7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经费变化。

5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事业运行(项)2130550年初预算为17.96万元,支出决算为22.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9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经费增加。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210201。年初预算为1.39万元,支出决算为2.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0.7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经费增加。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89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33.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4.18%。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0%。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用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县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本级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