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安县泗顶镇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2024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融安县泗顶镇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融安县泗顶镇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2024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融安县泗顶镇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融安县泗顶镇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宣传并贯彻执行有关自然资源、村镇建设、农村宅基地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应急管理等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应急管理、地质灾害、防汛抗旱、防火救灾等事务性工作。
(二)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等事务性工作。负责乡镇网格化管理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为网格化管理的巡查、指挥、调度、督办等工作据供技术支撑。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有关部门落实调处责任,积极预防群体性事件和纠纷械斗,维护辖区社会稳定。
(三)协助做好自然资源、村镇规划建设、交通运输、环境保护、环境卫生、安全生产、乡镇企业监督管理和相关信访、纠纷、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配合开展应急服务和相关协调工作。参与解决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护路护线联防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事项。负责协助做好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和工作平台的运行、数据录入、监测等相关技术性、事务性工作。
(四)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由原融安县泗顶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和原融安县泗顶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构成。
第二部分:融安县泗顶镇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 2024年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融安县泗顶镇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融安县泗顶镇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4年度总收入153.3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53.33万元), 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1.93万元,增长16.69%。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3.33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1.93万元,增长16.69%,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
(二)本部门2024年度总支出153.3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53.33万元), 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1.93万元,增长16.69%。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39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工作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07万元,下降7.40%,主要原因是财政紧张,压缩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42万元:主要用于工作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3.23万元,增长17.76%,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7.06万元:主要用于卫生健康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5万元,增长26.98%,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
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100.96万元支出:主要用于职工工资、日常活动经费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6.55万元,增长19.61%,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10.5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72万元,增长19.59%,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58.82万元,支出决算为153.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54%,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1.93万元,增长16.69%。其中:基本支出153.3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0350。年初预算为16.17万元,支出决算为13.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8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紧张,压缩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80505。年初预算为14.28万元,支出决算为14.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80506。年初预算为7.14万元,支出决算为7.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101102。年初预算为7.06万元,支出决算为7.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200150。年初预算为103.46万元,支出决算为100.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5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紧张,压缩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210201。年初预算为10.71万元,支出决算为1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0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紧张,压缩支出。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3.33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48.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88 %。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5.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14%。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0.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17%,比上年减少0.53万元,主要原因是缩减三公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5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5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74%,比上年减少0.53万元,原因是缩减三公经费。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县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建房审批,地质灾害等事务性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2024年,本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平均每辆公务用车0.51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公务用车1辆;单价50万元 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用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县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本级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