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安县大坡乡综合行政执法队2024年部门决算
融安县大坡乡综合行政执法队
2024年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融安县大坡乡综合行政执法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融安县大坡乡综合行政执法队2024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融安县大坡乡综合行政执法队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融安县大坡乡综合行政执法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行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水利、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文化市场、应急管理、林业、消防救援、卫生健康等方面的部分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
(二)负责处理本乡镇作为行政复议被申请人或行政诉讼被告的案件,承担涉及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的组织、协调和应诉工作。
(三)负责与县直执法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行政执法信息共享和协调配合机制,确保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完成大坡乡政府和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执法相关任务,如配合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处理突发事件等。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总数为8人,其中:行政编制(含参公单位)1人,事业编制4人,工勤编制0人。
第二部分:融安县大坡乡综合行政执法队2024年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融安县大坡乡综合行政执法队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融安县大坡乡综合行政执法队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4年度总收入18.6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8.61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8.61万元,增长100%。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61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8.6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乡镇机构改革,新设立本单位。
(二)本部门2024年度总支出18.6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8.61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8.61万元,增长100%。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6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8.6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乡镇机构改革,新设立本单位。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8.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8.61万元,增长100%。其中:基本支出18.61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0350。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8.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乡镇机构改革,新设立本单位。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61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18.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与上年度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与上年度持平。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与上年度持平。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专业技术用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用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县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本级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