潭头乡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潭头乡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潭头乡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潭头乡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保证宪法、法律、法规在全乡贯彻实施,促进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依法行政。
2.结合实际,科学制定全乡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发展规划,搞好经济发展的总体布局和产业布局,制订并组织实施全乡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建设的规划和措施,指导农业结构调整和现代农业生产,引导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和就业,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
3.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妥善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调节和处理好各种利益和矛盾纠纷,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4.加强民政、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科教卫生、文化体育、小城镇和文明新村建设等社会管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防灾减灾抢险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和农民生活质量。
5.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各类协会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公共产品,提供科技信息服务和社会救济、救助服务。
6.承办县委、县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关系。
二、机构设置情况
这部分主要介绍本部门机构设置情况,格式和内容没有固定要求,可以参考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本部门共有直属单位9个。其中:
(一)行政单位1个,分别是潭头乡人民政府。
(二)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潭头乡财政所。
(三)全额拨款事业单位7个,分别是潭头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潭头乡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潭头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潭头乡退役军人服务站、潭头乡乡村振兴工作站、潭头乡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中心、潭头乡林业站。
(四)差额拨款事业单位0个。
(五)自收自支事业单位0个。
机关本级内设5个科室,分别为:党政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单位人员编制总数为74人,其中:行政编制(含参公单位)33人,事业编制39人,工勤编制2人。
编内在职66人,其中:行政(含参公)在职32人,全额事业在职33人,工勤编制1人,退休26人,编外8人。
(一)机关本级
编制29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工勤编制2人。编内在职27人,其中:行政在职26人,工勤编制1人,聘用人员6人。离休0人,退休14人。
(二)(所属事业单位一)融安县潭头乡财政所参公编制6人,编内在职6人,聘用人员2人,离休0人,退休3人。
(三)(所属事业单位二)融安县潭头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全额事业编制11人,编内在职10人,聘用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4人。
(四)(所属事业单位三)融安县潭头乡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全额事业编制10人,编内在职9人,聘用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1人。
(五)(所属事业单位四)融安县潭头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全额事业编制2人,编内在职1人,聘用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六)(所属事业单位五)融安县潭头乡退役军人服务站全额事业编制2人,编内在职2人,聘用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七)(所属事业单位六)潭头乡乡村振兴工作站额事业编制4人,编内在职3人,聘用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八)(所属事业单位七)潭头乡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中心额事业编制7人,编内在职6人,聘用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2人。
(九)(所属事业单位八)潭头乡林业站额事业编制3人,编内在职3人,聘用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2人。
第二部分:潭头乡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收支总预算1569.03万元,同比增加361.14万元,同比增长29.89%,增加的主要原因:调入、新录人员增加,项目增加。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收入总预算1569.03万元,同比增加361.14万元,同比增长29.89%。2023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调入、新录人员增加,项目增加。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19.34万元,同比增加211.45万元,同比增长17.50%。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
4.上年度结转结余149.69万元,同比增加149.69万元。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支出总预算1569.03万元,同比增加361.14万元,同比增长29.89%。2023年部门支出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调入、新录人员增加,项目增加。
1.基本支出1310.6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3.53%,同比增加214.94万元,同比增长19.61%。主要用于个工资福利支出838.5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63.97%,同比增加205.63万元,同比增加32.49%.;商品和服务支出133.3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0.18%,同比增加10.52万元,同比增长8.5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38.7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5.85%,同比减少1.21万元,同比减少0.35%。
2.项目支出258.3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6.46%,同比增加146.2万元,同比增长1.30%。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258.34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00%,同比增加146.2万元,同比增长1.3%。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支出总预算1569.03万元,同比增加361.14万元,同比增长29.89%。2023年部门支出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调入、新录人员增加,项目增加。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3.84%,同比增加166.24万元,同比增长45.57%。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3.6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79%,同比减少17.2万元,同比降低10.07%。主要用于潭头乡职工社保费用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53.1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39%,同比减少19.47万元,同比降低26.79%。主要用于潭头乡职工医疗保险费用支出及定额公用经费。
4.节能环保支出4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06%,同比增加0.02万元,同比增加0.04%。主要用于节能环保相关费用支出。
5.农林水支出647.9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1.29%,同比增加231.77万元,同比增加55.68%。主要用于潭头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干部工资支出、定额公用经费及关于农林水建设支出。
6.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82.7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27%,同比增加12.52万元,同比增长17.83%。主要用于潭头乡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干部工资支出及定额公用经费。
7.住房保障支出52.5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35%,同比减少4.42万元,同比降低7.76%。主要用于缴纳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1419.33万元,分别为:基本支出1310.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2.34%,其中人员经费1177.3万元,占基本支出89.82%;公用经费133.39万元,占基本支出10.18%。项目支出108.64万元,站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6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10.6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3.53%,同比增加214.94万元,同比增长19.61%。主要用于个工资福利支出838.5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63.97%,同比增加205.63万元,同比增加32.49%.;商品和服务支出133.3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0.18%,同比增加10.52万元,同比增长8.5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38.7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5.85%,同比减少1.21万元,同比减少0.35%。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41万元,比上年预算同比减少1.04万元,同比降低23.37%。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2023年预算安排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接待费2023年预算安排2.27万元,比上年增加0.1万元,增长4.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定额支出相应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3年预算安排1.14万元,比上年减少1.14万元,(下降)52.53%,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预算安排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安排1.14万元,比上年减少)1.14万元,下降52.5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车运行维护减少。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1个行政机关和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7.91万元,同比减少106.28万元,同比降低106.28%,降低的原因:运行经费减少。
另外,下属共有7个事业单位,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5.48万元,同比增加4.66万元,同比增长11.41%,增加的原因:机构改革人员增加,使收入预算总体增加。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无国有资产占用相关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23年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振兴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广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细则的通知》(桂财桂【2021】3号),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设立项目名称: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资金合计294.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上级277.68万元,本级16.57万元。项目起始时间2021年,项目终止时间2025年;(2)依据《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柳政办〔2019〕123 号)及《柳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发〈柳州市2021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计划〉的通知》(柳垃圾分类办发〔2021〕11号)文件精神,推动我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要求,投入清洁乡村宣传及收集、运输、处理经费,需要用于开展清洁乡村宣传及垃圾收集处理工作,确保农村垃圾得到有效治理,不断提高村容村貌。设立项目名称:清洁乡村宣传及收集、运输、处理及焚烧运营经费,资金合计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本级29万元,项目起始时间2021年,项目终止时间2025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本年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简称为“三公”。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潭头乡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详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