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安县板榄镇综合行政执法队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
融安县板榄镇综合行政执法队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第二部分:融安县板榄镇综合行政执法队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融安县板榄镇综合行政执法队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报表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一)根据法律法规和自治区政府授权,承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担乡镇本级、县直部门下放乡镇以及县直部门委托乡镇的城乡建设、市场监管、文化市场、农业农村、林业、安全生产、生态环境、民族宗教等领域行政处罚工作。
(二)协助县直部门在本乡镇进行的其他行政执法工作。
(三)负责本乡镇执法工作的日常巡查监管、接受投诉举报、协助调查取证等工作。
(四)巡查发现非乡镇执法权限的违法行为,及时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
(五)承办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板榄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属于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为板榄镇人民政府,单位核定事业编制数为8名,目前实有人数为7人。
第二部分:融安县板榄镇综合行政执法队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板榄镇综合行政执法队2025年单位总收入82.72万元,总支出82.72万元(不含财政拨款上年未列支结转收支数)。总收入较上年增长100.00 %,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新增。总支出较上年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新增。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板榄镇综合行政执法队2025单位总收入82.72万元,较上年增长100.00 %,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新增。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板榄镇综合行政执法队2025单位总支出82.72万元,较上年增长100.00 %,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新增。主要包括:用于工作人员保障性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及本辖区综合治理工作等各项工作经费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板榄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单位财政拨款总收入82.72万元,总支出82.72万元(不含财政拨款上年未列支结转收支数)。财政拨款总收入较上年增长100.00 %,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新增。财政拨款总支出较上年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新增。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板榄镇综合行政执法队2025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共82.72万元,较上年增长100.00 %,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新增。中央提前下达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资金安排的支出82.72万元。具体情况为:事业运行支出55.79万元,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82万元,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91万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84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7.36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板榄镇综合行政执法队2025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共82.72万元,较上年增长100.00 %,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新增。具体情况为: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划分为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两大类,其中人员经费支出合计75.60万元,公用经费支出合计7.12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76万元,同口径比2024年增加0.76万元,增加100.00%,具体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2025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2025年预算安排0.18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5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四)会议费2025年预算安排0.31万元,主要用于综合行政执法队开展业务相关会议时的支出。
(五)培训费2025年预算安排0.27万元,主要用于综合行政执法队培训业务类方面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5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5年我单位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合计7.12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
我单位2025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5年无国有资产占用相关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5年无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本年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简称为“三公”。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板榄镇综合行政执法队2025年预算公开报表
详见附件公开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