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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融安县转移支付执行情况说明

来源: 融安县财政局  |   发布日期: 2019-08-05 10:15    |  作者: 融安县财政局

一、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执行情况

(一)转移支付总收入

2018年融安县转移支付总收入220,932万元。其中本年转移支付收入208,586万元,上年结余12,346万元。具体构成:

1.返还性收入4,343万元。其中:增值税税收返还收入2,019万元,增值税“五五分享”税收返还527万元,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412万元,成品油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284万元,消费税说收返还收入1万元,其他税收返还收入1,100万元。上述转移支付资金,财政统筹使用。

2.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23,983万元。其中:体制补助收入1388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48,103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4,931万元,结算补助收入1,476万元,资源枯竭型城市转移支付补助收入3,000万元,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收入381万元,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收入1,760万元,城乡义务教育转移支付收入5,484万元,基本养老金转移支付收入6,705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转移支付收入12,865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收入3,474万元、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收入100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1,831万元,固定数额补助收入12,495万元,革命老区转移支付收入210万元,民族地区转移支付收入40万元,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14,446万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5,294万元。

3.专项转移支付收入80,26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9万元、公共安全432万元、教育2,465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38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8,59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6,125万元、节能环保491万元、城乡社区5,733万元、农林水36,040万元、交通运输4,947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77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348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2,309万元、住房保障9,104万元、粮油物资储备10万元、其他收入2,488万元。

4.上年结余12,346万元。均为2017年转移支付结余。

(二)转移支付总支出

转移支付资金分为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和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主要是财力补助,不指定用途,可统筹用于全县各项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三保”支出等。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主要服务于中央的特定政策目标,应当按照中央政府规定的用途使用资金,做到专款专用

2018年转移支付总支出213,701万元。(含上解支出和债务还本支出)。

综合本县本级财政收入28,105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2,560万元和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65万元,全县总财力272,562万元。2018年公共财政支出262,665万元,上解上级支出666万元,债券还本支出2,000万元,年终结余7,231万元,减结转下年支出7,231万元,净结余0。

(三)转移支付结余

2018年结转下年支出7,231万元,为转移支付结余。转移支付结余具体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6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25万元、教育支出116万元、科学技术支出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9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68万元、农林水支出1,97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522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69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69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9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转移支付执行情况

2018年,上级转移支付收入合计7,444万元。其中本年转移支付收入5,309万元,上年结余2,135万元

2018年,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支出3,325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征地拆迁、土地开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污水处理及彩票公益金相关支出等方面。

2018年,上级专项转移支付年终结余4,119万元,按规定结转下年使用。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性执行情况

2018年,上级转移支付收入2,288万元。

2018年,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支出11万元。

2018年,上级专项转移支付年终结余2,277万元,按规定结转下年使用。



2018

2018年融安县转移支付执行情况说明

来源:融安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2019-08-05 10:15  作者:融安县财政局

一、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执行情况

(一)转移支付总收入

2018年融安县转移支付总收入220,932万元。其中本年转移支付收入208,586万元,上年结余12,346万元。具体构成:

1.返还性收入4,343万元。其中:增值税税收返还收入2,019万元,增值税“五五分享”税收返还527万元,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412万元,成品油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284万元,消费税说收返还收入1万元,其他税收返还收入1,100万元。上述转移支付资金,财政统筹使用。

2.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23,983万元。其中:体制补助收入1388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48,103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4,931万元,结算补助收入1,476万元,资源枯竭型城市转移支付补助收入3,000万元,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收入381万元,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收入1,760万元,城乡义务教育转移支付收入5,484万元,基本养老金转移支付收入6,705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转移支付收入12,865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收入3,474万元、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收入100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1,831万元,固定数额补助收入12,495万元,革命老区转移支付收入210万元,民族地区转移支付收入40万元,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14,446万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5,294万元。

3.专项转移支付收入80,26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9万元、公共安全432万元、教育2,465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38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8,59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6,125万元、节能环保491万元、城乡社区5,733万元、农林水36,040万元、交通运输4,947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77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348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2,309万元、住房保障9,104万元、粮油物资储备10万元、其他收入2,488万元。

4.上年结余12,346万元。均为2017年转移支付结余。

(二)转移支付总支出

转移支付资金分为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和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主要是财力补助,不指定用途,可统筹用于全县各项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三保”支出等。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主要服务于中央的特定政策目标,应当按照中央政府规定的用途使用资金,做到专款专用

2018年转移支付总支出213,701万元。(含上解支出和债务还本支出)。

综合本县本级财政收入28,105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2,560万元和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65万元,全县总财力272,562万元。2018年公共财政支出262,665万元,上解上级支出666万元,债券还本支出2,000万元,年终结余7,231万元,减结转下年支出7,231万元,净结余0。

(三)转移支付结余

2018年结转下年支出7,231万元,为转移支付结余。转移支付结余具体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6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25万元、教育支出116万元、科学技术支出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9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68万元、农林水支出1,97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522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69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69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9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转移支付执行情况

2018年,上级转移支付收入合计7,444万元。其中本年转移支付收入5,309万元,上年结余2,135万元

2018年,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支出3,325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征地拆迁、土地开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污水处理及彩票公益金相关支出等方面。

2018年,上级专项转移支付年终结余4,119万元,按规定结转下年使用。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性执行情况

2018年,上级转移支付收入2,288万元。

2018年,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支出11万元。

2018年,上级专项转移支付年终结余2,277万元,按规定结转下年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