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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安县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 加快推进教育发展总体方案

来源: 本站  |   发布日期: 2016-11-09 10:08    |  作者: 本站

为贯彻《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改革创新全面振兴教育的决定》(桂发〔2014〕2号)和《中共柳州市委 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 加快推进教育发展的决定》(柳发〔2014〕7号),落实我县教育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结合融安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优先发展教育,公平发展教育,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2014-2017 年,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11亿元左右用于教育发展。

大力实施教育发展八大工程,新建幼儿园8所,迁建普通高中2所、乡镇中心校本部一所,改扩建一批初中、小学、幼儿园,着力改善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有效增加教育资源,提高教育质量,提升教育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一)实施学前教育发展工程

1.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扩容、提质、普惠”的总体要求,着力解决学前教育“入园难”问题,努力构建“广覆盖、保基本、多形式、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到2017年,全县学前三年毛入学率达到78%,规划投资5200万元,新建幼儿园8所,实现县城公立幼儿园倍增,乡镇中心园全覆盖的目标。推进示范性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建设,创建区级示范幼儿园1所,市级示范幼儿园1所以上。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租金、以奖代补等方式,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普惠性幼儿园覆盖面达到50%以上。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规范办园行为,提高保教质量。建立学前教育成本分担和运行保障机制,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2.主要任务和措施

1)扩大总量。加快公办幼儿园的建设力度,完成新建县城幼儿园2所、乡镇中心幼儿园6所,确保县城公办幼儿园倍增,每个乡镇拥有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鼓励社会力量办园,有效扩大城乡学前教育资源。到2017年,全县学前三年毛入学率达到78%。

(组织实施单位:县教育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国土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提升质量。积极推进示范园建设工作,到2017年,将县实验幼儿园建设成自治区示范性幼儿园,建设1所以上市级示范幼儿园,建设一批县级示范性幼儿园。积极开展“一园一品”活动,建设一批管理有亮点、教学有创新、社会认可度高的品牌幼儿园。充分发挥各级示范园的作用,鼓励各级示范性幼儿园积极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全面贯彻《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加强对幼儿园保育和教育实践的研究和指导,不断提高幼儿园教师的专业素质和教育实践能力。

(组织实施单位:县教育局)

3)调整结构。扩大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覆盖率,进一步优化学前教育资源布局,解决好就近入园问题,积极探索县城商住小区配套建设幼儿园,为住户提供普惠性服务的政策和途径。在住宅小区的规划与建设中,要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住宅小区教育设施建设规定,将幼儿园布局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予以落实,预留幼儿园建设用地,明确幼儿园建设规模。在土地招标拍卖挂牌的时候,将配套建设要求在出让规划设计条件、出让招标文件和土地出让合同中予以明确,同时明确要求开发商按规划要求建设好幼儿园,对本住宅小区幼儿提供普惠性服务,收取的保教费不得超过公办幼儿园标准的30%。对住宅小区外幼儿收取的保教费仍按照原收费备案表的标准执行。实行双轨制收费的小区配套幼儿园,根据提供普惠性服务的规模列入财政奖补资金扶持范围。建立鼓励社会力量办园新机制,鼓励探索国有民办、民办公助、股份制、联合办学、集团化办学等多种幼儿园办学模式。

(组织实施单位:县教育局、县发改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物价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4)扶持民办。加强民办幼儿园收费管理,加大对民办幼儿园的扶持力度,采取以奖代补等多种方式,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制定出台县财政扶持民办幼儿园的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对在提供普惠性服务有成效的民办幼儿园给予奖补。加强民办学前教育管理,提高民办学前教育质量。严格执行幼儿园准入制度,实行分类管理、分类指导、动态监管。完善和落实年度等级评估制度,引导民办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提高保教质量和水平。探索公办园与民办园结盟、“手拉手”结对子、民办公助、委托培养等多种形式,帮助民办幼儿园提高师资水平。加强幼儿园安全监管,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和安全责任制度,形成全覆盖的幼儿园安全防护体系。

(组织实施单位: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物价局、县公安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

5)健全机制。重点建立学前教育成本分担和运行保障机制,设立民办幼儿园发展奖补资金,用于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加大投入,确保学前教育财政性经费占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比例不低于5%。全县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提高到50元。适度提高幼儿园收费标准,切实做到保工资、保安全、保运转、保发展。完善用人机制,健全公办幼儿园教师编制核定、补充制度,制定保障教师工资、社会保障等待遇的具体措施。

(组织实施单位: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编办、县物价局、县人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实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程

1.工作目标

2014至2017年,投资5亿元迁建浮石中心校小学本部、续建东圩小学、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大县城义务教育学校改扩建项目建设,确保县城义务教育布局跟上城市发展、人口扩张步伐,解决县城择校热、上学难问题,逐步消除“超大班额”现象,统筹实施农村中小学校舍新建、维修改造工程,保障寄宿学生每人1个床位,消除“大通铺”现象。探索“九年一贯制”和“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联合办学”改革试点新路子。切实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控辍保学工作,到2017年,全县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4%,力争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

2.主要任务和措施

1)进一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要将义务教育经费在财政预算中单列,依法做到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科学合理安排农村义务教育经费,足额落实县财政应分担的资金,国家和自治区下拨的教育经费要及时拨付到位,专款专用。提高村小和教学点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对学生规模不足100人的村小和教学点按100人核发生均公用经费,保证其正常运转。

(组织实施单位:县教育局、县财政局。)

2)逐步优化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按照有利于提高教育质量和方便学生就近入学的原则,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调整,严格规范布局调整程序,科学合理布局学校,保障学生就近上学的需要。建设好农村寄宿制学校,办好必要的教学点。

(组织实施单位:县教育局、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

3)迁建、续建整合一批学校。投入5000万元迁建浮石中心小学本部,续建东圩小学,整合新安、隘面、小洲、河勒等村小。

(组织实施单位:县教育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浮石镇和长安镇人民政府等。)

4)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统筹中央、自治区资金和项目,实施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工程、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农村义务教育“大通铺”消除项目、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均衡配置校舍、运动场、桌椅、 图书、实验仪器、信息化设备、音乐体育美术设施等教学设施和宿舍、床位、厕所、食堂、伙房、饮水、洗浴等生活设施,努力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达到办学基本标准。

(组织实施单位:县教育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

5)切实保障农村特殊群体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关爱农村困难群体,关爱农村留守儿童,保障农村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力。县、乡(镇)政府要加强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同时动员和鼓励社会团体和个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帮扶。学校要加强对学困生的关心和帮扶,确保每个适龄儿童少年不因家庭经济困难或学习困难而辍学。把关爱农村留守学生工作纳入社会管理创新体系,着力构建对农村留守学生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化”的关爱服务体系。优先满足留守学生进入寄宿制学校的需求。办好县特殊教育学校。

(组织实施单位: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各乡镇人民政府等。)

6)加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提高办学质量,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巩固率提高。完善学生入学保障机制,保障农村儿童少年免费免试就近入学,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结合国家实施的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开展“营养午餐”食材配送扩面工作,加强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建立“控辍保学”责任机制,县政府与乡镇、部门签订“融安县实施义务教育巩固率达标责任书”,明确县、乡两级政府的责任。探索“九年一贯制”学校和“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联合办学”改革试点,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推动县域内校长、教师交流和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共享,促进名校带弱校,发挥优质资源的辐射效应。

(组织实施单位: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编办、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

7)加大县城及周边义务教育学校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加大投入,推进县城中小学改扩建项目,加快县实验小学教学综合楼建设,抓好长安中心校新校区的建设,扩建江口、木樟小学,整合隘面、安宁小学。使县城及周边学校的办学规模能满足县城义务教育段适龄儿童就学需求,确保县城义务教育布局跟上城市发展、人口扩张步伐,确保县城适龄儿童相对就近入学,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解决“择校热”、“超大班额”的问题。

(组织实施单位:县教育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长安镇人民政府等。)

(三)实施普通高中突破发展工程

1.工作目标

投资3.2亿元建设教育集中区高中部,新增普通高中学位2000个,满足初中毕业学生接受普通高中教育的需求,接受示范性普通高中教育的学生达到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60%以上。引导两所普通高中进一步明确学校办学思路,逐步探索在校园文化、课程设置、教育教学等工作中创出本校的特色,走特色化、品牌化的发展道路,促进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以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为契机,深入推进普通高中教育教学改革,整体提升普通高中教育质量,全面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建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评价体系。积极探索县二中与县职校联合办学新路子,将其打造成综合高中和新型职业中专。

2.主要任务和措施

1)扩大普通高中办学规模。实施国家普通高中学校改善办学条件项目、自治区普通高中基础能力建设项目。加快县中学教育集中区高中部建设,力争现有的两所普通高中全部纳入上级2014—2017年改扩建计划,着力解决普通高中教学楼、学生宿舍、学生食堂、图书馆、体育场地和学校用地面积不足问题,按“一校一室”建设通用技术实验室,缓解现有教学资源硬件不足的问题。加大投入,从2014年起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不低于每生每年200元,并逐年提高。

(组织实施单位: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国土资源局。)

2)加大优质普通高中品牌化发展。加强示范性高中建设,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普通高中教育的需求。支持融安高中进一步做大做强做优,充分发挥其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的辐射带动作用,探索融安高中与融安二中管理人员、教师之间交流互动的教育教学及其管理模式,促使融安二中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使学校在办学思想、环境条件、班子队伍、学校管理、课程管理、教育科研、办学规模、教育质量、办学特色等方面有明显提升,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

(组织实施单位: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委、县国土资源局等。)

3)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教学改革。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课程设置方案,开好国家规定课程,发展地方课程,发掘校本课程。推进由学习领域、科目和模块三个层次组成的普通高中新课程建设,构建普通高中新课程建设与管理的有效机制,提高普通高中新课程建设与管理的能力。实施符合普通高中新课程要求的学分认定和管理办法。推行普通高中学生成长过程记录及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加快通用技术实验室建设,建立普通高中课程资源库,加快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学生综合社会实践活动基地建设,创新教学改革和评价方式,提高课堂效率,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和学生个性发展。

(组织实施单位:县教育局)

4)创新普通高中教育体制机制。深化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坚持把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学区内初中学校的比例不低于51%。建立以素质教育为核心、内涵发展为重点的普通高中教育质量标准体系,把优质多样特色发展作为评价普通高中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改变办学模式同质化和单纯以学生考试成绩、升学率评价普通高中教育质量的做法。

(组织实施单位:县教育局)

(四)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发展工程

1.工作目标

严格执行“城市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安排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的经费投入政策,从政府土地出让收益中按比例计提的教育经费,安排一定资金用于促进我县中等职业教育发展建设。2014—2017年,计划投入财政资金5300万元,通过实施标准化新型中专建设项目、推进产业和人才培养融合发展、推动中高职教育有机衔接、加强职业教育交流合作、统筹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到2017年,基本建成适应需求、有机衔接、多元立交的具有融安特色的职教发展模式,使我县新型职业中专的整体办学水平达到自治区规定的办学标准。

2.主要任务和措施

1)实施标准化新型中专项目建设。

一是全面进行标准化基础建设和教学设施建设。计划到2017年,投资4000万元完成学校二期基础设施项目--教学楼、实训楼、学生宿舍、实验楼、远程教育培训室、塑胶运动场等的建设,按专业设置配齐教学实训设施设备,对整个校园进行全面绿化、硬化、美化,完成校园安防系统建设,使学校基础设施建设达到自治区规定的标准。

二是实施专业建设计划和课程改革。根据县域经济发展需求设置专业,加强骨干和特色专业建设。办好2-3个服务区域重点产业发展的特色专业、1个适应农村改革和农业现代化需要的涉农专业,并按标准装备实训设备。灵活设置课程,创新课程模式。

三是推进教师队伍建设。1800在校生的标准,落实教师“实名制”和“非实名制”编制政策,按18:1生师比,专业教师占专任教师60%以上,“双师型教师” 专业教师占专任教师60%以上,加大教师培训和引进力度,逐年按比例配齐教师。

四是推进1-2个与现代服务业相匹配、优质资源共享的大型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建设焊工实训基地建设和涉农专业实训实习基地,制定基地的规范管理制度,实现教学、科研、技能鉴定、社会服务功能的有效整合。

(组织实施单位:县教育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人社局、县编办、县住建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创新办学模式

一是推进贯通办学。鼓励县职校与高等职业院校贯通办学。积极发展5年一贯制、“2+3”和“3+2”等多种形式的5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办学模式。围绕服务现代农业发展,与广西畜牧兽医学校、市一职校、市二职校、柳州城市职业学院、南宁职业技术学院等院校联合办学,采取“业务托管+对口帮扶”的模式,办好1—2个涉农专业。

二是推进学校与企业合作办学,实行订单教学。

三是推进与普通高中融通办学。将县二中迁建到县职校,学生可以在普通高中教育和职业教育之间自由流动。

四是推进与普通初中合作开展职业教育渗透,开办职业初中,让学生在初中毕业时能同时获得双证。

(组织实施单位:县教育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编办。)

3)整合职业教育资源,建设职业教育培训中心,把职业短训工作做强做大。

以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司其职为原则,将县域培训工作统筹到县职校。创造条件广泛承接面向行业、企业、农村和社会的各类培训。大力开展职业学校服务进社区活动,鼓励职业学校面向社区提供各种形式的短期职业培训、继续教育和文化生活技能提升服务,努力满足社区群众多方面、多层次的需求。逐步将县级新型中专建成当地集教育、就业、培训为一体的教育综合服务平台。

(组织实施单位:县教育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扶贫办、县农业局、林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实施教师队伍强质增量工程

1.工作目标

2014—2017年,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聘任(聘用)和评价的首要内容。加大教师培养力度,优化教师队伍结构,鼓励更多优秀教师到农村一线任教,教师数量基本满足全县各级各类教育发展需要,教师结构性矛盾基本缓解。完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分类指导制度,发挥绩效工资、岗位设置的激励作用。依法依规保障教师培训经费投入,进一步加大教师培训力度,提高教师专业素养,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2.主要任务和措施

1)完善教师管理机制。

一是盘活教师编制存量。按自治区相关部门统一部署,及时核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优化学校招聘教职工用编和录用程序,配齐配足教职工,确保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补充各类新教师。根据自治区相关部门统一部署,实施全区统一教师公开招聘制度、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免费定向培养计划、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免费定向培养计划,补充新教师,优化教师结构。

三是切实解决普通高中教师短缺问题。重点补充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等学科紧缺教师,确保普通高中必修课程、选修课程的正常开设和有效实施。完善教科研队伍配置及管理制度,调配充实各学科中心组和专家团队。

(组织实施单位:县教育局、县编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

2)提高教师队伍质量。

一是完善教师培训体系。积极选派教师、校长参与国家、自治区和市级培训,构建市、县、学校三级联动的教师培训体系,分级制定培训规划。加强教师培训机构建设,在县教师进修学校挂牌成立融安县教师培训中心,整合资源,落实经费,争创自治区示范性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在教师全员培训、远程培训和校本研修等方面发挥组织协调、服务支持作用。完善培训学分认证管理和培训机构资质认证制度。

二是实施教师全员培训和骨干教师培训制度。对全县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教师进行分类、分层全员培训和开展骨干教师培训,落实教师培训5年一周期不少于360学时的规定。严格落实国家中小学校长专业标准和任职资格标准,实施中小学校长持证上岗制度。继续开展校(园)长任职资格培训、提高培训、全员培训,培养一批有教育理想、有办学理念、敬业精神强、管理能力强、专业素质高的名校(园)长。改进教师培训内容,加强师德教育,把职业理想、职业道德、学术规范以及心理健康教育融入教师培养、培训和管理全过程。转变教师培训方式,提高教师培训的实效性,进一步提升教师队伍专业化水平。

三是加强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培养培训工作。适应残疾儿童少年教育普及水平提高的需要,大力支持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的继续教育,鼓励教师拓宽专业领域,扩大培养规模。探索特殊教育教师资格准入,非特殊教育专业毕业人员从事特殊教育工作,需具备特殊教育学习或培训经历。确保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培训经费,将特殊教育教师培训纳入教师继续教育培训计划,对在职教师实行轮训,重点抓好特殊教育学校骨干教师、校长培训。

四是加强教育信息化应用与服务能力队伍建设。大规模开展教师信息化应用能力培训,探索和推广以教材多媒体化、资源网络化、教学个性化、学习自主化、活动协作化、管理信息化为特征的新型信息化教师教育模式。帮助教师有效应用信息技术,更新教学观念,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师应用信息技术水平。建设一支专业化技术支撑队伍,服务信息化工程建设。

五是加强教师培训经费保障。除九义段学校年度生均公用经费的5%用于教师培训外,县财政还要加大教师培训经费投入,按照不低于全县教职工年度工资总额2%的标准专项安排教师培训统筹经费。

(组织实施单位:县教育局、县编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等。)

3)完善教师激励机制。

一是完善绩效工资制度。依法保证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全县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保障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分类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工作。绩效工资分配向教学点专任教师倾斜。在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中增设校长奖励性绩效工资,相应增核该部分绩效工资增量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不占用原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份额,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并制定考核分配办法予以分配。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等非义务教育学校参照执行。进一步提高非义务教育学校收入分配自主权,支持非义务教育学校通过开展社会服务取得合法收入,按照有关规定提取一定比例纳入奖励性绩效工资。

二是配合自治区人民政府分类推进教师系列职称制度改革。完善教师岗位聘任管理制度,按自治区相关部门统一部署适时调整教师岗位设置结构比例。对于现有人员结构比例超过核准比例的,按规定采取“退二进一”、竞聘上岗等方式进行调控,解决职称评聘矛盾,调动教师队伍的工作积极性。

三是加大教师表彰奖励力度。定期评选表彰奖励县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在教育领域作出重要贡献的先进人物,重点表彰在教育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逐步落实优秀教师休养和带薪休假制度。

(组织实施单位:县教育局、县编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等。)

4)改善农村教师生活待遇。

一是实施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项目。2014—2017年,按自治区人民政府统一部署,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配备生活设施。

二是实施农村教师岗位补助计划。2014—2017年,按自治区相关部门的统一部署,对乡、村义务教育学校和全区教学点教师给予人均每年2400元生活补助,并根据县财力情况给予适当资金配套。

三是实施教师定期体检、发放教师节慰问金和逐步扩大免费工作餐在乡镇初中、中心校教职工中的覆盖面。认真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

(组织实施单位:县教育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等。)

(六)实施教育信息化建设工程。

1.工作目标

加大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利用柳州市开发的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和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高质量、高标准实现“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工作,推动我县教育优质、特色、均衡发展,为我县实现教育现代化夯实基础。

2.主要任务和措施

1)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营造教育信息化服务环境,完善融安教育网。加强网络信息安全;依托国家、自治区教育信息化建设项目,为我县农村初中、乡镇中心小学配置班级多媒体远程教学设备和学生电脑教室,为乡村小学和教学点配置数字教育资源接收和播放设备,配送优质数字教育资源。乡镇中心校以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现宽带网络10兆以上光纤接入,高中段学校实现100兆以上光纤接入,实现县、校二级网络高速互联互通,各级各类学校实现“校校通”。

(组织实施单位:县教育局、县财政局)

2)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应用。利用柳州市开发的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和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加快我县数字教育资源应用和学校管理信息化进程,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实现“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

(组织实施单位:县教育局)

3)“数字校园”建设。依据《柳州市基础教育“数字校园”建设参考指标》,逐步推进我县“数字校园”的全面建设。通过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实践的深度融合,优化教学、教研、管理和服务过程,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实现教育教学、教育管理和服务信息化,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和效益。

(组织实施单位:县教育局)

4)多渠道筹措教育信息化经费。

一是县财政设立教育信息化建设专项经费,支持教育信息化建设工程。把教育信息化经费列入年度预算。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将信息技术设备购置、运行与维护、教学软件购买及应用等经费列入学校公用经费使用范围。

二是加强项目与资金管理。统筹安排教育信息化经费使用,根据教育信息化发展阶段特征,及时调整经费支出重点,合理分配在硬件、软件、资源、应用、运行维护、培训等各环节的经费使用比例。加强项目管理和经费监管,规范项目建设。

(组织实施单位:县教育局、县财政局。)

(七)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及营养改善工程

1.工作目标

进一步完善从学前教育到大学教育全程覆盖的资助政策体系,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深入推进教育扶贫,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现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全覆盖,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等接受教育权利,促进教育公平。2014—2017年,计划投入各级各类学生资助经费5444.8万元,年均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0.957万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投入资金6814万元,每年受益学生约2.06万人。

2.主要任务和措施

1)认真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健全学生资助体系,认真落实学生资助政策。2014-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项目投入2500万元,年均资助学生0.58万人;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库区移民子女)项目投入860万元,年均资助学生0.165万人;贫困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投入440万元,年均资助学生0.042万人;学前教育入园补助金资助项目投入200万元,年均资助学生0.05万人。同时,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6000万元,年均受益学生0.2万人。

(组织实施单位: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

2)认真落实中等职业教育资助政策,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全覆盖。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助学金及奖学金管理,促进教育公平和提高劳动者素质。2014—2017年,中职免学费项目计划投入资金720万元,年均资助学生0.12万人;中职助学金项目计划投入资金720万元,年均资助学生0.12万人;中职自治区奖学金项目投入4.8万元,年均奖励学生6名。

(组织实施单位:县教育局、县财政局等。)

3)实施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全程助学计划。从2014年起,按照定点、定向的原则,对全县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学生,构建定户、定人的教育精准资助扶贫脱困体系,从小学开始全程跟踪到中等职业教育毕业,实行学费全免、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和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的扶持政策,并帮助其顺利就业,实现家庭脱贫。

(组织实施单位: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扶贫办、各乡镇人民政府。)

4)稳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继续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完善各种配套服务。2014—2017年,计划投入资金6814万元,每年受益学生约2.06万人。

(组织实施单位: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县卫生局、县工商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5)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多渠道筹措经费,资助各学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组织实施单位: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团县委、县总工会、县妇联、县扶贫办、县民族局、县残联、各乡镇人民政府等。)

(八)实施学校安全稳定保障工程

1.工作目标

加强校园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全面提升学校的防范能力,进一步强化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干扰学校教育教学行为,保证师生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秩序。2014—2017年,计划投入资金250万元,为39所学生人数在200人以上的学校教学区、宿舍楼、128个学生食堂添置安装高清视频监控设备及报警装备。

2.主要任务和措施

1)规范校园周边经营秩序。取缔校园周边200米以内无证经营的小餐馆、饮食流动摊点、“小饭桌”、杂货摊点等,禁止在学校门前和两侧设置集贸市场、停车场、摆摊设点、堆放杂物;对学校食堂的从业人员进行培训,指导开展蔬菜农作物农药残留物检测和示范食堂创建工作;加强健康知识宣传教育,增强对季节性传染病的防控能力。

(组织实施单位: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卫生局、县市容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整治校园周边文化环境。清理整顿校园周边200米以内的音像书刊点,规范经营业主的经营行为,依法查缴非法出版的书刊和音像制品;重点取缔学校周边200米以内的网吧、音像厅、歌舞厅、彩票投注点。

(组织实施单位:县文体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新闻出版、县教育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整顿校园周边的交通秩序。重点完善校园周边交通标志、标线及各类安全设施,落实专人维持交通秩序;大力整治“黑校车”、“黑摩的”及各种非法营运车辆;清除校园周边交通安全隐患,对校园周边乱停、乱放的车辆进行整治;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师生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及时查处各类危害师生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及教学秩序的案件。

(组织实施单位: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县教育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4)整顿校园及周边建筑设施和环境卫生。清理整顿校园及周边生产、经营和存储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的企业;查处校园周边区域的违章建筑和乱搭乱建、乱摆乱占等行为;加大对校园周边区域的噪声污染、大气污染、水污染的查处力度,为6月份的高考、中考和中小学、幼儿园创造安宁、和谐的外部环境。

(组织实施单位: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环保局、县卫生局、县安监局、县市容局、县教育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

5)加强校园内部和周边安全管理。重点解决学生宿舍、食堂和校园学生主要活动区域的视频监控的安装,落实寄宿制学校各项管理制度和学校门卫、值班巡逻制度;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加强对在校学生的日常管理,加强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组织实施单位: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团县委、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

2014 年4月至5月。编制印发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加快推进教育发展总体方案。成立工作领导机构,编制相应的项目规划。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将教育发展八大工程作为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签订责任状的重要内容,明确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推进教育发展八大工程的目标任务、年度工作、完成时间等,层层落实责任。

(二)第二阶段

2014 年5月至2017年12月。全面实施教育发展八大工程各项目建设,及时推广经验,解决问题,按计划推进工程建设进度。每年12月10日前,乡镇政府、教育局及各成员单位向县人民政府提交工程年度进展情况自评报告,12月20日前县人民政府完成对乡(镇)人民政府及各成员单位的检查复核评审,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将复核评审结果报县人民政府。2015年11月,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做好中期自评工作报县人民政府,并做好迎接柳州市人民政府进行的中期评估工作;届时,将对各乡(镇)、各部门建设进度情况进行通报。

(三)第三阶段

2017 年底至 2018 年初。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各部门对工程完成情况进行自评总结,县人民政府组织复核验收及做好迎接市人民政府的总体验收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成立融安县教育体制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县委、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县社会事务组领导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县编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科技局、县卫生局、县地税局、县扶贫办、县物价局、县残联、县综治办、县民族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人口计生委、县审计局、县法制办、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科协及各乡镇人民政府等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工程的推进工作,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教育局局长担任。各乡(镇)、各部门相应成立工作机构,加强对教育发展八大工程具体实施的领导。

县教育体制改革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教育发展八大工程的顺利实施。

县教育局负责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统筹协调教育发展八大工程的具体实施;负责指导优化教育布局结构调整,指导组织编制教育用地专项规划,并协助县住建局督促将教育用地专项规划纳入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负责教育发展八大工程整体推进、项目管理、检查评估等工作,牵头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县编办负责对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方案进行审核,做好各级各类学校教师编制管理和使用工作,加强学校教师配备并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有关非实名制管理政策。

县发改局负责将教育发展八大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指导做好项目立项审批等前期工作,争取和安排中央和自治区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统筹用于教育项目建设,将符合条件的项目列入县统筹推进的重大项目。

县财政局负责拓宽投入渠道,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职能,增加经费供给总量,督促落实教育发展八大工程各项财政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成立(建立)先教育发展基金。

县人社局负责加强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政策指导、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与教育局共同做好教育系统岗位设置管理的组织实施工作。支持教育部门开展教师招聘、选拔、任用,健全教师工资激励机制。

县住建局负责指导做好学校建设工作,为学校建设开设“绿色通道”。抓好商住小区配套建设普惠性幼儿园工作。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保障教育用地的原则给予优先落实,加快审查报批、土地供应和确权登记发证等工作,在符合规划和有关规定的前提下积极配合做好教育用地的置换等工作。

县卫生局负责指导和支持各地完善教师健康服务体系,支持特殊教育师资、康复类专业技术人才培养。

县地税局负责落实国家、自治区支持教育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

县扶贫办支持和协助教育部门做好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县卫生局抓好学校食堂监管,指导学校搞好营养改善计划。

县物价局会同县财政局负责落实自治区关于学校收费和教育建设项目收费优惠减免政策。

县残联负责协助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培训及特殊教育优秀教师评选。

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民族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人口计生委、县审计局、县法制办、团县委、县妇联、县总工会、县科协、县文体局、公安消防县支队等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协同做好教育发展八大工程建设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学校要将教育发展八大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一把手亲自抓,要结合本地、本校实际情况,分年度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年度实施目标和任务,完善支持政策,落实工作措施,及时掌握进展情况,解决实际问题,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二)建立考评机制,推动工作落实

建立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将教育发展八大工程的完成情况列入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成员单位的年度重点工作,把推进教育事业发展、落实教育发展八大工程作为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成员单位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完善考核机制和问责制度,把落实情况作为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通过考核、督查和指标体系管理、绩效管理,确保项目建设有效推进。县教育体制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建立督查机制和信息通报机制,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及时通报督导结果。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乡(镇)和各部门要加大对教育发展八大工程实施的宣传,充分利用网络、电视等媒体,大力宣传教育为民办实事、服务融安的重大意义,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共同营造关心教育、支持教育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年度计划

融安县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 加快推进教育发展总体方案

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16-11-09 10:08  作者:本站

为贯彻《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改革创新全面振兴教育的决定》(桂发〔2014〕2号)和《中共柳州市委 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 加快推进教育发展的决定》(柳发〔2014〕7号),落实我县教育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结合融安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优先发展教育,公平发展教育,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2014-2017 年,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11亿元左右用于教育发展。

大力实施教育发展八大工程,新建幼儿园8所,迁建普通高中2所、乡镇中心校本部一所,改扩建一批初中、小学、幼儿园,着力改善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有效增加教育资源,提高教育质量,提升教育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一)实施学前教育发展工程

1.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扩容、提质、普惠”的总体要求,着力解决学前教育“入园难”问题,努力构建“广覆盖、保基本、多形式、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到2017年,全县学前三年毛入学率达到78%,规划投资5200万元,新建幼儿园8所,实现县城公立幼儿园倍增,乡镇中心园全覆盖的目标。推进示范性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建设,创建区级示范幼儿园1所,市级示范幼儿园1所以上。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租金、以奖代补等方式,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普惠性幼儿园覆盖面达到50%以上。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规范办园行为,提高保教质量。建立学前教育成本分担和运行保障机制,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2.主要任务和措施

1)扩大总量。加快公办幼儿园的建设力度,完成新建县城幼儿园2所、乡镇中心幼儿园6所,确保县城公办幼儿园倍增,每个乡镇拥有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鼓励社会力量办园,有效扩大城乡学前教育资源。到2017年,全县学前三年毛入学率达到78%。

(组织实施单位:县教育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国土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提升质量。积极推进示范园建设工作,到2017年,将县实验幼儿园建设成自治区示范性幼儿园,建设1所以上市级示范幼儿园,建设一批县级示范性幼儿园。积极开展“一园一品”活动,建设一批管理有亮点、教学有创新、社会认可度高的品牌幼儿园。充分发挥各级示范园的作用,鼓励各级示范性幼儿园积极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全面贯彻《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加强对幼儿园保育和教育实践的研究和指导,不断提高幼儿园教师的专业素质和教育实践能力。

(组织实施单位:县教育局)

3)调整结构。扩大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覆盖率,进一步优化学前教育资源布局,解决好就近入园问题,积极探索县城商住小区配套建设幼儿园,为住户提供普惠性服务的政策和途径。在住宅小区的规划与建设中,要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住宅小区教育设施建设规定,将幼儿园布局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予以落实,预留幼儿园建设用地,明确幼儿园建设规模。在土地招标拍卖挂牌的时候,将配套建设要求在出让规划设计条件、出让招标文件和土地出让合同中予以明确,同时明确要求开发商按规划要求建设好幼儿园,对本住宅小区幼儿提供普惠性服务,收取的保教费不得超过公办幼儿园标准的30%。对住宅小区外幼儿收取的保教费仍按照原收费备案表的标准执行。实行双轨制收费的小区配套幼儿园,根据提供普惠性服务的规模列入财政奖补资金扶持范围。建立鼓励社会力量办园新机制,鼓励探索国有民办、民办公助、股份制、联合办学、集团化办学等多种幼儿园办学模式。

(组织实施单位:县教育局、县发改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物价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4)扶持民办。加强民办幼儿园收费管理,加大对民办幼儿园的扶持力度,采取以奖代补等多种方式,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制定出台县财政扶持民办幼儿园的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对在提供普惠性服务有成效的民办幼儿园给予奖补。加强民办学前教育管理,提高民办学前教育质量。严格执行幼儿园准入制度,实行分类管理、分类指导、动态监管。完善和落实年度等级评估制度,引导民办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提高保教质量和水平。探索公办园与民办园结盟、“手拉手”结对子、民办公助、委托培养等多种形式,帮助民办幼儿园提高师资水平。加强幼儿园安全监管,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和安全责任制度,形成全覆盖的幼儿园安全防护体系。

(组织实施单位: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物价局、县公安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

5)健全机制。重点建立学前教育成本分担和运行保障机制,设立民办幼儿园发展奖补资金,用于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加大投入,确保学前教育财政性经费占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比例不低于5%。全县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提高到50元。适度提高幼儿园收费标准,切实做到保工资、保安全、保运转、保发展。完善用人机制,健全公办幼儿园教师编制核定、补充制度,制定保障教师工资、社会保障等待遇的具体措施。

(组织实施单位: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编办、县物价局、县人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实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程

1.工作目标

2014至2017年,投资5亿元迁建浮石中心校小学本部、续建东圩小学、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大县城义务教育学校改扩建项目建设,确保县城义务教育布局跟上城市发展、人口扩张步伐,解决县城择校热、上学难问题,逐步消除“超大班额”现象,统筹实施农村中小学校舍新建、维修改造工程,保障寄宿学生每人1个床位,消除“大通铺”现象。探索“九年一贯制”和“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联合办学”改革试点新路子。切实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控辍保学工作,到2017年,全县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4%,力争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

2.主要任务和措施

1)进一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要将义务教育经费在财政预算中单列,依法做到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科学合理安排农村义务教育经费,足额落实县财政应分担的资金,国家和自治区下拨的教育经费要及时拨付到位,专款专用。提高村小和教学点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对学生规模不足100人的村小和教学点按100人核发生均公用经费,保证其正常运转。

(组织实施单位:县教育局、县财政局。)

2)逐步优化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按照有利于提高教育质量和方便学生就近入学的原则,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调整,严格规范布局调整程序,科学合理布局学校,保障学生就近上学的需要。建设好农村寄宿制学校,办好必要的教学点。

(组织实施单位:县教育局、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

3)迁建、续建整合一批学校。投入5000万元迁建浮石中心小学本部,续建东圩小学,整合新安、隘面、小洲、河勒等村小。

(组织实施单位:县教育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浮石镇和长安镇人民政府等。)

4)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统筹中央、自治区资金和项目,实施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工程、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农村义务教育“大通铺”消除项目、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均衡配置校舍、运动场、桌椅、 图书、实验仪器、信息化设备、音乐体育美术设施等教学设施和宿舍、床位、厕所、食堂、伙房、饮水、洗浴等生活设施,努力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达到办学基本标准。

(组织实施单位:县教育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

5)切实保障农村特殊群体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关爱农村困难群体,关爱农村留守儿童,保障农村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力。县、乡(镇)政府要加强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同时动员和鼓励社会团体和个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帮扶。学校要加强对学困生的关心和帮扶,确保每个适龄儿童少年不因家庭经济困难或学习困难而辍学。把关爱农村留守学生工作纳入社会管理创新体系,着力构建对农村留守学生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化”的关爱服务体系。优先满足留守学生进入寄宿制学校的需求。办好县特殊教育学校。

(组织实施单位: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各乡镇人民政府等。)

6)加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提高办学质量,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巩固率提高。完善学生入学保障机制,保障农村儿童少年免费免试就近入学,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结合国家实施的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开展“营养午餐”食材配送扩面工作,加强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建立“控辍保学”责任机制,县政府与乡镇、部门签订“融安县实施义务教育巩固率达标责任书”,明确县、乡两级政府的责任。探索“九年一贯制”学校和“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联合办学”改革试点,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推动县域内校长、教师交流和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共享,促进名校带弱校,发挥优质资源的辐射效应。

(组织实施单位: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编办、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

7)加大县城及周边义务教育学校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加大投入,推进县城中小学改扩建项目,加快县实验小学教学综合楼建设,抓好长安中心校新校区的建设,扩建江口、木樟小学,整合隘面、安宁小学。使县城及周边学校的办学规模能满足县城义务教育段适龄儿童就学需求,确保县城义务教育布局跟上城市发展、人口扩张步伐,确保县城适龄儿童相对就近入学,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解决“择校热”、“超大班额”的问题。

(组织实施单位:县教育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长安镇人民政府等。)

(三)实施普通高中突破发展工程

1.工作目标

投资3.2亿元建设教育集中区高中部,新增普通高中学位2000个,满足初中毕业学生接受普通高中教育的需求,接受示范性普通高中教育的学生达到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60%以上。引导两所普通高中进一步明确学校办学思路,逐步探索在校园文化、课程设置、教育教学等工作中创出本校的特色,走特色化、品牌化的发展道路,促进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以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为契机,深入推进普通高中教育教学改革,整体提升普通高中教育质量,全面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建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评价体系。积极探索县二中与县职校联合办学新路子,将其打造成综合高中和新型职业中专。

2.主要任务和措施

1)扩大普通高中办学规模。实施国家普通高中学校改善办学条件项目、自治区普通高中基础能力建设项目。加快县中学教育集中区高中部建设,力争现有的两所普通高中全部纳入上级2014—2017年改扩建计划,着力解决普通高中教学楼、学生宿舍、学生食堂、图书馆、体育场地和学校用地面积不足问题,按“一校一室”建设通用技术实验室,缓解现有教学资源硬件不足的问题。加大投入,从2014年起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不低于每生每年200元,并逐年提高。

(组织实施单位: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国土资源局。)

2)加大优质普通高中品牌化发展。加强示范性高中建设,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普通高中教育的需求。支持融安高中进一步做大做强做优,充分发挥其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的辐射带动作用,探索融安高中与融安二中管理人员、教师之间交流互动的教育教学及其管理模式,促使融安二中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使学校在办学思想、环境条件、班子队伍、学校管理、课程管理、教育科研、办学规模、教育质量、办学特色等方面有明显提升,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

(组织实施单位: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委、县国土资源局等。)

3)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教学改革。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课程设置方案,开好国家规定课程,发展地方课程,发掘校本课程。推进由学习领域、科目和模块三个层次组成的普通高中新课程建设,构建普通高中新课程建设与管理的有效机制,提高普通高中新课程建设与管理的能力。实施符合普通高中新课程要求的学分认定和管理办法。推行普通高中学生成长过程记录及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加快通用技术实验室建设,建立普通高中课程资源库,加快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学生综合社会实践活动基地建设,创新教学改革和评价方式,提高课堂效率,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和学生个性发展。

(组织实施单位:县教育局)

4)创新普通高中教育体制机制。深化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坚持把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学区内初中学校的比例不低于51%。建立以素质教育为核心、内涵发展为重点的普通高中教育质量标准体系,把优质多样特色发展作为评价普通高中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改变办学模式同质化和单纯以学生考试成绩、升学率评价普通高中教育质量的做法。

(组织实施单位:县教育局)

(四)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发展工程

1.工作目标

严格执行“城市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安排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的经费投入政策,从政府土地出让收益中按比例计提的教育经费,安排一定资金用于促进我县中等职业教育发展建设。2014—2017年,计划投入财政资金5300万元,通过实施标准化新型中专建设项目、推进产业和人才培养融合发展、推动中高职教育有机衔接、加强职业教育交流合作、统筹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到2017年,基本建成适应需求、有机衔接、多元立交的具有融安特色的职教发展模式,使我县新型职业中专的整体办学水平达到自治区规定的办学标准。

2.主要任务和措施

1)实施标准化新型中专项目建设。

一是全面进行标准化基础建设和教学设施建设。计划到2017年,投资4000万元完成学校二期基础设施项目--教学楼、实训楼、学生宿舍、实验楼、远程教育培训室、塑胶运动场等的建设,按专业设置配齐教学实训设施设备,对整个校园进行全面绿化、硬化、美化,完成校园安防系统建设,使学校基础设施建设达到自治区规定的标准。

二是实施专业建设计划和课程改革。根据县域经济发展需求设置专业,加强骨干和特色专业建设。办好2-3个服务区域重点产业发展的特色专业、1个适应农村改革和农业现代化需要的涉农专业,并按标准装备实训设备。灵活设置课程,创新课程模式。

三是推进教师队伍建设。1800在校生的标准,落实教师“实名制”和“非实名制”编制政策,按18:1生师比,专业教师占专任教师60%以上,“双师型教师” 专业教师占专任教师60%以上,加大教师培训和引进力度,逐年按比例配齐教师。

四是推进1-2个与现代服务业相匹配、优质资源共享的大型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建设焊工实训基地建设和涉农专业实训实习基地,制定基地的规范管理制度,实现教学、科研、技能鉴定、社会服务功能的有效整合。

(组织实施单位:县教育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人社局、县编办、县住建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创新办学模式

一是推进贯通办学。鼓励县职校与高等职业院校贯通办学。积极发展5年一贯制、“2+3”和“3+2”等多种形式的5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办学模式。围绕服务现代农业发展,与广西畜牧兽医学校、市一职校、市二职校、柳州城市职业学院、南宁职业技术学院等院校联合办学,采取“业务托管+对口帮扶”的模式,办好1—2个涉农专业。

二是推进学校与企业合作办学,实行订单教学。

三是推进与普通高中融通办学。将县二中迁建到县职校,学生可以在普通高中教育和职业教育之间自由流动。

四是推进与普通初中合作开展职业教育渗透,开办职业初中,让学生在初中毕业时能同时获得双证。

(组织实施单位:县教育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编办。)

3)整合职业教育资源,建设职业教育培训中心,把职业短训工作做强做大。

以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司其职为原则,将县域培训工作统筹到县职校。创造条件广泛承接面向行业、企业、农村和社会的各类培训。大力开展职业学校服务进社区活动,鼓励职业学校面向社区提供各种形式的短期职业培训、继续教育和文化生活技能提升服务,努力满足社区群众多方面、多层次的需求。逐步将县级新型中专建成当地集教育、就业、培训为一体的教育综合服务平台。

(组织实施单位:县教育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扶贫办、县农业局、林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实施教师队伍强质增量工程

1.工作目标

2014—2017年,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聘任(聘用)和评价的首要内容。加大教师培养力度,优化教师队伍结构,鼓励更多优秀教师到农村一线任教,教师数量基本满足全县各级各类教育发展需要,教师结构性矛盾基本缓解。完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分类指导制度,发挥绩效工资、岗位设置的激励作用。依法依规保障教师培训经费投入,进一步加大教师培训力度,提高教师专业素养,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2.主要任务和措施

1)完善教师管理机制。

一是盘活教师编制存量。按自治区相关部门统一部署,及时核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优化学校招聘教职工用编和录用程序,配齐配足教职工,确保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补充各类新教师。根据自治区相关部门统一部署,实施全区统一教师公开招聘制度、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免费定向培养计划、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免费定向培养计划,补充新教师,优化教师结构。

三是切实解决普通高中教师短缺问题。重点补充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等学科紧缺教师,确保普通高中必修课程、选修课程的正常开设和有效实施。完善教科研队伍配置及管理制度,调配充实各学科中心组和专家团队。

(组织实施单位:县教育局、县编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

2)提高教师队伍质量。

一是完善教师培训体系。积极选派教师、校长参与国家、自治区和市级培训,构建市、县、学校三级联动的教师培训体系,分级制定培训规划。加强教师培训机构建设,在县教师进修学校挂牌成立融安县教师培训中心,整合资源,落实经费,争创自治区示范性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在教师全员培训、远程培训和校本研修等方面发挥组织协调、服务支持作用。完善培训学分认证管理和培训机构资质认证制度。

二是实施教师全员培训和骨干教师培训制度。对全县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教师进行分类、分层全员培训和开展骨干教师培训,落实教师培训5年一周期不少于360学时的规定。严格落实国家中小学校长专业标准和任职资格标准,实施中小学校长持证上岗制度。继续开展校(园)长任职资格培训、提高培训、全员培训,培养一批有教育理想、有办学理念、敬业精神强、管理能力强、专业素质高的名校(园)长。改进教师培训内容,加强师德教育,把职业理想、职业道德、学术规范以及心理健康教育融入教师培养、培训和管理全过程。转变教师培训方式,提高教师培训的实效性,进一步提升教师队伍专业化水平。

三是加强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培养培训工作。适应残疾儿童少年教育普及水平提高的需要,大力支持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的继续教育,鼓励教师拓宽专业领域,扩大培养规模。探索特殊教育教师资格准入,非特殊教育专业毕业人员从事特殊教育工作,需具备特殊教育学习或培训经历。确保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培训经费,将特殊教育教师培训纳入教师继续教育培训计划,对在职教师实行轮训,重点抓好特殊教育学校骨干教师、校长培训。

四是加强教育信息化应用与服务能力队伍建设。大规模开展教师信息化应用能力培训,探索和推广以教材多媒体化、资源网络化、教学个性化、学习自主化、活动协作化、管理信息化为特征的新型信息化教师教育模式。帮助教师有效应用信息技术,更新教学观念,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师应用信息技术水平。建设一支专业化技术支撑队伍,服务信息化工程建设。

五是加强教师培训经费保障。除九义段学校年度生均公用经费的5%用于教师培训外,县财政还要加大教师培训经费投入,按照不低于全县教职工年度工资总额2%的标准专项安排教师培训统筹经费。

(组织实施单位:县教育局、县编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等。)

3)完善教师激励机制。

一是完善绩效工资制度。依法保证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全县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保障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分类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工作。绩效工资分配向教学点专任教师倾斜。在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中增设校长奖励性绩效工资,相应增核该部分绩效工资增量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不占用原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份额,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并制定考核分配办法予以分配。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等非义务教育学校参照执行。进一步提高非义务教育学校收入分配自主权,支持非义务教育学校通过开展社会服务取得合法收入,按照有关规定提取一定比例纳入奖励性绩效工资。

二是配合自治区人民政府分类推进教师系列职称制度改革。完善教师岗位聘任管理制度,按自治区相关部门统一部署适时调整教师岗位设置结构比例。对于现有人员结构比例超过核准比例的,按规定采取“退二进一”、竞聘上岗等方式进行调控,解决职称评聘矛盾,调动教师队伍的工作积极性。

三是加大教师表彰奖励力度。定期评选表彰奖励县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在教育领域作出重要贡献的先进人物,重点表彰在教育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逐步落实优秀教师休养和带薪休假制度。

(组织实施单位:县教育局、县编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等。)

4)改善农村教师生活待遇。

一是实施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项目。2014—2017年,按自治区人民政府统一部署,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配备生活设施。

二是实施农村教师岗位补助计划。2014—2017年,按自治区相关部门的统一部署,对乡、村义务教育学校和全区教学点教师给予人均每年2400元生活补助,并根据县财力情况给予适当资金配套。

三是实施教师定期体检、发放教师节慰问金和逐步扩大免费工作餐在乡镇初中、中心校教职工中的覆盖面。认真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

(组织实施单位:县教育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等。)

(六)实施教育信息化建设工程。

1.工作目标

加大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利用柳州市开发的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和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高质量、高标准实现“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工作,推动我县教育优质、特色、均衡发展,为我县实现教育现代化夯实基础。

2.主要任务和措施

1)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营造教育信息化服务环境,完善融安教育网。加强网络信息安全;依托国家、自治区教育信息化建设项目,为我县农村初中、乡镇中心小学配置班级多媒体远程教学设备和学生电脑教室,为乡村小学和教学点配置数字教育资源接收和播放设备,配送优质数字教育资源。乡镇中心校以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现宽带网络10兆以上光纤接入,高中段学校实现100兆以上光纤接入,实现县、校二级网络高速互联互通,各级各类学校实现“校校通”。

(组织实施单位:县教育局、县财政局)

2)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应用。利用柳州市开发的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和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加快我县数字教育资源应用和学校管理信息化进程,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实现“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

(组织实施单位:县教育局)

3)“数字校园”建设。依据《柳州市基础教育“数字校园”建设参考指标》,逐步推进我县“数字校园”的全面建设。通过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实践的深度融合,优化教学、教研、管理和服务过程,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实现教育教学、教育管理和服务信息化,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和效益。

(组织实施单位:县教育局)

4)多渠道筹措教育信息化经费。

一是县财政设立教育信息化建设专项经费,支持教育信息化建设工程。把教育信息化经费列入年度预算。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将信息技术设备购置、运行与维护、教学软件购买及应用等经费列入学校公用经费使用范围。

二是加强项目与资金管理。统筹安排教育信息化经费使用,根据教育信息化发展阶段特征,及时调整经费支出重点,合理分配在硬件、软件、资源、应用、运行维护、培训等各环节的经费使用比例。加强项目管理和经费监管,规范项目建设。

(组织实施单位:县教育局、县财政局。)

(七)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及营养改善工程

1.工作目标

进一步完善从学前教育到大学教育全程覆盖的资助政策体系,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深入推进教育扶贫,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现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全覆盖,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等接受教育权利,促进教育公平。2014—2017年,计划投入各级各类学生资助经费5444.8万元,年均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0.957万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投入资金6814万元,每年受益学生约2.06万人。

2.主要任务和措施

1)认真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健全学生资助体系,认真落实学生资助政策。2014-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项目投入2500万元,年均资助学生0.58万人;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库区移民子女)项目投入860万元,年均资助学生0.165万人;贫困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投入440万元,年均资助学生0.042万人;学前教育入园补助金资助项目投入200万元,年均资助学生0.05万人。同时,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6000万元,年均受益学生0.2万人。

(组织实施单位: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

2)认真落实中等职业教育资助政策,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全覆盖。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助学金及奖学金管理,促进教育公平和提高劳动者素质。2014—2017年,中职免学费项目计划投入资金720万元,年均资助学生0.12万人;中职助学金项目计划投入资金720万元,年均资助学生0.12万人;中职自治区奖学金项目投入4.8万元,年均奖励学生6名。

(组织实施单位:县教育局、县财政局等。)

3)实施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全程助学计划。从2014年起,按照定点、定向的原则,对全县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学生,构建定户、定人的教育精准资助扶贫脱困体系,从小学开始全程跟踪到中等职业教育毕业,实行学费全免、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和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的扶持政策,并帮助其顺利就业,实现家庭脱贫。

(组织实施单位: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扶贫办、各乡镇人民政府。)

4)稳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继续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完善各种配套服务。2014—2017年,计划投入资金6814万元,每年受益学生约2.06万人。

(组织实施单位: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县卫生局、县工商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5)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多渠道筹措经费,资助各学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组织实施单位: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团县委、县总工会、县妇联、县扶贫办、县民族局、县残联、各乡镇人民政府等。)

(八)实施学校安全稳定保障工程

1.工作目标

加强校园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全面提升学校的防范能力,进一步强化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干扰学校教育教学行为,保证师生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秩序。2014—2017年,计划投入资金250万元,为39所学生人数在200人以上的学校教学区、宿舍楼、128个学生食堂添置安装高清视频监控设备及报警装备。

2.主要任务和措施

1)规范校园周边经营秩序。取缔校园周边200米以内无证经营的小餐馆、饮食流动摊点、“小饭桌”、杂货摊点等,禁止在学校门前和两侧设置集贸市场、停车场、摆摊设点、堆放杂物;对学校食堂的从业人员进行培训,指导开展蔬菜农作物农药残留物检测和示范食堂创建工作;加强健康知识宣传教育,增强对季节性传染病的防控能力。

(组织实施单位: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卫生局、县市容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整治校园周边文化环境。清理整顿校园周边200米以内的音像书刊点,规范经营业主的经营行为,依法查缴非法出版的书刊和音像制品;重点取缔学校周边200米以内的网吧、音像厅、歌舞厅、彩票投注点。

(组织实施单位:县文体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新闻出版、县教育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整顿校园周边的交通秩序。重点完善校园周边交通标志、标线及各类安全设施,落实专人维持交通秩序;大力整治“黑校车”、“黑摩的”及各种非法营运车辆;清除校园周边交通安全隐患,对校园周边乱停、乱放的车辆进行整治;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师生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及时查处各类危害师生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及教学秩序的案件。

(组织实施单位: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县教育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4)整顿校园及周边建筑设施和环境卫生。清理整顿校园及周边生产、经营和存储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的企业;查处校园周边区域的违章建筑和乱搭乱建、乱摆乱占等行为;加大对校园周边区域的噪声污染、大气污染、水污染的查处力度,为6月份的高考、中考和中小学、幼儿园创造安宁、和谐的外部环境。

(组织实施单位: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环保局、县卫生局、县安监局、县市容局、县教育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

5)加强校园内部和周边安全管理。重点解决学生宿舍、食堂和校园学生主要活动区域的视频监控的安装,落实寄宿制学校各项管理制度和学校门卫、值班巡逻制度;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加强对在校学生的日常管理,加强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组织实施单位: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团县委、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

2014 年4月至5月。编制印发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加快推进教育发展总体方案。成立工作领导机构,编制相应的项目规划。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将教育发展八大工程作为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签订责任状的重要内容,明确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推进教育发展八大工程的目标任务、年度工作、完成时间等,层层落实责任。

(二)第二阶段

2014 年5月至2017年12月。全面实施教育发展八大工程各项目建设,及时推广经验,解决问题,按计划推进工程建设进度。每年12月10日前,乡镇政府、教育局及各成员单位向县人民政府提交工程年度进展情况自评报告,12月20日前县人民政府完成对乡(镇)人民政府及各成员单位的检查复核评审,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将复核评审结果报县人民政府。2015年11月,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做好中期自评工作报县人民政府,并做好迎接柳州市人民政府进行的中期评估工作;届时,将对各乡(镇)、各部门建设进度情况进行通报。

(三)第三阶段

2017 年底至 2018 年初。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各部门对工程完成情况进行自评总结,县人民政府组织复核验收及做好迎接市人民政府的总体验收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成立融安县教育体制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县委、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县社会事务组领导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县编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科技局、县卫生局、县地税局、县扶贫办、县物价局、县残联、县综治办、县民族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人口计生委、县审计局、县法制办、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科协及各乡镇人民政府等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工程的推进工作,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教育局局长担任。各乡(镇)、各部门相应成立工作机构,加强对教育发展八大工程具体实施的领导。

县教育体制改革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教育发展八大工程的顺利实施。

县教育局负责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统筹协调教育发展八大工程的具体实施;负责指导优化教育布局结构调整,指导组织编制教育用地专项规划,并协助县住建局督促将教育用地专项规划纳入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负责教育发展八大工程整体推进、项目管理、检查评估等工作,牵头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县编办负责对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方案进行审核,做好各级各类学校教师编制管理和使用工作,加强学校教师配备并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有关非实名制管理政策。

县发改局负责将教育发展八大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指导做好项目立项审批等前期工作,争取和安排中央和自治区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统筹用于教育项目建设,将符合条件的项目列入县统筹推进的重大项目。

县财政局负责拓宽投入渠道,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职能,增加经费供给总量,督促落实教育发展八大工程各项财政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成立(建立)先教育发展基金。

县人社局负责加强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政策指导、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与教育局共同做好教育系统岗位设置管理的组织实施工作。支持教育部门开展教师招聘、选拔、任用,健全教师工资激励机制。

县住建局负责指导做好学校建设工作,为学校建设开设“绿色通道”。抓好商住小区配套建设普惠性幼儿园工作。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保障教育用地的原则给予优先落实,加快审查报批、土地供应和确权登记发证等工作,在符合规划和有关规定的前提下积极配合做好教育用地的置换等工作。

县卫生局负责指导和支持各地完善教师健康服务体系,支持特殊教育师资、康复类专业技术人才培养。

县地税局负责落实国家、自治区支持教育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

县扶贫办支持和协助教育部门做好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县卫生局抓好学校食堂监管,指导学校搞好营养改善计划。

县物价局会同县财政局负责落实自治区关于学校收费和教育建设项目收费优惠减免政策。

县残联负责协助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培训及特殊教育优秀教师评选。

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民族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人口计生委、县审计局、县法制办、团县委、县妇联、县总工会、县科协、县文体局、公安消防县支队等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协同做好教育发展八大工程建设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学校要将教育发展八大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一把手亲自抓,要结合本地、本校实际情况,分年度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年度实施目标和任务,完善支持政策,落实工作措施,及时掌握进展情况,解决实际问题,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二)建立考评机制,推动工作落实

建立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将教育发展八大工程的完成情况列入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成员单位的年度重点工作,把推进教育事业发展、落实教育发展八大工程作为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成员单位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完善考核机制和问责制度,把落实情况作为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通过考核、督查和指标体系管理、绩效管理,确保项目建设有效推进。县教育体制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建立督查机制和信息通报机制,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及时通报督导结果。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乡(镇)和各部门要加大对教育发展八大工程实施的宣传,充分利用网络、电视等媒体,大力宣传教育为民办实事、服务融安的重大意义,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共同营造关心教育、支持教育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