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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安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计划

来源: 融安县应急管理局  |   发布日期: 2021-06-25 16:20    |  作者: 融安县应急管理局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相关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精神,按照自治区、柳州市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局结合融安县行业特点,以强化安全责任为重点,以预防事故为主攻方向,以规范管理为重要抓手,加强责任落实,加强依法监管,加强隐患排查,现将我局上半年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上半年安全事故情况

截至2021年5月31日全县共发生各类事故53起,死亡6人,受伤66人,直接经济损失212.396万元。同比,事故起数减少15起;死亡人数减少10人;受伤人数增加10人;直接经济损失增加199.454万元。其中:

生产安全事故【不含非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和火灾事故】8起,死亡6人,受伤5人,直接经济损失209.77万元。同比,事故起数增加7起;死亡人数增加5人;受伤人数增加5人;直接经济损失增加209.77万元。其中: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5起,死亡5人,受伤0人,直接经济损失0.27万元。同比,事故起数增加4起;死亡人数增加4人;受伤人数持平;直接经济损失增加0.27万元。

非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和火灾事故45起,死亡0人,受伤61人,直接经济损失2.626万元。同比,事故起数减少21起;死亡人数减少14人;受伤人数增加5人;直接经济损失减少10.316万元。其中:非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41起,死亡0人,受伤61人,直接经济损失1.49万元。同比,事故起数减少16起;死亡人数减少14人;受伤人数增加5人;直接经济损失减少3.556万元。

截至目前,全县没有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二、各项工作落实情况

(一)统筹兼顾,充分发挥协调机构办公室职能作用

根据自治区、柳州市相关工作部署,及时转发、印发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等相关文件,组织相关成员单位传达学习文件精神,研究部署相关工作。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针对春节、“三月三”等节假日、安全敏感性强、不稳定性因素多的关键节点,加强隐患排查。截至目前,成立检查组162个,开展督导474次,检查单位982家次,督导问题737个,行政处罚41次,处罚金额11.324万元,开展约谈、警示5次、制定相关制度措施3个,排查各类隐患1563处,突出问题3个,已整改1489处,整改率95%,有效的遏制事故的发生。

围绕“防范化解灾害风险,筑牢安全发展基础”主题组织各乡镇、部门开展防灾减灾救灾知识宣传活动通过多种方式向群众宣传30多项安全内容,接受市民咨询230人次,发放各类科普资料2000余份。以“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开展第二十个“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加强开展安全生产“五进”活动,6月2日在浮石水电厂召开安全生产月启动会,进一步提高企业职工安全意识。同时,组织各单位、企业参加安全生产领域各类远程在线辅导和安全生产“测测你的安全力”“安全知识有奖竞答”“安全生产小游戏”等线上活动,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二)着力抓手,切实开展“强监管,严执法”行动

今年来开展危化和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2次,打击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89起,扣押烟花爆竹501件,查处涉嫌非法经营烟花爆竹15家,立案2起,查处违反规章制度案7起,立案7起,共下达处罚决定书3份,结案3起,共收缴罚没款2.62万元;打击非法储存、销售汽油6起,扣押汽油8866升。共接到群众来电来访举报及县政府转交信访件共4件,办结销案4件,办结率高达100%以上,做到了“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三)纵向到底,加强主管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工作

矿山方面,全县辖区现有非煤矿山8家,其中在生产的有5家,在建的有3家,有1家一直处于停工状态。针对上半年人员流动大,雨水多等特点,适时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矿山企业进行安全检查和执法行动。上半年,对辖区内各非煤矿山共计开展安全检查36家次,下达整改指令书9份,下达检查记录36份,共发现安全隐患36条,隐患整改率达98.7%。工贸方面,对全县木材企业、金属冶炼企业进行综合监督管理。并于5月28日邀请工贸的专家到融安给各乡镇、行业主管部门的领导及木材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日常安全监管知识培训,以提高分管领导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员的管理水平和能力。上半年共检查工贸企业40家次,开现场检查记录40份,下达限期责令整改指令书33份,发现安全隐患51条,整改完成率达26%(大部分企业的隐患整改期限未到)。为企业的安全生产进行了“体检”,最大限度杜绝了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方面,。坚持到企业开展安全督导工作,督促隐患排查整改以及教育培训工作。截至目前,下达现场检查记录140份,责令整改通知书16份,复查意见书15份,排查出隐患46处,已整改45处隐患,还有1处正在整改中,最大限度的杜绝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标本兼治,全力推进防火、防汛和防灾减灾工作

防汛抗旱工作方面,一是强化预警预报。及时发布“洪水防御警报”1次、“暴雨防御警报”16次,转发区防指启动自治区洪灾害Ⅳ应急响应3次。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及时督促各乡(镇)、各部门落实水库、山塘、水电站、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点、矿山、尾矿坝和江河堤防的安全责任主体,切实履行隐患排查和险情处置责任。三是强化隐患排查。由水利部门牵头组织乡(镇)、相关单位78人次对全县42座水库、13座水电站及在建工程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针对防汛责任制等的落实情况、抢险物资储备情况、水库和泵站运行管理及水毁工程修复等各个方面进行全方位检查、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确保防洪抗旱工作落到实处。四是积极配合开展应急演练。2021年5月协助柳州市开展由自治区主办,柳州市承办的2021年基于情景构建的洪涝灾害“三断”(电力、通讯、交通中断)应急演练工作,提升了应急处置能力。

森林防灭火方面,一是加强隐患排查。3月底组织各有关部门办组成督查组对全县12个乡镇和西山林场进行督查。共出动车辆13台次,人员48人次,发现需整改火源数13个,提出整改意见9个,整改9个。乡镇也组成督查组到村屯督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二是强化物资保障,加强队伍建设。2021年我县专业消防队伍保持全县森林消防队员177人,其中县专业队30人,乡(镇)季节性半专业消防队120人,西山林场半专业队27人。县专业队有运兵车2台、指挥车2台,乡镇及西山林场运兵车由乡镇政府和场部统一调度,确保车辆使用。全县各森林消防队有现用风力灭火机67台,二号工具和队员个人装备充足。1月份全县购置185.2万元森林火灾扑救装备。研究制定《融安县森林防灭火指挥员培训方案》加强对森林消防队员的培训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和森林消防专业队员188人次参加全国、全区森林防灭火业务“大讲堂”学习,共计5次10课时,提高了消防队员的扑救能力,做到早发现、早处置,坚持“打早、打小、打了”。2021年以来,共接火警44起,发生森林火灾3起,出动车辆67台次,扑救人员601人次,没有发生人员伤亡的森林火灾事故。

城市消防方面,开展了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贸市场、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及老旧场所等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检查各有关单位497家次,排查消防安全隐患1298项,督促整改1270项,下发责令整改决定书474份,行政处罚决定书8份,临时查封决定书4份,责令“三停”单位1个,罚款金额41900元,确保了整个社会层面的火灾形势稳定。

救灾工作方面,一是切实落实好冬春救助工作。冬春生活救助工作于5月31日全部结束共救助4233户13816人,累计发救助资金248.854万元。二是加强农村居民住房倒损查勘理赔工作。1至5月全县农村居民住房因灾倒损报案72件(户),已查勘定损72件(户),预计理赔款12.78万元。三是强化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工作。我局于5月10日完成了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的更新工作,全县共灾害信息员693人。2021年1至5月,我县遭受3次洪涝灾害,据统计,全县12乡镇25个村2962人(次)受灾,因灾紧急转移安置37人,无人员伤亡。灾害造成居民住房倒塌4户4间,严重受损坏6户7间,一般受损77户102间;农作物受灾面积205.55公顷,累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850.1万元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承担了安委办、防火办、防灾办、防汛办、应急办等办公室职能,但是人员不变,难以统筹兼顾,常常顾此失彼。二是执法工作保障不足,执法装备欠缺。虽然我局保留有执法车辆,但是车辆还需要承担其他突发事件保障任务,车辆性能差、运行动力不足,很难确保安全顺利完成日常执法工作任务,影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三是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不足,执法人员未参加过专门的系统培训,导致执法业务水平参差不齐,很难高标准地完成各项执法工作任务。四是人员待遇得不到落实。无统一的执法服装,安全监管津贴存在差异,如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同志有津贴,机构改革后进来的人员未享受津贴待遇,无法激起同志们的工作热情。五是由于上级部门的职责转隶与县级的不一致,造成上级部门下达工作任务时,对应的县级部门职责不明确。六是专项工作推进难,由于很多单位部门不重视专项工作,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开展不均衡,自然灾害普查工作难以推进,虽多次强调但安委办和减灾办仍无力推进;七是资金不到位,应急预案未得到修订和完善,应急演练工作不足,自然灾害普查和社区“应急先锋”工作难以开展,应急处置能力有待提升。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抓好责任落实。

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各个环节、岗位和个人。尽快理清机构改革后各部门的职责职能,积极履行安委办职责,协调安委会成员单位,组织开展全县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引入社会监督机制,鼓励社会公众、专业人员、社会组织及新闻媒体等主体监督政府的监管行为,保障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二)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谋划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认真梳理各部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子方案,制定印发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总体方案,明确牵头部门专项整治重点,抓住安全生产工作季节性规定和特点以及重大节假日、大型活动等关键时期,采取督查、暗访、通报、约谈等形势,确保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三)加强灾害防治管理和应急处置

深入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加强风险管控。强化“八桂应急先锋社区响应队建设”工作,夯实基层应急基础,提高我县应急处置能力。

(四)进一步修订完善各类工作预案

及时更新减灾、防灾、救灾综合协调机制和灾害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应急指挥平台,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加强与消防救援、社会救援、部门专业队伍的救援队伍的协调、会商制度。

(五)加强应急值守,确保信息畅通。

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做到值班有记录,交接班有手续,调度有日志,保证通讯畅通,杜绝值班人员脱岗、漏岗。一旦发生灾情,认真按照相关归口管理和报告制度,坚持“有灾必报,报救同步”,及时准确上报灾情信息,按时限反馈核查结果,对工作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融安县应急管理局

                    2021年6月25日

  

  

  

  




年度计划

融安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计划

来源:融安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1-06-25 16:20  作者:融安县应急管理局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相关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精神,按照自治区、柳州市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局结合融安县行业特点,以强化安全责任为重点,以预防事故为主攻方向,以规范管理为重要抓手,加强责任落实,加强依法监管,加强隐患排查,现将我局上半年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上半年安全事故情况

截至2021年5月31日全县共发生各类事故53起,死亡6人,受伤66人,直接经济损失212.396万元。同比,事故起数减少15起;死亡人数减少10人;受伤人数增加10人;直接经济损失增加199.454万元。其中:

生产安全事故【不含非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和火灾事故】8起,死亡6人,受伤5人,直接经济损失209.77万元。同比,事故起数增加7起;死亡人数增加5人;受伤人数增加5人;直接经济损失增加209.77万元。其中: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5起,死亡5人,受伤0人,直接经济损失0.27万元。同比,事故起数增加4起;死亡人数增加4人;受伤人数持平;直接经济损失增加0.27万元。

非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和火灾事故45起,死亡0人,受伤61人,直接经济损失2.626万元。同比,事故起数减少21起;死亡人数减少14人;受伤人数增加5人;直接经济损失减少10.316万元。其中:非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41起,死亡0人,受伤61人,直接经济损失1.49万元。同比,事故起数减少16起;死亡人数减少14人;受伤人数增加5人;直接经济损失减少3.556万元。

截至目前,全县没有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二、各项工作落实情况

(一)统筹兼顾,充分发挥协调机构办公室职能作用

根据自治区、柳州市相关工作部署,及时转发、印发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等相关文件,组织相关成员单位传达学习文件精神,研究部署相关工作。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针对春节、“三月三”等节假日、安全敏感性强、不稳定性因素多的关键节点,加强隐患排查。截至目前,成立检查组162个,开展督导474次,检查单位982家次,督导问题737个,行政处罚41次,处罚金额11.324万元,开展约谈、警示5次、制定相关制度措施3个,排查各类隐患1563处,突出问题3个,已整改1489处,整改率95%,有效的遏制事故的发生。

围绕“防范化解灾害风险,筑牢安全发展基础”主题组织各乡镇、部门开展防灾减灾救灾知识宣传活动通过多种方式向群众宣传30多项安全内容,接受市民咨询230人次,发放各类科普资料2000余份。以“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开展第二十个“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加强开展安全生产“五进”活动,6月2日在浮石水电厂召开安全生产月启动会,进一步提高企业职工安全意识。同时,组织各单位、企业参加安全生产领域各类远程在线辅导和安全生产“测测你的安全力”“安全知识有奖竞答”“安全生产小游戏”等线上活动,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二)着力抓手,切实开展“强监管,严执法”行动

今年来开展危化和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2次,打击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89起,扣押烟花爆竹501件,查处涉嫌非法经营烟花爆竹15家,立案2起,查处违反规章制度案7起,立案7起,共下达处罚决定书3份,结案3起,共收缴罚没款2.62万元;打击非法储存、销售汽油6起,扣押汽油8866升。共接到群众来电来访举报及县政府转交信访件共4件,办结销案4件,办结率高达100%以上,做到了“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三)纵向到底,加强主管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工作

矿山方面,全县辖区现有非煤矿山8家,其中在生产的有5家,在建的有3家,有1家一直处于停工状态。针对上半年人员流动大,雨水多等特点,适时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矿山企业进行安全检查和执法行动。上半年,对辖区内各非煤矿山共计开展安全检查36家次,下达整改指令书9份,下达检查记录36份,共发现安全隐患36条,隐患整改率达98.7%。工贸方面,对全县木材企业、金属冶炼企业进行综合监督管理。并于5月28日邀请工贸的专家到融安给各乡镇、行业主管部门的领导及木材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日常安全监管知识培训,以提高分管领导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员的管理水平和能力。上半年共检查工贸企业40家次,开现场检查记录40份,下达限期责令整改指令书33份,发现安全隐患51条,整改完成率达26%(大部分企业的隐患整改期限未到)。为企业的安全生产进行了“体检”,最大限度杜绝了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方面,。坚持到企业开展安全督导工作,督促隐患排查整改以及教育培训工作。截至目前,下达现场检查记录140份,责令整改通知书16份,复查意见书15份,排查出隐患46处,已整改45处隐患,还有1处正在整改中,最大限度的杜绝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标本兼治,全力推进防火、防汛和防灾减灾工作

防汛抗旱工作方面,一是强化预警预报。及时发布“洪水防御警报”1次、“暴雨防御警报”16次,转发区防指启动自治区洪灾害Ⅳ应急响应3次。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及时督促各乡(镇)、各部门落实水库、山塘、水电站、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点、矿山、尾矿坝和江河堤防的安全责任主体,切实履行隐患排查和险情处置责任。三是强化隐患排查。由水利部门牵头组织乡(镇)、相关单位78人次对全县42座水库、13座水电站及在建工程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针对防汛责任制等的落实情况、抢险物资储备情况、水库和泵站运行管理及水毁工程修复等各个方面进行全方位检查、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确保防洪抗旱工作落到实处。四是积极配合开展应急演练。2021年5月协助柳州市开展由自治区主办,柳州市承办的2021年基于情景构建的洪涝灾害“三断”(电力、通讯、交通中断)应急演练工作,提升了应急处置能力。

森林防灭火方面,一是加强隐患排查。3月底组织各有关部门办组成督查组对全县12个乡镇和西山林场进行督查。共出动车辆13台次,人员48人次,发现需整改火源数13个,提出整改意见9个,整改9个。乡镇也组成督查组到村屯督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二是强化物资保障,加强队伍建设。2021年我县专业消防队伍保持全县森林消防队员177人,其中县专业队30人,乡(镇)季节性半专业消防队120人,西山林场半专业队27人。县专业队有运兵车2台、指挥车2台,乡镇及西山林场运兵车由乡镇政府和场部统一调度,确保车辆使用。全县各森林消防队有现用风力灭火机67台,二号工具和队员个人装备充足。1月份全县购置185.2万元森林火灾扑救装备。研究制定《融安县森林防灭火指挥员培训方案》加强对森林消防队员的培训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和森林消防专业队员188人次参加全国、全区森林防灭火业务“大讲堂”学习,共计5次10课时,提高了消防队员的扑救能力,做到早发现、早处置,坚持“打早、打小、打了”。2021年以来,共接火警44起,发生森林火灾3起,出动车辆67台次,扑救人员601人次,没有发生人员伤亡的森林火灾事故。

城市消防方面,开展了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贸市场、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及老旧场所等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检查各有关单位497家次,排查消防安全隐患1298项,督促整改1270项,下发责令整改决定书474份,行政处罚决定书8份,临时查封决定书4份,责令“三停”单位1个,罚款金额41900元,确保了整个社会层面的火灾形势稳定。

救灾工作方面,一是切实落实好冬春救助工作。冬春生活救助工作于5月31日全部结束共救助4233户13816人,累计发救助资金248.854万元。二是加强农村居民住房倒损查勘理赔工作。1至5月全县农村居民住房因灾倒损报案72件(户),已查勘定损72件(户),预计理赔款12.78万元。三是强化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工作。我局于5月10日完成了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的更新工作,全县共灾害信息员693人。2021年1至5月,我县遭受3次洪涝灾害,据统计,全县12乡镇25个村2962人(次)受灾,因灾紧急转移安置37人,无人员伤亡。灾害造成居民住房倒塌4户4间,严重受损坏6户7间,一般受损77户102间;农作物受灾面积205.55公顷,累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850.1万元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承担了安委办、防火办、防灾办、防汛办、应急办等办公室职能,但是人员不变,难以统筹兼顾,常常顾此失彼。二是执法工作保障不足,执法装备欠缺。虽然我局保留有执法车辆,但是车辆还需要承担其他突发事件保障任务,车辆性能差、运行动力不足,很难确保安全顺利完成日常执法工作任务,影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三是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不足,执法人员未参加过专门的系统培训,导致执法业务水平参差不齐,很难高标准地完成各项执法工作任务。四是人员待遇得不到落实。无统一的执法服装,安全监管津贴存在差异,如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同志有津贴,机构改革后进来的人员未享受津贴待遇,无法激起同志们的工作热情。五是由于上级部门的职责转隶与县级的不一致,造成上级部门下达工作任务时,对应的县级部门职责不明确。六是专项工作推进难,由于很多单位部门不重视专项工作,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开展不均衡,自然灾害普查工作难以推进,虽多次强调但安委办和减灾办仍无力推进;七是资金不到位,应急预案未得到修订和完善,应急演练工作不足,自然灾害普查和社区“应急先锋”工作难以开展,应急处置能力有待提升。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抓好责任落实。

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各个环节、岗位和个人。尽快理清机构改革后各部门的职责职能,积极履行安委办职责,协调安委会成员单位,组织开展全县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引入社会监督机制,鼓励社会公众、专业人员、社会组织及新闻媒体等主体监督政府的监管行为,保障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二)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谋划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认真梳理各部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子方案,制定印发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总体方案,明确牵头部门专项整治重点,抓住安全生产工作季节性规定和特点以及重大节假日、大型活动等关键时期,采取督查、暗访、通报、约谈等形势,确保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三)加强灾害防治管理和应急处置

深入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加强风险管控。强化“八桂应急先锋社区响应队建设”工作,夯实基层应急基础,提高我县应急处置能力。

(四)进一步修订完善各类工作预案

及时更新减灾、防灾、救灾综合协调机制和灾害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应急指挥平台,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加强与消防救援、社会救援、部门专业队伍的救援队伍的协调、会商制度。

(五)加强应急值守,确保信息畅通。

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做到值班有记录,交接班有手续,调度有日志,保证通讯畅通,杜绝值班人员脱岗、漏岗。一旦发生灾情,认真按照相关归口管理和报告制度,坚持“有灾必报,报救同步”,及时准确上报灾情信息,按时限反馈核查结果,对工作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融安县应急管理局

                    2021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