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工作总结及2025年工作计划
融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工作总结及2025年工作计划
融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自治区住建厅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城市管理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年初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以自治区文明城市(县级城市)创建常态化为工作目标,以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和“五乱”整治为抓手,采取积极措施推进城市管理各项工作,现将今年以来城市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做法及成效
(一)以服务为主,暖心为先,全力维护良好市容市貌
通过执法人员日常上路巡查和组织开展占道经营大整治行动,牵头会同公安、交通、市场监管、农业4个部门开展城区“五乱”专项整治行动,依法对沿街叫卖、店外经营、乱堆乱放、乱贴乱挂等影响市容市貌的行为进行规范化处置。积极采取宣传教育为主、规范执法为辅的“721”工作法,快速、高效处置垃圾乱扔、工地乱象、摊点乱摆、广告乱贴、违法建设等一切影响交通秩序和市容市貌违法违规行为。2024年以来,通过日常巡查监管和44次城区“五乱”专项整治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8000多人/次,贴单处罚县城区违规停放车辆6603辆,警告、劝离占道机动车5020辆;检查工地(道路)28余次,现场督促整改渣土运输车辆污染路面等违法违规行为19起;处置涉嫌违法建设行为30起,办理违法建设类案件8起,拆除违法建设面积144.01平方米;劝导摊点乱摆乱卖(无照经营)行为346起,整治占道经营行为262起、店外经营行为180起,对占道经营和跨槛经营行为下发《当场处罚决定书》36份(其中“首违免罚”案件2件),共处罚金额2450元;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2份,共处罚金额710元;下发《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3份;下发《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15份,依法暂扣占道物品15件(经劝导教育和处罚后退还14件,保存1件);处置占道堆放1965处,整治占道广告牌590处,整治广告乱贴行为500余起。有效规范了校园周边、农贸市场周边等重点区域的“五乱”行为。
(二)规范文明执法,稳步推进综合执法工作
1.抓好城市道路扬尘管控和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根据我县工程运输车通行规律和特点,建立执法人员每日巡查工作机制,采取固定检查和流动巡逻的巡查模式,对城区内所有工地执行常态化巡查监管,重点对正在施工的工地和迎宾路、红卫路等重点路段进行巡查监管2024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970人次,检查工地(道路)28余次,现场督促整改渣土运输车辆污染路面等违法违规行为19起。通过严抓严管,我县工地、车辆运输扬尘现象得到有效控制。
2.加大违法建设查处力度。加大对县城规划区及主要门户路段的拆违力度,加强对违法建筑的日常巡查,积极处理各种涉嫌违法建设的投诉。2024年以来,共处置涉嫌违法建设行为30起,立案调查违法建设行为8起,其中已结案3起,拆除违法建设面积144.01平方米。
3.抓好城区秸秆垃圾露天焚烧管控工作。采取“一天两班,早八晚十”的上路巡查方式和利用铁塔视频监控以及数字化城管平台等智能化技术手段,常态化治理秸秆垃圾露天焚烧行为,重点对“两高两道”沿线和长安大道、县人民医院、长安镇隘面村、长安镇大坡村、易通一品小区等周边区域(城市建成区范围内)进行日常巡查治理,2024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2800多人/次,处置焚烧火点28起(其中依法立案查处1起,为给予警告的不予行政处罚案件),处置率达100%。其中通过县城2个铁塔视频监控点发现焚烧火点2起,日常巡查发现焚烧火点26起,劝导教育群众10多名,有效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4.从严抓好燃气领域排查整治力度。联合县住建部门开展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5次,对县城区所有餐饮场所、燃气站点、燃气供应企业进行二次安全检查和治理。2024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600多人次,检查和整治餐饮场所(学校和医院食堂)、燃气站点、燃气供应企业共443家(其中餐饮场所391家、流动摊点30家、燃气站点20家、燃气供应企业2家),责令停业整改燃气站点1家。开展打击“黑气”行为联合执法行动17次,下发《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19份,依法证据保存液化气钢瓶814瓶(其中:整改后退还428瓶)。通过行动,及时消除了燃气事故隐患,有效整治了县域内燃气行业的市场乱象和杜绝了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
5.持续开展餐饮油烟整治,扎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在2022年、2023年排查治理的基础上,我局执法人员利用日常巡查监管工作契机,对县城区餐饮门店进行二次排查治理,对新开业未安装和已安装油烟净化设备的,督促其及时安装和正常使用、维护油烟净化设备。2024年以来,日常巡查监管共出动执法人员200多人次,督促检查城区餐饮门店130多家次。与融安生态环境局联合开展餐饮业油烟排放专项检查行动1次,检查城区餐饮门店20家次,督促指导该20家餐饮门店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备。处置餐饮门店油烟扰民投诉件8起。目前,县城区餐饮门店均已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尚未发现露天烧烤油烟扰民行为。
6.扎实做好自然资源执法工作。2024年7月自然资源执法工作职责划转我局后,联合融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共开展自然资源土地、矿产执法巡查核查55次,出动执法监察人员120人次,共发现土地、矿产违法行为共13起,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5份,下达《责令整改违法行为通知书》8份,立案查处4起,结案2起,收缴罚没款14000元。
(三)深入推进智慧数字城管建设,提升城市建设管理精细化、智能化水平
充分发挥数字城管系统“及时发现、立即派遣、限时办结、按时复查”的功能,着力解决领导关心、市民关注的市容环境、交通秩序、公共设施、规划建设等与社会公共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切实提高城市人居环境品质,形成群众与政府,市民与城管积极互动的和谐局面,把城市管理工作推上一个全新的高度。目前融安县城市管理信息中心配置管理员1名、坐席员1名、派遣员1名,负责案件立案、派遣、结案等工作环节,同时配置4名信息采集员,对县建成区范围的城市管理相关问题进行巡查上报、核实市民投诉问题、对处置结果进行核查。2024年信息中心开展培训7次,共68人次参加培训,提高信息采集和案件派遣的精确率及数字城管系统平台的运行效率。2024年至今共处理上报案件7338件,月案件量均超600件,结案率100%。其中,事件管理:6679件(街面秩序3032件、宣传广告1228件、市容环境1663件、施工管理652件、其他事件18件、突发事件86件),部件管理:659件(公共设施382件、交通设施208件、市容环境设施38件、园林绿化设施31件),有效提升了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
(四)提升生活垃圾处置能力,不断提高城市环境卫生水平
1.城区保洁工作。2024年我县城区道路清扫保洁面积为1810413平方米,水域保洁范围5.5公里;今年1-11月融安县生活垃圾产生量为3.8万吨,无害化处理量率100%;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公厕管理等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全年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共计126万元。
2.农村生活垃圾收运设施建设。2024年,我县逐步推进融安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设施设备采购项目(地埋式垃圾桶),因地制宜采用小型化、分散化的无害化处理方式,降低收集、转运、处置设施建设和运行成本,构建稳定运行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运行管理水平。该项目第一期为融安县大良镇全域(1个社区,12个行政村),长安镇(10个行政村)、浮石镇(7个行政村)及潭头乡(2个行政村)配备生活垃圾治理设施设备,建设了91座地埋式垃圾桶,配备145辆电动垃圾清运车、3辆吊装式垃圾运输车。第一期项目于2024年11月底全部进入试运营,进一步改善我县农村居民生活环境。
3.城乡生活垃圾实现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一是利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我县的生活垃圾均转运至垃圾焚烧厂进行无害化处置,现我县生活垃圾日平均进场量约120吨,三江县、融水、柳城县生活垃圾分别于5月、7月、11月进场,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理,进一步提高我县生活垃圾治理能力,优化居民生活环境。二是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置利用。2021年我局引进融安融润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开展餐厨垃圾收运和“黑水虻”无害化处理工艺,有效解决了我县餐厨垃圾处理难问题,进一步规范了我县餐厨垃圾收运处置的工作要求。该项目2023年9月正式运营,目前对我县餐饮店、饭店134家、县城区16所学校的餐厨垃圾进行收运,2024年至今共收运处置餐厨垃圾约960吨,餐厨垃圾处理终端建设取得初步成效,为推进垃圾分类、打造“无废城市”奠定坚实基础。
4.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2024年按照柳州市垃圾分类工作要求及我县垃圾分类工作部署,围绕“垃圾分类”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千家万户为主题开展宣传工作,组织各单位、学校到宣教基地开展参观活动9次;今年共开展主题宣传活动20次,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的知晓率。
(五)加强养护力度,巩固提升城区园林绿化效果
我局着重提升园林绿化项目整体美观性、优化植物配置,打造多元绿化景观效果,每日出动园林工作人员30人次对县城区各路段公共绿地开展修剪整形、清除杂草、浇水、病虫害防治等绿化养护工作。2024年,共修剪遮挡交通指示牌、信号灯、靠近住宅楼的行道树346株,扶正倒伏树木20株,清除断枝90余次、枯死株、病态株28株;处理群众反映的绿化事件40起;修剪整形城区内公共绿地及绿化带共计395580㎡;清除公共绿地内杂草81000㎡;病虫害防治6次,施肥5次,病虫害防治、施肥共计264992㎡,对公共绿化红火蚁巢穴施药防治130处;对城区内17株古树进行了复壮;按要求开展了长安广场建成区整体修缮、公共绿地苗木补植为民办实事项目工程,目前完成工作进度约80%;加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及措施,消除安全风险隐患,共发现35处绿化安全隐患问题,均已及时处理。
(六)强化路灯管理维护,美化亮化市容环境
做好城区及乡镇街道路灯设施的巡检与维护工作,对县城街道路灯实行日常巡查和维护,每晚安排维修人员进行夜间巡视,及时发现路灯故障问题;对全县路灯控制箱进行日常维护,防汛期间做好河堤路灯设施维护;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安全有效措施处置路灯设施故障。今年以来,对广场内不锈钢五头庭院灯、长安广场周边各路段、东山羊肉馆至铁中路口路段不锈钢五头庭院灯进行改造共更换路灯350余盏,新增路灯8盏,更换路灯控制箱11台,更换路灯电缆60余米,修复电缆90余米,路灯线路29条;拆除存在安全隐患路灯8盏,更换路灯井盖14块,检修路灯控制电箱140余台、路灯990余盏,城区平均亮灯率为90%。积极推进长安广场周边、209国道红卫路及新兴路路段智慧城市路灯改造项目,目前整个升级改造工程已顺利完成,共安装智慧路灯设施184套。
二、存在的问题
(一)城市管理执法方面
1.执法力量薄弱。一是当前城市管理范围及“创城”工作压力越来越大、要求越来越高,但我局执法人员编制和协管人员编制均未增加,难以满足当前城市管行政执法工作需求。二是协管人员工资待遇低,难以招聘到到文化程度较高的协管员,在开展执法培训工作中,难以让低学历的协管员将执法知识学懂、学透、学以致用,整体执法水平难以提升。
2.执法装备缺乏。城管执法车辆、执法装备严重缺乏,影响执法规范和执法效率,目前,仅有3辆执法车辆、30台执法记录仪(经常出故障)用于办案,50多名执法人员都是驾驶自己的电动车上路执法。缺乏执法记录仪、执法车辆、对讲机、摄像机、照相机等执法装备,执法力量薄弱。
3.无专用监控视频。自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开展以来一直无专用监控视频,也未能共享“雪亮工程”,今年4月前案件来源无视频采集上报小类,导致每月被扣分。后与联通公司沟通,在融州路北段、城南市场门口、河西新民二路南段安装了三个智能移动视频监控,但监控视频太少,无法对各个主要管理区域、重点路段进行全方位实时监控,城市管理智能化水平不高。
(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
1.目前我县餐厨垃圾仍存在推广、收运、管理等方面的困难,小餐馆私自收运处理餐厨垃圾,项目每天收运处理量达不到预期设计规模,项目难以维持良性运营。
2.垃圾分类工作难以开展,一是缺乏经费,我县垃圾分类前端收集、中端转运、末端处理设施设备仍不完善,二是居民垃圾分类意识薄弱,长期养成的垃圾混装习惯在短时间内难以改变。
(三)园林绿化养护方面
城区园林绿化面积不断扩大,但相应的养护经费及人员未能增加,工作开展困难。2018年至今新增的公共绿化面积为93527㎡(融江东岸景观环境提升工程55064㎡、迎宾路道路绿化工程6820㎡、桂北电商园广场11633㎡、融康社区微田园配套绿化工程20010㎡),新增项目均已向县政府请示养护预算并获得批示,但未得到财政实际落实,无法聘请养护工人、购买养护农资及养护工具。目前我局管辖范围内的公共绿化养护面积为145580㎡,近三年未下拨养护经费,养护经费短缺、人手不足、缺乏作业车辆,导致无法正常、全面的开展养护工作,养护成效低,苗木长势差,绿化整体美观性较差。
(四)路灯管理方面
1.路灯维修材料及维修经费紧缺。路灯覆盖面不断扩大,但近几年来路灯维修材料经费一直未得到解决,目前全县路灯设施因年久失修受到不同程度损坏,由于缺乏路灯材料,损坏路灯得不到及时维修,存在安全隐患,群众多次打电话、投诉政府热线。无法有效提升群众满意度;缺乏路灯维修高空作业车辆,目前我局仅有一辆老旧的高空作业车,远不能满足目前工作需求。
2.乡镇街道路灯维护困难。我局负责县城区路灯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并于2011年开始陆续接收乡镇街道路灯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随着县城区路灯亮化规模(数量)的不断扩大,材料经费不足,维修人员紧缺,缺乏作业车辆,负责县城区路灯管理维护的工作人员已存在困难,不能有效地完成乡镇路灯维护工作。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执法服务水平。一是强化队伍管理和教育培训、应急演练等工作。按照“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的要求,采取精干队员下队“手把手”指导、举办现场模拟办案竞赛、强化督察等新举措,持续加强执法队伍管理和教育培训、应急演练等工作,着力建设一支管理精细化、执法规范化、服务人性化的执法队伍,为我县抓好城市管理工作提供保障力量。二是积极对接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等部门,力争共享使用“雪亮工程”专用监控视频,落实自治区“数字城管与雪亮工程融合应用”工作任务,切实提升智慧化城市管理水平。
(二)加快推进地埋式垃圾处理项目,尽快确定项目运营方案、进入试运营阶段并试运行。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补助资金,开展项目二期建设,完成剩余6个乡镇村屯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设施设备建设,不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前端收运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加强各乡镇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情况督查,并督促各乡镇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投放制度和完善收运路线,做到应收尽收、应转尽转,全面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
(三)推进我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围绕“10个示范点建设、1个宣建基地”,广泛开展垃圾分类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等宣传活动,依托主流媒体、新媒体、户外广告、小区宣传栏等载体,全方位营造垃圾分类浓厚氛围,切实提升市民生活垃圾分类的知晓率、参与率,推动垃圾分类意识深入人心。
(四)充分利用现有人力物力,全力做好城区园林绿化和路灯管理维护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城区绿化亮化效果。
融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11月27日
(联系人:居亚琳 ,职务: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18177257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