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广西柳州融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今日是:

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问题(自治区编号十)整改工作验收公示

来源: 融安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 2025-11-20 11:25   

一、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广西采石采矿破坏生态环境问题是群众反映最为集中的领域之一,占督察期间全部举报数量的12.8%。露天矿山野蛮开采问题普遍,全区“半边山、一面墙”式矿山达296座。历史遗留矿山修复欠账多,截至2020年全区矿山需要治理恢复面积达20300公顷,“十三五”期间仅治理4114.63公顷,完成率20.2%。

二、责任单位

融安县委、县人民政府

三、整改情况

1.已对组织对辖区内所有露天矿山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半边山、一面墙”式矿山,建立清单,严格落实《柳州市露天采石场“半边山、一面墙”问题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方案》。

2.融安县长安镇珠玉牛厂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因处于基建期、且自身开采不规范形成“半边山、一面墙”,于2022年3月30被认定存在“半边山、一面墙”问题。我局和县应急局督促矿山企业严格按照《矿山开发利用方案》、《初步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进行整改。该矿山企业已于2022年6月完成整改,矿山开采边坡形成自上而下的阶梯式台阶,并于2022年6月14日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2023年3月7日柳州市安委会组织专家对该矿山半边山、一面墙”进验收通过,完成整改工作。

3.我县除3个处于基建期未完成绿色矿山建设外,其余8个矿山均创建了绿色矿山,其中4个为区级绿色矿山,4个为市级绿色矿山。

4.我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未治理面积为156.4223公顷,2025年底前,全县废弃矿山综合治理率应达到60%,为93.85338公顷。截至2025年底,我县实际完成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未治理面积为104.9425公顷,已超额完成目标任务。

5.依法打击非法采砂采矿破坏生态环境问题。已开展全县占地沙、石销售点摸排工作,完善融安县占地销售沙、石地点台账。

、验收情况

20251120日,我县组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融安生态环境局、县应急局等单位代表组成自行验收组,通过现场检查和台账审核,一致认为我县已按《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柳州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落实了该问题相应的整改措施达成整改目标,验收销号台帐完整,符合验收销号条件,同意通过整改验收。

公示期10个工作日,监督电话:0772-8136501

202511 20



×
×
环境监管

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问题(自治区编号十)整改工作验收公示

来源:融安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5-11-20 11:25 

一、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广西采石采矿破坏生态环境问题是群众反映最为集中的领域之一,占督察期间全部举报数量的12.8%。露天矿山野蛮开采问题普遍,全区“半边山、一面墙”式矿山达296座。历史遗留矿山修复欠账多,截至2020年全区矿山需要治理恢复面积达20300公顷,“十三五”期间仅治理4114.63公顷,完成率20.2%。

二、责任单位

融安县委、县人民政府

三、整改情况

1.已对组织对辖区内所有露天矿山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半边山、一面墙”式矿山,建立清单,严格落实《柳州市露天采石场“半边山、一面墙”问题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方案》。

2.融安县长安镇珠玉牛厂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因处于基建期、且自身开采不规范形成“半边山、一面墙”,于2022年3月30被认定存在“半边山、一面墙”问题。我局和县应急局督促矿山企业严格按照《矿山开发利用方案》、《初步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进行整改。该矿山企业已于2022年6月完成整改,矿山开采边坡形成自上而下的阶梯式台阶,并于2022年6月14日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2023年3月7日柳州市安委会组织专家对该矿山半边山、一面墙”进验收通过,完成整改工作。

3.我县除3个处于基建期未完成绿色矿山建设外,其余8个矿山均创建了绿色矿山,其中4个为区级绿色矿山,4个为市级绿色矿山。

4.我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未治理面积为156.4223公顷,2025年底前,全县废弃矿山综合治理率应达到60%,为93.85338公顷。截至2025年底,我县实际完成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未治理面积为104.9425公顷,已超额完成目标任务。

5.依法打击非法采砂采矿破坏生态环境问题。已开展全县占地沙、石销售点摸排工作,完善融安县占地销售沙、石地点台账。

、验收情况

20251120日,我县组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融安生态环境局、县应急局等单位代表组成自行验收组,通过现场检查和台账审核,一致认为我县已按《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柳州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落实了该问题相应的整改措施达成整改目标,验收销号台帐完整,符合验收销号条件,同意通过整改验收。

公示期10个工作日,监督电话:0772-8136501

202511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