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 意见(问题编号十)整改工作验收公示
一、2024年度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有关部门动真碰硬处置信访问题力度不够,办法不多,部分重点信访件办理结果群众认可度不高,本次督察抽查回访不满意率达50%。本次督察与历次中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重复的群众信访举报占比为25%,以大气污染类型问题投诉居多,其中柳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双回车船回收拆解有限公司异味、粉尘等问题在本次和历次督察均被多次投诉。本次督察信访重复投诉件占比为51%,督察期间因异味、恶臭污染问题较多,柳州市友军机械配件铸造有限公司被投诉13次、柳州市润橙针织有限公司被投诉7次。
二、牵头单位
融安生态环境局
三、整改情况
我县接办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督察组交办群众信访案件8件,8件群众信访案件均已办结销号。
四、验收情况
2025年11月21日,我县组织融安生态环境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及县水利局等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对自治区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问题编号十)相关整改工作台账资料进行认真核查,经核查我县已按照《中共柳州市委办公室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贯彻落实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柳办﹝2024﹞37号)和《中共融安县委办公室 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融安县贯彻落实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融办〔2024〕26号)有关问题整改措施要求完成整改,达成整改目标,验收销号台账完整清晰,具备验收销号条件。
公示期5个工作日,监督电话:0772-8136501。
2025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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