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问题(自治区编号十六)整改工作验收公示
一、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广西基础设施欠账多、建设慢,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但各地普遍重视不够、投入不足。广西上报2020年设区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仅有44.8%,明显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全区14个地市中有5个地市的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不足30%。即便如此,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仍然存在较大“水分”。比如北海市上报的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为85.8%,号称全区第一,但挤掉工业废水的“水分”后,真实生活污水收集率不足50%。存在类似情况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还有41家,数量占比在30%以上。由于收集率过低,全区121个城镇污水处理厂中,23个处理水量负荷率低于70%,35个进水化学需氧量平均浓度低于100毫克/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和改造力度较弱,特别是对老城区管网建设问题重视不够。2018-2020年,自治区共建设1888公里污水管网,仅有997公里建在老城区,加之管网错接漏接问题严重,无法有效收集生活污水,全区污水处理厂污染物平均进水浓度没有提升,部分污水厂处理负荷甚至下降。
二、责任单位
融安县委、县人民政府
三、整改情况
1.我县组织县住房和城乡局及融安生态环境局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并形成台账。排查出排污口共计14个,完成整治10个,剩余4个已纳入融安县山湖海片区河道排水排涝整治工程,项目已进场施工,预计2025年底完成剩余4个排污口整改。
2.我县分别于2022年、2023年开展市政污水管网及非市政污水管网排查工作,并完成测区成果资料整理,形成测区探测成果和技术总结报告等资料,为后续污水管网建设改造提供数据支撑。
3.2024年底,我县开展《融安县城市地下管网和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改造实施方案(2024-2028)》编制工作,2025年1月通过县人民政府会议审议。根据我县实际情况,2025年11月修订《融安县城市地下管网和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改造实施方案(2024-2028)》。
2022年开展柳州市融安县长安镇主城区排水管网排查及柳州市融安县长安镇主城区居民小区、公用建筑及企事业单位内部等非市政污水管网排查,排查错混接点110个。根据上级部门下达任务,我县2024年生活污水错混接点整改任务10个,完成整治10个,整治完成率100%。2025年生活污水错混接点整改任务35个,均分布在我县山湖海片区,通过实施融安县山湖海片区河道排水排涝整治工程,预计2025年底完成35个错混接点的整治。同时,积极谋划融安县高泽片区、河东城南片区及河西片区等空白区的污水管网,纳入《融安县城市地下管网和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改造实施方案(2024-2028)》,对接发改部门,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完成河勒村委至大洲浮桥段的污水管网建设,进一步消除污水管网空白区。
4.为解决污水收集处理能力不足、排放标准不高的设施等问题,我县编制《融安县城市地下管网和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改造实施方案(2024-2028)》,谋划融安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及融安县污水处理厂扩容改造项目,积极申报项目资金,推进项目建设,补齐处理能力缺口。
5.积极谋划融安县广场商住小区排水管网改造工程、融安县综合批发市场排水管网改造工程两个排水项目获得2024年中央预算内资金2178万元,融安县山湖海片区河道排水排涝整治工程获得2025年超长期国债资金2664万元。
6.融安县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营,我县加强对县级污水处理厂的管理,监督处理后的出厂水质情况。根据融安县污水处理厂提供的数据,2025年1至10月县城污水处理量为749.9562万立方米,县自来水厂供水量1至10月为781.7166万立方米,根据公式计算,污水集中处理率=污水处理量÷(供水量×0.8+县城老城区雨污合流区域污水管网收集的雨水量),即749.9562÷(781.7166×0.8+144.6023)=97.4%,故2025年1至10月融安县县城污水处理率为97.4%。为完善管网设施建设,推进雨污分流,我局将通过实施融安县综合批发市场排水管网改造工程、融安县广场商住小区排水管网改造工程和融安县山湖海片区河道排水排涝整治工程,提高污水收集率。
四、验收情况
2025年11月20日,我县组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单位代表组成自行验收组,通过现场检查和台账审核,一致认为我县已按《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柳州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落实了该问题相应的整改措施,达成整改目标,验收销号台帐完整,符合验收销号条件,同意通过整改验收。
公示期10个工作日,监督电话:0772-8136501。
2025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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