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交办信访问题办结公示
我单位认真办理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问题(问题编号D2LZ202310250001)的整改工作,该信访件已办结,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自2023年10月29日至11月8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欢迎广大社会公众对以上信访问题办结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整改情况不实或有异议的,均可在公示期间向融安县水利局反映。
联系电话:0772-8112456
邮箱:raxsljbgs@163.com
联系地址及邮编:融安县长安镇东兴路65号 (邮编:545400)
附件: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举报问题办结情况
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举报问题办结情况
序号 | 编号 | 举报内容概述 | 办结情况 | 责任单位 |
1 | D2LZ202310250001 | 融安县大良镇龙山村龙杏屯村民代表再次反映修建光伏电站破坏水源地问题未得到根本解决,对督察组的处理结果不满意,不认同核查结果,认为督察组现场核实结果与实际不符,该水库是作为村民生活用水主要水源地,而调查结果所说的生活用水水源点的水井完全不能满足村民日常需求,一到干旱时节水井没水造成村民用水困难。希望督察组重新认真现场核查,恢复水库原状,保障村民基本生活用水。 | 已办结。经现场调查核实,群众信访举报反映问题不属实。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 根据树立水库注册登记信息及树立水库确权登记信息,确定树立水库主要功能为防洪、灌溉、养殖。树立水库不是龙杏屯村民生活用水的水源地。广西融安玉柴新能源有限公司在取得合法手续的前提下建设光伏项目,制定工程建设方案,在不放水的情况下,设置临时围堰进行施工作业,未破坏树立水库主要功能,不影响树立水库正常蓄水。现场走访核查时,龙杏屯饮水点水源充足。如在极其干旱季节,群众出现饮水困难,群众可向政府申请饮水提升工程。 针对光伏项目建设,要求业主单位严格按照施工方案文明施工,在施工结束后,拆除土石围堰,清运土石方。
| 融安县水利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