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广西柳州融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今日是:
当前所在位置:

融安县泗顶镇人民政府

来源: 泗顶镇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2023-03-13 12:00   

机构名称:融安县泗顶镇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融安县泗顶镇泗顶街11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772-8376000

负责人:韦雄典



泗顶镇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

  

一、机构设置

设立党委机构、人大机构、政府机构、纪委机构。    

内设机构的设置:党政综合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其他经济发展各办公室及社会事务各办公室。

群团组织的设置:设人民武装部、工会、妇联、共青团。

二、主要职能

1.镇党委的主要职能

    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讨论决定本镇各方面的重大问题;领导镇政权机关和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领导本镇的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计划生育等工作。

2.镇人民代表大会的主要职能

选举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主席、副主席;选举镇长、副镇长;罢免不称职的镇长、副镇长。主席团主席主持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在职权范围内通过和发布决定;审查、批准、决定本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规划、计划、财政预决算等重大事项,审议镇政府工作报告;对镇政府的工作进行监督,撤销镇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督促镇有关政府部门认真办结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维护和保障辖区内公民和各种组织的合法权益;法律规定赋予的其他职责。

3.镇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能

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的指示、决定、决议;管理本镇经济工作和建设,编制、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地方财政决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负责对本镇产业结构的调整,培育发展全镇市场经济体系、农村社会保障和社会事务工作及负责全镇基层政权和基层建设工作;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创造便利的基础设施条件和政策环境;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参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搞好农田水利、农业综合开发及各项公益事业;尊重和维护村民委员会的自治地位,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4.镇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职能

检查本镇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协助党委抓好本镇党风廉政建设;经常了解并向党委和上级纪委反映党员遵纪守法情况,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受理群众对党员的检举、控告,检查处理党员违反党纪的案件,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办理同级党委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5.镇人民武装部的主要职能

依法履行国防动员、民兵训练、预备役管理等。

6.工会、妇联、共青团的主要职能

负责组织职工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依法维护机关、企、事业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益;组织妇女开展各种有益活动,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指导妇代会工作;负责团员、青年的发展、教育、管理及“推优”工作,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在镇党委的领导和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分别按照各自的章程规定履行各自的职能。

7.党政综合办公室的主要职能

承担党委、人大、政府交办的各项日常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稳定、工青妇及各部门、各方面的综合协调工作,督促检查有关工作的落实。

8.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的主要职能

贯彻中央和上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工作指示,研究、拟定本辖区的工作、阶段性工作方案和措施,提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讨论决定,并负责组织实施;掌握、分析辖区内的治安和工作动态,及时向上反馈信息,重大问题提请党委、政府(办事处)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研究解决;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共同解决辖区内突出的治安问题;指导、检查、督促基层党支部、村(居)委会和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并视情况提出行使一票否决权的建议;协助有关部门,指导治保会、调解会和各种形式的群防群治队伍的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组织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创建、达标活动;办理上级交办的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其他事项。

9.其他经济发展各办公室的主要职能

承担农业、工业、水利、林业与第三产业发展规划、招商引资、公有资产管理等工作,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

10.其他社会事务各办公室的主要职能

承担人口与计划生育、国土资源管理、村镇规划建设、民政优抚、民族宗教、人事编制、人才开发、劳动和社会保障、科教文卫等工作,协调与社会事务相关的其他工作。



乡镇单位

融安县泗顶镇人民政府

来源:泗顶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3-03-13 12:00 

机构名称:融安县泗顶镇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融安县泗顶镇泗顶街11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772-8376000

负责人:韦雄典



泗顶镇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

  

一、机构设置

设立党委机构、人大机构、政府机构、纪委机构。    

内设机构的设置:党政综合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其他经济发展各办公室及社会事务各办公室。

群团组织的设置:设人民武装部、工会、妇联、共青团。

二、主要职能

1.镇党委的主要职能

    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讨论决定本镇各方面的重大问题;领导镇政权机关和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领导本镇的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计划生育等工作。

2.镇人民代表大会的主要职能

选举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主席、副主席;选举镇长、副镇长;罢免不称职的镇长、副镇长。主席团主席主持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在职权范围内通过和发布决定;审查、批准、决定本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规划、计划、财政预决算等重大事项,审议镇政府工作报告;对镇政府的工作进行监督,撤销镇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督促镇有关政府部门认真办结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维护和保障辖区内公民和各种组织的合法权益;法律规定赋予的其他职责。

3.镇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能

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的指示、决定、决议;管理本镇经济工作和建设,编制、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地方财政决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负责对本镇产业结构的调整,培育发展全镇市场经济体系、农村社会保障和社会事务工作及负责全镇基层政权和基层建设工作;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创造便利的基础设施条件和政策环境;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参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搞好农田水利、农业综合开发及各项公益事业;尊重和维护村民委员会的自治地位,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4.镇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职能

检查本镇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协助党委抓好本镇党风廉政建设;经常了解并向党委和上级纪委反映党员遵纪守法情况,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受理群众对党员的检举、控告,检查处理党员违反党纪的案件,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办理同级党委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5.镇人民武装部的主要职能

依法履行国防动员、民兵训练、预备役管理等。

6.工会、妇联、共青团的主要职能

负责组织职工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依法维护机关、企、事业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益;组织妇女开展各种有益活动,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指导妇代会工作;负责团员、青年的发展、教育、管理及“推优”工作,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在镇党委的领导和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分别按照各自的章程规定履行各自的职能。

7.党政综合办公室的主要职能

承担党委、人大、政府交办的各项日常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稳定、工青妇及各部门、各方面的综合协调工作,督促检查有关工作的落实。

8.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的主要职能

贯彻中央和上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工作指示,研究、拟定本辖区的工作、阶段性工作方案和措施,提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讨论决定,并负责组织实施;掌握、分析辖区内的治安和工作动态,及时向上反馈信息,重大问题提请党委、政府(办事处)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研究解决;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共同解决辖区内突出的治安问题;指导、检查、督促基层党支部、村(居)委会和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并视情况提出行使一票否决权的建议;协助有关部门,指导治保会、调解会和各种形式的群防群治队伍的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组织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创建、达标活动;办理上级交办的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其他事项。

9.其他经济发展各办公室的主要职能

承担农业、工业、水利、林业与第三产业发展规划、招商引资、公有资产管理等工作,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

10.其他社会事务各办公室的主要职能

承担人口与计划生育、国土资源管理、村镇规划建设、民政优抚、民族宗教、人事编制、人才开发、劳动和社会保障、科教文卫等工作,协调与社会事务相关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