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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安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

来源: 融安县科工贸局  |   发布日期: 2023-09-06 15:22    |  作者: 融安县科工贸局

构名称:融安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

办公地址:融安县长安镇广场东路商务中心主楼5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772-8151428

负 责人 : 吕保能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科技、工业、商贸、外商投资和信息化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相关的工作措施、管理办法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研究制定加快工业化进程的规划和目标,引导企业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提出优化产业布局、产业(行业)发展、结构调整的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工业经济发展的规划、相关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牵头研究拟订全县工业园区的布局规划和发展规划,协调工业企业和工业园区的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全县工业园区管理办法和奖惩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工业经济运行调节工作,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调节工业经济日常运行,发布工业经济运行信息;制订并组织实施近期工业经济运行调控目标和措施,协调解决工业运行中重大问题;指导、推进全县农产品加工业、工业企业物流的建立和发展;负责全县煤炭、电力、石油等工业能源重要物资的经济运行保障和组织协调工作。

(三)研究提出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建议措施,拟定企业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指导和协调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组织国有企业依法实施兼并、破产工作;负责全县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乡镇企业以及非国有制经济发展的规划、相关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四)负责全县工业企业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及县域工业发展的宏观管理和指导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企业技术创新、新产品开发、技术引进的政策措施;组织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协调解决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协调推进全县工业和信息化相关产业重点投资项目的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和备案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含技术改造)及节能项目评估。

(五)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全县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工业环保产业发展,协调工业环境保护,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六)指导工贸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民用爆破器材经销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七)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内外有关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政策;拟订全县对外贸易、对外经济合作和内贸流通的政策措施;参与拟订全县区域经济合作发展规划;提出促进内外贸融合、现代流通方式发展建议。

(八)负责指导推进全县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及商贸领域信息化发展;按规定对全县成品油加油站进行布点规划及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农贸市场重大项目申报和升级改造工作;推进商业体系建设和内外贸一体化的区域性商贸物流基地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九)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行业监督管理工作。对商业特许经营、单用途商业预付卡、零售商促销行为、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直销、拍卖、典当、租赁、报废汽车回收、二手车流通、原油、成品油、洗染业、美容美发业、再生资源回收和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等行业流通的监督管理,并实施相应的商务行政执法工作。贯彻执行《广西商务行政处罚监督检查制度》、《广西商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和《广西商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

(十)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

(十一)承担全县盐行业管理职能,负责管理全县食盐专营工作;制定全县盐业发展规划;组织落实政府储备和企业社会责任的食盐储备制度,保障市场供应和盐行业稳定发展;监测分析盐行业经济运行态势,协调处置全县食盐供应紧急突发事件,保障边远贫困地区合格碘盐供应。

(十二)指导全县二轻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起草行业规划和行业管理制度,制定电力、医药、建材、冶炼、化工等行业规划行业管理制度,实施行业管理。

(十三)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的科技方针、政策、法规;统一管理、协调和指导全县科技工作;研究提出我县推进科技进步的政策、措施、方案;牵头负责科技普及工作,制定本县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实行政策引导和进行督促检查,推动科学技术普及工作发展;调优科技资源配置,增加科技投入,负责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经费、科技事业费等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科研基地的基础条件建设;组织编制我县科学技术发展中长期规划和我县科技项目年度发展计划;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科技项目实施等;负责统筹协调主导产业、优势特色产业、新兴产业的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研究与应用,牵头组织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的关键技术攻关。

(十四)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产、学、研相结合的相关政策,指导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会同相关部门拟订科学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推出相关政策建议;依法管理技术市场,培育农村技术市场,促进科技成果的商品化、产业化。加强乡镇、村屯科技工作指导,完善县、乡、村科技创新服务平台体系建设以及科技特派员日常管理工作。

(十五)牵头负责科技普及工作,制定本县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实行政策引导和进行督促检查,推动科学技术普及工作发展;负责管理技术市场和科技统计工作。

(十六)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与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负责对全县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活动实施监管管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依据职责,对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经营活动实施监督。

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负责全县成品油市场秩序的监督管理工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生产和流通领域成品油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负责监督管理拍卖行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拍卖企业进行的拍卖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负责对取得直销区域经营许可的直销企业提交的服务网点方案进行审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未构成犯罪的违规直销行为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承担牵头全县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反走私治理的具体工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相关执法部门查获的应税印证、公示后无人认领的无主进口货物、物品和运输工具等经过检验检疫后依法进行拍卖,拍卖所得款项上交同级财政;对在商品流通领域经营无合法来源的进口货物、物品的,为经销无合法来源的进口货物、物品提供仓储、运输及其他便利条件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负责拟订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药品流通的监督管理,配合执行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

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负责拟订促进餐饮服务和酒类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餐饮服务食品和酒类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

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负责全县盐行业管理职能,负责管理全县食盐经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盐业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修订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促进依法治盐;制定全县盐业发展规划;组织落实政府储备和企业社会责任的食盐储备制度,保障市场供应和盐行业稳定发展;监测分析盐行业经济运行态势,协调处置全县食盐供应紧急突发事件,保障边远贫困地区合格碘盐供应;指导全县盐行业管理工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为食盐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承担全县食盐质量安全管理、市场监管与盐政执法职能。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食盐质量安全监管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落实自治区食盐质量安全监管执法规范;负责食盐生产、经营及食品生产加工、餐饮服务用盐的食盐质量安全监管;监督食盐生产、经营企业及有关单位执行食盐的有关食品安全标准;指导全县食盐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规范食盐市场秩序,组织开展全县食盐抽检及专项整治工作;负责全县食盐质量安全稽查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保障食盐质量安全;负责我县范围内的盐业检验检测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政务工作,建立健全机关内部各项管理制度,综合协调机关工作;参与起草文件、报告、总结和领导讲话;承办机关文秘,政务信息;对外联络、宣传、机要、档案、信访、接待、保卫等工作;负责重大政务活动的组织和督办工作;承办有关会议和接待工作;负责财务管理、车辆管理、公共设施的维护管理、消防、安全保卫和精神文明建设、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协调各股室做好领导交办的工作;负责对各股室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督办工作,负责局干部职工学习培训,干部统计,科技进步考核和公务员考核的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财务管理方针、政策和法规,组织制定财务管理及核算制度,并负责督促检查执行情况;负责编报年度、季度、月度的资产负债表。负责掌握和监督资金的合理使用;负责财务档案的收集、归档及管理工作;进行公司固定资产的登记与管理。负责指导工业企业、商业企业正确运用国家、自治区、柳州市有关产业政策;参与草拟有关政策、制度,并督促、检查和落实;负责承办本局各项行政许可事项的申请、审批上报工作;承担组织本局行政执法和应诉工作;指导协调工业、商业企业的有关法律工作;组织拟定、实施企业改革方案,推进全县企业改制工作。

(二)工业股

负责对全县工业经济运行进行调控,监测分析全县工业经济运行态势,调节经济日常运行工作,承担规模以上工业统计及乡镇企业直报报表统计上报工作;负责编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经济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掌握工业经济的运行情况,进行经济运行综合分析研究、预测;监测工业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的生产经营情况,协调解决工业运行中的有关重大问题,协调煤炭、电力、石油等经济运行保障要素的供应和供需衔接;负责工业生产、经济效益统计和企业经济指标的综合评价和考核工作;承担企业减负的有关工作;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工作目标要求,下达全县规模以上企业年度调控目标任务,并督促检查实施。承担全县盐行业管理职能,负责管理全县食盐专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盐业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修订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促进依法治盐;制定全县盐业发展规划;组织落实政府储备和企业社会责任的食盐储备制度,保障市场供应和盐行业稳定发展;监测分析盐行业经济运行态势,协调处置全县食盐供应紧急突发事件,保障边远贫困地区合格碘盐供应。

组织指导全县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引进、技术开发、技术创新、新产品开发和综合利用项目的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县企业技术改造中长期规划;负责申报限额以上技改项目,组织论证、评估、审批限额范围内技术改造项目和协调项目,协调资金,并跟踪检查,对竣工项目进行验收;指导企业利用外资,引进技术、引进智力和嫁接工作,办理利用外资引进技术、改造现有企业项目减免税申报手续;组织新技术开发成果项目的鉴定、评奖、评选和推荐申报工作;指导和协调横向经济技术工作和区域协作及交流工作;参与对已提出意向性的重要协作项目进行考核、洽谈和可行性研究,项目评估等前期工作;负责推进生产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联合开发工作。

(三)商务流通股

参与拟订对外贸易、对外经济合作和内贸流通的政策措施;参与区域经济合作发展规划;指导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流通企业改革;做好全县成品油流通行政许可工作;负责农贸市场重大项目申报和升级改造工作;推进商业体系建设和内外贸一体化的区域性商贸物流基地建设工作;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的行业法规和方针政策,协调行业内部关系,维护公平竞争;负责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由行业归口管理的工业产品、流通产品的生产、收购、销售许可证的发放和监管工作;拟定科技促进服务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组织研究全县流通领域的综合性政策,指导流通企业改革整顿工作;提出维护流通秩序的政策措施;培育发展和完善市场体系,规划、指导全县重要商品市场建设,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重要商品的供求状况;研究提出工贸结合、内外贸结合的政策建议;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商品流通业、餐饮服务业的方案、政策。

(四)科技综合股

负责编制全县科技发展规划、计划;组织制定科技发展政策;负责组织协调申报国家、自治区、柳州市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组织拟定年度全县科技项目计划,并对计划项目实施管理;负责组织实施创新计划,抓好“科技兴工”、“科技兴农”工作;负责培育高新技术企业,指导和推荐相关企业申报科技企业孵化器、星创天地、众创空间、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农业良种培育中心与标准化生产技术示范基地建设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工作。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科普法》等科技法规的实施管理工作;制定全县科普工作规划、计划;负责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开展群众性科普知识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负责科普统计工作;指导新农村建设科技工作和科技扶贫工作,推动农村科技进步,加强乡镇、村屯科技工作指导,完善县、乡、村科技创新服务平台体系建设;负责科技特派员日常管理工作。




县直单位

融安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

来源:融安县科工贸局  发布日期:2023-09-06 15:22  作者:融安县科工贸局

构名称:融安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

办公地址:融安县长安镇广场东路商务中心主楼5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772-8151428

负 责人 : 吕保能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科技、工业、商贸、外商投资和信息化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相关的工作措施、管理办法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研究制定加快工业化进程的规划和目标,引导企业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提出优化产业布局、产业(行业)发展、结构调整的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工业经济发展的规划、相关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牵头研究拟订全县工业园区的布局规划和发展规划,协调工业企业和工业园区的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全县工业园区管理办法和奖惩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工业经济运行调节工作,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调节工业经济日常运行,发布工业经济运行信息;制订并组织实施近期工业经济运行调控目标和措施,协调解决工业运行中重大问题;指导、推进全县农产品加工业、工业企业物流的建立和发展;负责全县煤炭、电力、石油等工业能源重要物资的经济运行保障和组织协调工作。

(三)研究提出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建议措施,拟定企业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指导和协调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组织国有企业依法实施兼并、破产工作;负责全县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乡镇企业以及非国有制经济发展的规划、相关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四)负责全县工业企业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及县域工业发展的宏观管理和指导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企业技术创新、新产品开发、技术引进的政策措施;组织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协调解决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协调推进全县工业和信息化相关产业重点投资项目的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和备案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含技术改造)及节能项目评估。

(五)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全县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工业环保产业发展,协调工业环境保护,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六)指导工贸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民用爆破器材经销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七)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内外有关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政策;拟订全县对外贸易、对外经济合作和内贸流通的政策措施;参与拟订全县区域经济合作发展规划;提出促进内外贸融合、现代流通方式发展建议。

(八)负责指导推进全县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及商贸领域信息化发展;按规定对全县成品油加油站进行布点规划及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农贸市场重大项目申报和升级改造工作;推进商业体系建设和内外贸一体化的区域性商贸物流基地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九)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行业监督管理工作。对商业特许经营、单用途商业预付卡、零售商促销行为、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直销、拍卖、典当、租赁、报废汽车回收、二手车流通、原油、成品油、洗染业、美容美发业、再生资源回收和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等行业流通的监督管理,并实施相应的商务行政执法工作。贯彻执行《广西商务行政处罚监督检查制度》、《广西商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和《广西商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

(十)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

(十一)承担全县盐行业管理职能,负责管理全县食盐专营工作;制定全县盐业发展规划;组织落实政府储备和企业社会责任的食盐储备制度,保障市场供应和盐行业稳定发展;监测分析盐行业经济运行态势,协调处置全县食盐供应紧急突发事件,保障边远贫困地区合格碘盐供应。

(十二)指导全县二轻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起草行业规划和行业管理制度,制定电力、医药、建材、冶炼、化工等行业规划行业管理制度,实施行业管理。

(十三)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的科技方针、政策、法规;统一管理、协调和指导全县科技工作;研究提出我县推进科技进步的政策、措施、方案;牵头负责科技普及工作,制定本县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实行政策引导和进行督促检查,推动科学技术普及工作发展;调优科技资源配置,增加科技投入,负责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经费、科技事业费等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科研基地的基础条件建设;组织编制我县科学技术发展中长期规划和我县科技项目年度发展计划;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科技项目实施等;负责统筹协调主导产业、优势特色产业、新兴产业的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研究与应用,牵头组织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的关键技术攻关。

(十四)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产、学、研相结合的相关政策,指导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会同相关部门拟订科学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推出相关政策建议;依法管理技术市场,培育农村技术市场,促进科技成果的商品化、产业化。加强乡镇、村屯科技工作指导,完善县、乡、村科技创新服务平台体系建设以及科技特派员日常管理工作。

(十五)牵头负责科技普及工作,制定本县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实行政策引导和进行督促检查,推动科学技术普及工作发展;负责管理技术市场和科技统计工作。

(十六)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与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负责对全县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活动实施监管管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依据职责,对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经营活动实施监督。

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负责全县成品油市场秩序的监督管理工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生产和流通领域成品油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负责监督管理拍卖行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拍卖企业进行的拍卖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负责对取得直销区域经营许可的直销企业提交的服务网点方案进行审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未构成犯罪的违规直销行为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承担牵头全县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反走私治理的具体工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相关执法部门查获的应税印证、公示后无人认领的无主进口货物、物品和运输工具等经过检验检疫后依法进行拍卖,拍卖所得款项上交同级财政;对在商品流通领域经营无合法来源的进口货物、物品的,为经销无合法来源的进口货物、物品提供仓储、运输及其他便利条件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负责拟订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药品流通的监督管理,配合执行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

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负责拟订促进餐饮服务和酒类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餐饮服务食品和酒类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

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负责全县盐行业管理职能,负责管理全县食盐经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盐业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修订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促进依法治盐;制定全县盐业发展规划;组织落实政府储备和企业社会责任的食盐储备制度,保障市场供应和盐行业稳定发展;监测分析盐行业经济运行态势,协调处置全县食盐供应紧急突发事件,保障边远贫困地区合格碘盐供应;指导全县盐行业管理工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为食盐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承担全县食盐质量安全管理、市场监管与盐政执法职能。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食盐质量安全监管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落实自治区食盐质量安全监管执法规范;负责食盐生产、经营及食品生产加工、餐饮服务用盐的食盐质量安全监管;监督食盐生产、经营企业及有关单位执行食盐的有关食品安全标准;指导全县食盐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规范食盐市场秩序,组织开展全县食盐抽检及专项整治工作;负责全县食盐质量安全稽查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保障食盐质量安全;负责我县范围内的盐业检验检测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政务工作,建立健全机关内部各项管理制度,综合协调机关工作;参与起草文件、报告、总结和领导讲话;承办机关文秘,政务信息;对外联络、宣传、机要、档案、信访、接待、保卫等工作;负责重大政务活动的组织和督办工作;承办有关会议和接待工作;负责财务管理、车辆管理、公共设施的维护管理、消防、安全保卫和精神文明建设、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协调各股室做好领导交办的工作;负责对各股室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督办工作,负责局干部职工学习培训,干部统计,科技进步考核和公务员考核的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财务管理方针、政策和法规,组织制定财务管理及核算制度,并负责督促检查执行情况;负责编报年度、季度、月度的资产负债表。负责掌握和监督资金的合理使用;负责财务档案的收集、归档及管理工作;进行公司固定资产的登记与管理。负责指导工业企业、商业企业正确运用国家、自治区、柳州市有关产业政策;参与草拟有关政策、制度,并督促、检查和落实;负责承办本局各项行政许可事项的申请、审批上报工作;承担组织本局行政执法和应诉工作;指导协调工业、商业企业的有关法律工作;组织拟定、实施企业改革方案,推进全县企业改制工作。

(二)工业股

负责对全县工业经济运行进行调控,监测分析全县工业经济运行态势,调节经济日常运行工作,承担规模以上工业统计及乡镇企业直报报表统计上报工作;负责编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经济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掌握工业经济的运行情况,进行经济运行综合分析研究、预测;监测工业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的生产经营情况,协调解决工业运行中的有关重大问题,协调煤炭、电力、石油等经济运行保障要素的供应和供需衔接;负责工业生产、经济效益统计和企业经济指标的综合评价和考核工作;承担企业减负的有关工作;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工作目标要求,下达全县规模以上企业年度调控目标任务,并督促检查实施。承担全县盐行业管理职能,负责管理全县食盐专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盐业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修订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促进依法治盐;制定全县盐业发展规划;组织落实政府储备和企业社会责任的食盐储备制度,保障市场供应和盐行业稳定发展;监测分析盐行业经济运行态势,协调处置全县食盐供应紧急突发事件,保障边远贫困地区合格碘盐供应。

组织指导全县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引进、技术开发、技术创新、新产品开发和综合利用项目的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县企业技术改造中长期规划;负责申报限额以上技改项目,组织论证、评估、审批限额范围内技术改造项目和协调项目,协调资金,并跟踪检查,对竣工项目进行验收;指导企业利用外资,引进技术、引进智力和嫁接工作,办理利用外资引进技术、改造现有企业项目减免税申报手续;组织新技术开发成果项目的鉴定、评奖、评选和推荐申报工作;指导和协调横向经济技术工作和区域协作及交流工作;参与对已提出意向性的重要协作项目进行考核、洽谈和可行性研究,项目评估等前期工作;负责推进生产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联合开发工作。

(三)商务流通股

参与拟订对外贸易、对外经济合作和内贸流通的政策措施;参与区域经济合作发展规划;指导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流通企业改革;做好全县成品油流通行政许可工作;负责农贸市场重大项目申报和升级改造工作;推进商业体系建设和内外贸一体化的区域性商贸物流基地建设工作;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的行业法规和方针政策,协调行业内部关系,维护公平竞争;负责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由行业归口管理的工业产品、流通产品的生产、收购、销售许可证的发放和监管工作;拟定科技促进服务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组织研究全县流通领域的综合性政策,指导流通企业改革整顿工作;提出维护流通秩序的政策措施;培育发展和完善市场体系,规划、指导全县重要商品市场建设,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重要商品的供求状况;研究提出工贸结合、内外贸结合的政策建议;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商品流通业、餐饮服务业的方案、政策。

(四)科技综合股

负责编制全县科技发展规划、计划;组织制定科技发展政策;负责组织协调申报国家、自治区、柳州市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组织拟定年度全县科技项目计划,并对计划项目实施管理;负责组织实施创新计划,抓好“科技兴工”、“科技兴农”工作;负责培育高新技术企业,指导和推荐相关企业申报科技企业孵化器、星创天地、众创空间、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农业良种培育中心与标准化生产技术示范基地建设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工作。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科普法》等科技法规的实施管理工作;制定全县科普工作规划、计划;负责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开展群众性科普知识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负责科普统计工作;指导新农村建设科技工作和科技扶贫工作,推动农村科技进步,加强乡镇、村屯科技工作指导,完善县、乡、村科技创新服务平台体系建设;负责科技特派员日常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