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
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县人大代表受全县人民的委托,关心我县各项事业的发展,代表们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了许多好的建议和意见,充分反映了广大群众的心声和基层的愿望,是人大代表实现参政议政、当家作主的具体体现。现将2019年县人大建议办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代表建议、意见、议案办理情况
2019年,融安县人民政府承办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交办的代表建议共35件,其中重点建议2件,由17个单位具体承办。截至目前,所有代表建议均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办复率为100%。其中涉及环保、水利、城乡建设方面12件,涉及交通方面7件,涉及民政、人社方面3件,涉及旅游、市容、农业方面7件,涉及经贸、移民、供电方面3件,涉及财政、教育等其他民生方面3件。
建议中所提问题得到解决或基本解决的10件(A类),占28.6%;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10件(B类),占28.6%;所提问题因客观条件限制列入计划解决的13件(C类),占37.1%;所提问题因政策法规等暂不能解决留作工作参考的2件(D类),占6.7%。
(一)环保、水利、城乡建设方面(12件)
1.代表建议《关于在桥板乡新建加油站的建议》(第1号C类)。办理情况:我县2006年向自治区商务厅申报了融安县加油站布点规划,并获得自治区商务厅批准,其中规划在桥板乡建设中石化加油站1座。2017年5月至今,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多次组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融安生态环境局以及承建方中石化融安分公司等部门到桥板乡对加油站进行选址,但由于无法落实符合建站要求的建设用地,桥板乡加油站项目一直未能启动建设。下一步,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将加强与桥板乡人民政府的沟通,尽快解决建站用地问题,争取早日启动项目建设。
2.代表建议《关于将桥板阳山村中村屯屯前过水路面改建为桥梁的建议》(第2号B类)。办理情况:我县已将原桥板阳山村中村屯屯前过水路面改建项目上报自治区扶贫项目库,上报项目名称为桥板乡阳山村中村屯盖板涵工程项目,拟将过水路面改建为盖板涵,后经协调上级相关部门,确定按中小桥项目改建。目前,已落实上级专项资金65万元,预计于2019年11月底完成设计审图,12月底前完工交付使用。
3.代表建议《关于在桥板街道新建停车场的建议》(第3号A类)。办理情况:根据《融安县桥板乡总体规划(2014-2030)》,集镇区内部规划停车广场三处,面积约合8379㎡。考虑到交通便利及缓解交通、集贸市场集散压力,选取桥板乡敬老院东北面地块作为停车场建设,充分利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拨付的市场维修资金100万元,通过平整地块,修建敬老院东北面挡土墙,划出停车泊位20个。
4.代表建议《关于在浮石镇广场修建室内球场的建议》(第4号C类)。办理情况: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对浮石镇辖区建设综合体育馆(内含篮球场、气排球场、乒乓球场等)开展了前期调研,结合我县财政支出政策,下一步将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支持和社会力量开展建设工作。
5.代表建议《关于六寮村农田水利灌溉渠道实施三面光的建议》(第5号C类)。办理情况:(1)县水利局已对浮石镇六寮村农田水利灌溉渠道开展实地勘察,并与设计单位进行商讨。目前已完成浮石镇六寮村山贝屯拦水坝及渠道水毁修复工程、浮石镇六寮村六寮屯渠道修复工程总工程的80%,预计2019年内完工。(2)对浮石镇六寮村西岭、余家、下里、二兴、瑶村、上六寮屯已上报录入“广西脱贫攻坚业务管理系统”的项目,县水利局已委托设计公司进行前期设计。对于竹叶岗、白竹、竹口屯未上报录入“广西脱贫攻坚业务管理系统”的项目,由浮石镇人民政府负责对接,向上级申请录入系统,以便争取上级资金解决。
6.代表建议《关于将自来水从浮石香杉工业区延长至泉头村的建议》(第6号C类)。办理情况:浮石镇供水目前由一家私营企业负责,但因其能力有限,无法解决征地、资金等问题,因此目前无法通过自主投资建设将自来水延长至泉头村。从目前情况来看,暂不具备实施将自来水从浮石香杉工业区延长至泉头村的条件。
7.代表建议《关于加大县城老旧街巷道路建设力度的建议》(第9号B类)。办理情况:已将建议纳入融安县长安镇和平社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工程、融安县长安镇立新街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工程、融安县长安镇建设街片区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中进行设计施工,预计2019年底可完工解决。
8.代表建议《关于疏通木樟河道的建议》(第10号C类)。办理情况:拟对木樟河段内未治理处进行分段治理,2019年已向上级申请将其列入柳州市小流域治理项目库,现已完成全段施工设计,并完成木樟村委界上游段治理工程,预计2020年内完成全段治理。
9.代表建议《关于清理融江河水源头家禽养殖户建议的提案》(第12号B类)。办理情况:县农业农村局已对长安镇辖区内融江周边30户畜禽规模养殖户进行走访调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县农业农村局无权处罚存在污染的畜禽类养殖户,已按规定将调查情况通报至融安生态环境局并督促养殖户规范养殖。由于2019年非洲猪瘟肆虐,多数养殖户已停止饲养生猪,融江河水源头污染情况得到改善。
10.代表建议《关于在祥多村实施饮水工程的建议》(第14号B类)。办理情况:县水利局于2019年4月27日安排技术人员至长安镇祥多村实地勘察。已完成三门屯、六竹屯、主部屯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初步设计,于2019年7月进场施工,2019年8月完工;已上报拉优屯、瓦窑屯、甫上屯、羊角屯录入“广西脱贫攻坚业务管理系统”项目,正向上级争取资金,待资金到位后即可实施工程。
11.代表建议《关于设立防洪标识21号建议》(第21号A类)办理情况:县水利局计划于2019年10月底前在塘码头、易通一品、老东圩桥、河东大桥底设立4处水位标尺。目前已完成塘码头、易通一品和河东大桥底3处水位标尺的设置,老东圩桥水位标尺因处于河堤建设工程范围内,计划待河堤建设完工后,再完成标尺设置。
12.代表建议《关于在各乡镇修建停车场的建议》(第34号C类)。办理情况:目前,长安镇、浮石镇、板榄镇、大将镇、大良镇、泗顶镇、桥板乡、潭头乡已编制乡镇总体规划,对停车场用地进行规划。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总体规划以及实际发展情况选择适宜修建停车场的位置,尽快落实公共停车场的修建工作。对尚未制定或批复总体规划的乡镇,将积极协调各项工作,尽快编制总体规划。
(二)交通方面(7件)
1.代表建议《关于要求硬化和寨村委办公室门前街道的提案》(第11号A类)。办理情况:长安镇和寨村委道路已于2019年4月18日正式开工,于2019年5月10日完成并通过竣工验收。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沥青混凝土道路长约135米,面积为1482.76平方米;新建3.5米宽人行道67.5米,面积为229.1平方米;及该路段给排水改造。
2.代表建议《关于加强对人行道维护和管理的建议》(第16号B类)。办理情况:为配合我县创卫要求,2019年上半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县城区内人行道进行大范围的维修。因相关项目贷款资金全部被银行收回,目前人行道改造二期工程无法实施,仅用财政有限维修资金对破损严重路段进行局部维修。人行道的日常监管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加强与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沟通,确保正常的日常监管,尽量避免车辆行驶损坏人行道,维护人行道完整,为居民出行营造良好的环境。
3.代表建议《关于开通环城公交车的建议》(第17号A类)。办理情况:随着长安大道建成通车,县移民搬迁点康欣、融城两个小区移民搬迁户入住后,县交通运输局已于2018年11月协调长兴公交公司,开通两条环长安大道至康欣、融城小区的公交线路,分别是7路(从石其路口—长安大桥—康欣小区)、8路(从汽车总站—桂北农批市场—康欣小区),两路公交车到终点后原路返回。
4.代表建议《关于开通长安到塘寨公交车的建议》(第18号A类)。办理情况:长安到塘寨公路安防工程已修建完工,2019年8月底已开通长安到塘寨的公交线路。
5.代表重点建议《关于修复新安村至隘面村村级道路的建议》(第19号B类)。办理情况:该路段由于建设中学城和长安大道,受工程重车的反复碾压,致使路面遭受严重破坏,路基塌陷,路面断裂,道路坑洼不平。该路段道路维修工程由广西弘安交通勘查设计有限公司进行设计,目前已完成该段道路的维修设计图,工程预算金额为24.9562万元。县交通运输局于2019年11月12日向县人民政府请款,待资金拨付后即可进场施工,预计2019年12月底完工交付使用。
6.代表建议《关于修建板榄镇四平村至江北村、雅瑶乡黄金村至福田四级公路的建议》(第26号D类)。办理情况:“十三五”期间,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乡、村际联网路建设尚无项目计划安排。目前,全县农村公路建设主要是以通20户以上屯级道路硬化为主,待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有村际联网路计划安排,县交通运输局立即编制项目上报自治区公路建设项目库,争取列入“十四五”期间交通基础联网路建设计划。
7.代表建议《关于630县道芦洞水库段改道建议》(第29号C类)。办理情况:630县道芦洞水库路段改建项目未申报入库,“十三五”期间无计划安排。目前,县交通运输局拟编制项目计划上报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同时立项报县发展和改革局,争取列入“十四五”交通基础建设改建计划。
(三)民政、人社方面(3件)
1.代表建议《关于改善乡镇卫生院医疗条件的建议》(第25号A类)办理情况:(1)自2016年至今,我县共投资3260万元用于改善乡镇卫生院的就诊环境,为大坡、长安、东起、潭头、沙子、雅瑶、泗顶、板榄、浮石、大将、大良等卫生院建设业务用房约8000平方米;共投资约1800万元用于提高基层卫生院的就诊水平,为12个乡镇卫生院提供基本的诊疗设备,如DR、彩超、血球仪、生化仪、电解质、尿分析仪、救护车等。(2)自2016年至今,我县公开招聘120余名医务人员充实乡镇卫生院,先后印发医共体相关文件,建立县级公立医院与乡镇卫生院医共体,实现县级医疗技术下沉到乡镇。(3)我县各乡镇卫生院每千人口床位数达到1.5张,超过每千人口1.2张床位标准。(4)目前全县共配备救护车18辆,合计投入247万元,一些急危重症患者能及时转诊到上级医疗机构。
2.代表建议《关于建设乡镇职工宿舍,提升职工生活环境的建议》(第28号C类)。办理情况:2019年10月16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集中收集各乡(镇)职工宿舍基本情况,并提请县人民政府县长办公会审议。经2019年11月5日县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明确县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乡(镇)干部周转住房建设项目的业主。目前,该项目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3.代表建议《关于要求在村、社区戒毒(康复)指导站设立专职工作人员的建议》(第32号B类)。办理情况:我县成立的21个社区禁毒社工服务中心,社区干部担任禁毒社区工共计92人,县禁毒委员会已请示县人民政府,拟从2020年1月起,按照每人每月400元经费标准,逐月拨付全县92名禁毒社区工的工作经费。
(四)旅游、市容、农业方面(7件)
1.代表建议《关于规划县城老集市的建议》(第7号B类)。办理情况:已明确建设方案,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牵头负责项目建设工作。融安县河西农贸市场迁建工程项目位于河西区长安镇新民二区220号,目前该项目已竣工,新市场已投入使用。
2.代表建议《关于清理长安镇大巷村到安宁村乡村公路违章建筑的建议》(第8号D类)。办理情况:经长安镇人民政府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公路沿线违章建筑应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认定,需要多部门联合执法,且应当履行法定程序,目前无法开展此项工作。
3.代表建议《关于加大投入加快产业道路建设的建议》(第23号C类)办理情况:我县一直致力于改善农业生产基础设施,积极向上级争取项目资金改善我县农业产业生产条件。 2019年以来,县通屯道路建设指标基本达标,年初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已经向产业道路建设方向倾斜。由于财力有限,未能满足所有产业道路建设需求,已经优先安排资金用于受益人口多、经济效益好的产业道路建设。今后将结合我县实际情况,适当加大对产业道路的投入力度,加快产业道路建设,促进农民增收。
4.代表建议《关于加强对乡镇农贸市场硬件设施升级改造的建议》(第24号C类)办理情况: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于2018年9月将大良镇农贸市场的经营管理权交由大良镇人民政府管理,并与大良镇人民政府签订了《委托合同》,明确了市场的管理要求和责任。由于工作职责的划分,乡镇农贸市场的提升改造工程由柳州市商务委立项,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负责项目管理,对于代表提出的建议,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大良市场进行升级改造,完善市场基础设施建设,使之更好地为大良镇人民群众服务。
5.代表建议《关于加大乡镇集镇建设的力度的建议》(第27号C类)。办理情况: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农贸市场的经营管理,促进城乡农贸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已于2018年9月将大坡乡农贸市场的经营管理权交由大坡乡人民政府管理,并与大坡乡人民政府签订了《委托合同》,明确了市场的管理要求和责任。目前,乡镇农贸市场的提升改造工程,主要由柳州市商务委立项,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负责项目管理。下一步,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将为大坡乡农贸市场争取项目,对市场进行升级改造,完善市场基础设施建设。
6.代表建议《关于在融江设立禁渔区建议》(第31号B类)。办理情况:(1)我县渔民群体原属渔业大队,主要分布在长安镇融江社区、和平社区、新兴社区等,据不完全统计涉及人数约1300人。目前在册登记的渔船有104艘,共104户约450人,其余渔船未办理相关捕捞许可。据统计,有176条船因上级核定我县机动渔船总功率为现有总功率而不能增加注册渔船。(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二十条,以及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实施细则第三条规定的管理权限,确定重点保护的渔业资源品种及采捕标准。在重要鱼、虾、蟹、贝、藻类,以及其他重要水生生物的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规定禁渔区和禁渔期,禁止使用或者限制使用的渔具和捕捞方法,最小网目尺寸,以及制定其他保护渔业资源的措施。(3)长安镇人民政府牵头组织相关部门、群众代表、社会团体、渔民代表开展实地调查,确定禁渔区域,形成报告,县人民政府积极报批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审核批复。初步确定禁渔区为融江融安县城河段(大洲洲头至融安二桥)包含大洲西面水域。(4)大力宣传,沿河设置若干宣传标识牌,标明禁渔内容和举报电话,并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广泛宣传,发动全民禁渔。印发《设立禁渔区的通告》向社会各界公布,并制定禁渔区管理实施方案,设置禁渔标识等前期工作。做好渔民群体的宣传。有4个渔业组的渔民都在禁渔区内生活、泊船,由长安镇人民政府负责渔民群体的动员宣传工作。(5)执法管理以水上综合执法大队为执法主体,联合公安等部门加强执法管理,确保我县首个禁渔区立得住、管得好、禁得绝。
7.代表建议《关于加大城乡公厕设立和管理的建议》(第35号C类)。办理情况: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已于2018年9月将沙子乡农贸市场的经营管理权交由沙子乡人民政府管理,并与沙子乡人民政府签订了《委托合同》,明确了市场的管理要求和责任。双方已在《委托合同》中约定,在市场委托管理期间的市场设施租赁费由沙子乡人民政府统一收取,作为沙子乡农贸市场管理工作经费,用于市场托管期间公厕等市场基础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等各项费用的支出。
(五)经贸、移民、供电方面(3件)
1.代表建议:《关于移民社区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第13号B类)。办理情况:(1)目前我县移民小区6个安置点配套基础设施已全部建成,水、电、绿化、道路等基础设施已全部完善。(2)融康、长锌安置小区所引进物业公司已于2018年10月进驻管理,共聘请保安40人、保洁30人,负责安置小区治安服务、用火用电检查教育、卫生管理等工作。3.融康、融江社区办公场所已全部建成,办公设施已完善。落实了社区工作人员,设立了党员政策宣传、事务管理、信息联络等岗位,服务社区居民和移民小区居民。
2.代表建议《关于太平村农网改造的建议》(第22号A类)办理情况:融安供电局于2018年6月申报“220kV融安站10kV桐榴线太平下配变台区改建项目”,正式将长安镇太平村太平下屯所在的配变台区列入农网改造升级计划。该项目于2019年4月开工,7月中旬完工投运。项目总投资93.84万元,改造升级配电变压器2台,容量500kVA,组立电杆57基,建设10kV线路0.21km、0.4kV低压线路7.71km,项目解决了原台区线路老化、电杆低矮等问题,满足国家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标准。
3.代表建议《关于移民后续发展的建议》(第33号A类)。办理情况:(1)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搬迁贫困户享受产业发展和就业创业政策工作,持续落实好后续扶持“三个一”措施,各乡镇人民政府加大宣传力度,对有条件有能力且有意愿发展农业特色产业的移民开展实用技术培训,确保每个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愿的搬迁家庭有1人以上实现稳定就业;由县财政局负责加大后续扶持资金投入,从自治区切块下达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或从统筹整合使用的各类财政涉农资金中安排资金,用于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由县农业农村局、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负责加快“三微”就业平台建设,拓宽就业渠道。(2)将安置点纳入社区管理,全县6个易地扶贫安置点中共有党员174名,先后成立了融康社区、长锌、新民共三个党支部,新民、长锌融入原有社区管理;新成立的融康社区已落实第一书记1人,工作队员2人,社区管理人员8人,设立了党员政策宣传、事务管理、信息联络等岗位,为搬迁户提供服务;东江、蒙洞两个安置点由原村委进行管理。县城4个安置小区已成立工作服务站、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收集整理居民就业创业要求,寻找就业、创业机会和岗位。(3)在后期扶持工作推进方面,县城集中安置的搬迁户2922户,落实每个动力有就业意愿的搬迁户家庭1人以上稳定就业的2893户,占比99%;浮石镇东江、蒙洞安置点继续从事农林业生产的搬迁户32户,落实项目和资金32户,占比100%;对无就业创业和产业发展的社会保障兜底搬迁户332户,已落实社会保障兜底政策330户,占比99.4%。在强化社区服务方面,完善社区服务功能,在规范“一厅六室两栏三中心”建设基础上,着力做好“九个中心”服务工程,即一个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一个新时代光荣文明实践中心、一个就业服务中心、一个文体活动中心、一个老年服务中心、一个儿童之家、一个平价购物中心、一个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一个物业服务中心,切实强化社区服务功能。(4)做好“三微”平台建设工作,解决就业难题。我县搭建“三微”平合,实现家门口就业,建立康欣、柳州针织协会小微工厂和高泽工业园区等5个扶贫微车间,解决搬迁户就业岗位500余人。建设“微田园”2个,共530亩,解决易地搬迁户长期就业150名,临时就业500人。鼓励搬迁户自主创业,建有长锌微市场1个,康欣扶贫超市1个;建有32个微商店,17个菜摊,解决搬迁户就业人数57人。
(六)财政、教育方面(3件)
1.代表建议《关于在长安镇中心小学铺设消防专用水管道的建议》(第15号A类)。办理情况:2019年4月29日,县教育局、县自来水厂与长安镇中心小学安排人员到现场商讨水管铺设走向线路及铺设方式,于2019年5月铺设生活用水管道,2019年7月铺设消防用水管道,并于2019年8月25日完成改造工作。
2.代表建议《关于扩大长安镇中心小学校区、增建新综合楼的建议》(第20号C类)。办理情况:经县教育局调查了解,近年来,随着我县城镇化不断发展,适龄儿童不断增多,长安镇中心小学现有40个教学班,学生2152人,已大大超过原规划的办学规模。现新兴社区每年小学入学的适龄儿童约480人,而长安镇中心小学每年仅能新招收5个班250名儿童入学。而随着学校围边城镇小区建设的发展,如山海湖小区等建成后,适龄儿童入学压力将更为突出。
为解决好适龄儿童入学难问题,县教育局提出两个解决方案:一是政府划拨土地,新建1所小学。二是将在长安镇中心小学东北角的土地划拨给学校,对学校进行扩建扩容。但因学校改扩建用地涉及城镇发展总体规划、征地、拆迁等一系列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需做大量的协调、宣传发动工作。县教育局已与县征地拆迁和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沟通土地征收问题,但暂未落实征地面积、范围等问题。
3.代表建议《全面加强青少年思想品德教育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建议》(第30号A类)。办理情况:县教育局从五个方面加强青少年思想品德教育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一是进行爱国主义传统美德教育;二是进行树立崇高理想和追求真理的大无畏精神的教育;三是进行重视论理道德、文明礼貌教育;四是进行热爱劳动、勤劳朴实的教育;五是进行勤奋学习,勇于创造的教育。具体做法:(1)2019年春季学期,县教育局印发《关于印发〈2019年融安县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融教字〔2019〕36号),布置全县德育工作。(2)以多种形式的活动为载体,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在全县各级学校开展“崇尚英雄 精忠报国”等十余次主题班会活动;开展“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等系列教育活动;开展“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我和我的祖国”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学习新思想,做好接班人”主题等阅读活动;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等系列评比活动;开展“我和我的祖国——童心向党”主题歌咏等活动。(3)以赛促进活动开展。组织开展县级各种比赛,择优推荐参加市级决赛。如征文比赛、讲故事和演讲比赛、宣讲达人比赛等,我县选送到市级、自治区级参加决赛的项目都取得了好成绩。如:参加柳州市第二十五届“进入新时代 改革开新篇”读书教育活动故事会和演讲会,我县获得1个特等奖、2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的好成绩。
二、主要做法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办理责任。建立政府领导人大建议办理挂钩机制,由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召集相关部门对建议办理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分管副主任和县委县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协调推进建议办理工作,对建议答复逐件阅批。各承办单位将建议办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责任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责任体系。
(二)完善办理机制,规范办理工作。结合代表建议办理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机制,实现规范化办理。一是做到“三坚持”。即坚持在调查研究后答复,坚持在协商沟通后答复,坚持依法按政策答复。二是做到“三对照”。即将答复内容与建议所提意见、要求对照,看答复是否“对题”,措施是否“对症”;将答复内容与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照,看答复是否妥当,有无违反法律法规和不符合政策的内容;将要求解决的问题与客观条件对照,看是否符合现实情况,有无解决条件,能否创造条件加以解决。
(三)解决突出问题,体现办理实效。在建议办理过程中,加强与人大代表工委的联系,及时沟通建议办理信息,了解代表的反馈意见,不断改进工作;加强与承办单位的联系,及时沟通答复意见及相关要求,协调工作步调,促进建议办理准确、及时、到位;加强与领衔代表的联系,了解掌握真实意图,及时沟通办理情况,就落实所提建议达成共识。
三、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
在县人大常委会的关心、支持下,在各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下,2019年建议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明显提高,但与人大代表的期望和要求相比还存在差距。主要表现在:个别单位重视不够,认识不到位,建议办理的方式方法有待完善;发文的规范性有待加强,部分列入B类和C类建议件办理推进较慢,落实力度有待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沟通有待加强,对建议内容的研究有待细化。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改进,努力提高办理工作水平,不断深化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认识,增强责任意识,理清工作思路,加大工作力度,扎扎实实地做好办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承办单位及工作人员的指导,努力提高建议办理质量,在抓实、抓细、抓深上下功夫。同时,加强与县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系和交流互动,主动接受人大代表和舆论监督,巩固办理成果,兑现办理承诺,确保办理工作公开、透明、及时、有效。
融安县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