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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建字〔2022〕23号 关于东方上城小区分区管理后主干道纳入市政管理建议的答复

来源: 融安县住建局  |   发布日期: 2022-10-12 09:40   

苏珍燕等代表:

提出的《关于将长安镇东方上城小区分区管理后主干道纳入市政道路管理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东方上城小区主入口(大石头)至河堤、次入口(中门)至河堤两条主干道目前还属于东方上城全体业主共有资产。建议由东方上城房开或业主委员会向县人民政府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提出资产移交申请,将以上两条主干道的资产变更为县人民政府所有,我局才能对属于本部门职能管理的市政基础设施进行接收和管养。




融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1012日    


人大建议

融建字〔2022〕23号 关于东方上城小区分区管理后主干道纳入市政管理建议的答复

来源:融安县住建局  发布日期:2022-10-12 09:40 

苏珍燕等代表:

提出的《关于将长安镇东方上城小区分区管理后主干道纳入市政道路管理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东方上城小区主入口(大石头)至河堤、次入口(中门)至河堤两条主干道目前还属于东方上城全体业主共有资产。建议由东方上城房开或业主委员会向县人民政府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提出资产移交申请,将以上两条主干道的资产变更为县人民政府所有,我局才能对属于本部门职能管理的市政基础设施进行接收和管养。




融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10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