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政协第十三届二次会议 第21号提案的答复
中共融安县委员会
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融编办复〔2022〕1号
B类
关于县政协第十三届二次会议
第21号提案的答复
覃武荣委员:
你在县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提出《关于提高我县乡镇残疾人专职委员福利待遇的建议提案》(第21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我县乡镇残疾人专职委员福利待遇属于聘用人员工资待遇问题。前期县残联已与我办及相关部门多次反映、协商,经县政府相关领导决定,已把乡镇残疾人专职委员工资与我县聘用人员工资规范工作同步推进,前期我办与相关部门共同草拟了《融安县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分别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县委常委会讨论通过。文件已正式印发,目前正按程序对全县现有聘用人员工资进行重新审核或调整,同时对乡镇残疾人专职委员工资如何调整一并考虑。
感谢委员对我县乡镇残疾人专职委员福利待遇工作的关心,敬请一如既往的支持人社工作并多提宝贵意见,谢谢!
单位主要领导签名:
单位分管领导签名:
2022年9月22日
送:县政协提案法制委、县委、县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
承办人:罗信健 联系电话:139780269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