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建字〔2022〕13号 关于县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5号建议的答复
覃雅竹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提出《关于加强我县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建议》(第15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我局依托柳州市2021年搭建的广西物业服务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已逐步建立物业信用信息评分工作。
我县目前正逐步规范物业行业管理,加强对新开发建设楼盘进行规章制度宣贯,推进物业行业规范化。
物业服务企业收费标准由开发商和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成本核算后根据市场行情自行决定,我局依托柳州市政府指导标准引导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工作。
202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更新后业主委员会成立工作直接由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办理。
东方上城小区作为我县试点小区现已完成区域划分,东方上城小区现划分为6个物业管理区域,并逐步向长安镇人民政府申请成立业主委员会推动小区自行管理。
物业管理培训需要专业从业人员提供相应指导,目前我局无专业培训导师,物业管理培训依托柳州市展开。
感谢委员对我县物业工作的关心,敬请一如既往的支持我县物业工作并多提宝贵意见,谢谢!
融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30日
送:县政协提案法制委、县委、县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
承办人:刘章驹 联系电话:8135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