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对融安县、融水县、三江县和 市属中小企业引进优秀人才及我市在职 攻读研究生并取得学位人员 奖励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关于对融安县、融水县、三江县和
市属中小企业引进优秀人才及我市在职
攻读研究生并取得学位人员
奖励的通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柳州市委、市政府《关于营造人才工作良好氛围的若干规定》(柳发〔2006〕1号)(以下简称“1号文”)精神,鼓励我县各单位引进优秀人才,根据“1号文”规定,对我县县直单位(公务员除外)、各乡镇、引进优秀人才的企业,以及我县在职攻读研究生并取得学位的人员进行奖励(二本以下学历及去年二本以下学历申报审核没有通过的今年亦可申报)。
现将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融安县、融水县、三江县和市属中小企业引进优秀人才及我市在职攻读研究生并取得学位人员奖励的通知》(柳人社发﹝2017﹞105号)转发给你们,望按照文件要求于10月30日前报送纸质及电子版相关材料到县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与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以便统一汇总上报。
联系人:黄文安,罗金归;
联系电话:6473778;
电子邮箱:pxg6473778@163.com。
附件:1.柳人社发〔2017〕105号关于对融安县、融水县、三江县和市属中小企业引进优秀人才及我市在职攻读研究生并取得学位人员奖励的通知.pdf
2./柳州市引进人才奖励申请表.doc
融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