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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安县监察、仲裁联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来源: 人社局  |   发布日期: 2021-11-25 18:15    |  作者: 人社局

融安县监察、仲裁联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近日,融安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融安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联动办案,顺利解决了一起劳动者投诉某房地产公司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要求支付双倍工资的案件。

融安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到3名劳动者投诉,称其在融安县某房地产公司工作期间,该公司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要求公司支付其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该大队接到投诉后,迅速组织监察员进行调查,有效推进案件调处,确保劳动者合法权益及时得到维护。在监察员多次向企业耐心讲述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及违法造成的法律后果及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后,该公司与劳动者达成了初步调解意向。11月25日,为使调解结果更具公信力,融安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融安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联动办案,将双方的调解意愿转化为正式的调解协议书,顺利化解了这一起矛盾纠纷。

此外,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今年还深入企业、建筑工地宣讲相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有力地推进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贯彻实施,共发放劳动法律法规宣传材料700余份,在企业、项目工地现场进行宣讲达50余次,实现了员工、企业、社会 “三赢”的良好局面,有效规范了企业用工形式,提高了劳动者的维权意识,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营造出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劳动权益保障

融安县监察、仲裁联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来源:人社局  发布日期:2021-11-25 18:15  作者:人社局

融安县监察、仲裁联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近日,融安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融安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联动办案,顺利解决了一起劳动者投诉某房地产公司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要求支付双倍工资的案件。

融安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到3名劳动者投诉,称其在融安县某房地产公司工作期间,该公司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要求公司支付其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该大队接到投诉后,迅速组织监察员进行调查,有效推进案件调处,确保劳动者合法权益及时得到维护。在监察员多次向企业耐心讲述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及违法造成的法律后果及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后,该公司与劳动者达成了初步调解意向。11月25日,为使调解结果更具公信力,融安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融安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联动办案,将双方的调解意愿转化为正式的调解协议书,顺利化解了这一起矛盾纠纷。

此外,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今年还深入企业、建筑工地宣讲相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有力地推进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贯彻实施,共发放劳动法律法规宣传材料700余份,在企业、项目工地现场进行宣讲达50余次,实现了员工、企业、社会 “三赢”的良好局面,有效规范了企业用工形式,提高了劳动者的维权意识,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营造出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