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定2016年融安县农民工创业孵化基地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4〕41号)精神,柳州市弘农农业有限公司申请,2016年7月,融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融安县财政局对该企业的申请材料进行了核查、并组织人员实地考察。经评审,柳州市弘农农业有限公司符合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的标准和条件,现认定柳州市弘农农业有限公司申请的融安县大良镇山口屯巨峰葡萄种植园为融安县农民工创业孵化基地。
融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融安县财政局
2016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