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2016年融安县第二批定点职业培训机构名单的通知
关于确定2016年融安县
第二批定点职业培训机构名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技能定点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91号)精神,我县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等原则,经过培训机构自愿申请、评估小组评估、规划布局评定、公示等程序,现确定广西机械高级技工学校为我县2016年度第二批就业再就业定点培训机构,现予以公布。
融人社发〔2016〕8号--关于确定融安县第二批定点职业培训机构的通知.rar
融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融安县人民政府财政局
2016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