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4502247537121335/2023-23338
- 效力状态:
- 发文单位:
- 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3年07月20日
- 标 题:
- 融政发〔2023〕12 号融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人民政府部门权责清单(2023年版)和各乡(镇)人民政府权责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融政发〔2023〕12 号
- 发布日期:
- 2023年0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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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政发〔2023〕12 号融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人民政府部门权责清单(2023年版)和各乡(镇)人民政府权责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的有关规定和机构改革职能调整情况,以及《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做好市县乡三级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人民政府部门权责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柳政发〔2023〕3号)及柳州市委编办《关于做好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县对县乡两级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编制工作,新编制的《融安县人民政府部门(2023年版)和各乡(镇)人民政府权责清单(2023年版)》已经融安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各部门、各乡(镇)要认真遵照执行。
一、严格执行清单管理制度。我县24个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共保留35888项权责事项,其中权力事项3923项,责任事项31965项。12个乡镇人民政府权责清单共保留2844项权责事项,其中权力事项432项,责任事项2412项。各部门要按照权责清单行使职权,严格执行“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依法规范行使法定的权力,并全面履行与职权事项相对应的责任,不得擅自变更权力、变相行使已取消、下放的权力事项,切实维护权责清单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
二、强化行政职权运行监督。县直各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要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强化对行政职权运行的监督,加强对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推进依法履职、规范履职、阳光行政。按照规范、高效、公开、便民的要求,将新编制的县人民政府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权责清单,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主动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监督。
三、实行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县人民政府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权责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订、废止和国务院、自治区、柳州市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及部门职能调整情况,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的规定程序,及时调整完善县人民政府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权责清单。
四、县人民政府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新版权责清单公布后,现行的行政权责清单同步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