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政干〔2026〕4号融安县人民政府关于陆迪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泗顶矿区管理处,县直各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陆迪同志任融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韦阳锋同志任融安县房产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该任职自2026年3月6日起执行。
2026年4月13日
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4月13日印发
来源: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6-04-13 10:50
各乡(镇)人民政府,泗顶矿区管理处,县直各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陆迪同志任融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韦阳锋同志任融安县房产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该任职自2026年3月6日起执行。
2026年4月13日
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4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