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安县2022年稻谷生产补贴申报指南
(一)补贴范围:在有水稻种植的全县各乡镇实施。
(二)补贴对象:单季种植面积10亩(含10亩)以上的水稻生产者(包括普通农户、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列入申报范围,并由乡镇逐一通知到户、到人。
实施稻渔综合种养的田块,水稻面积占比达到90%以上且有正常产量的可以列入补贴,否则不给予补贴。旱改水的稻田通过自然资源部门验收确认为水田,并有正常产量的可以列入补贴范围。
(三)补贴标准:根据自治区下达给我县的资金总量和上年结余资金、县级核验(抽查)确定后的补贴面积总数等因素据实测算确定。全县采用统一补贴标准,按照以下方法计算生产者补贴面积和测算补贴标准。
1.测算每亩补贴标准公式:每亩补贴标准=(自治区下达补贴资金总额+上年结余资金)÷(全县核实的一季早稻面积+中稻面积+一季晚稻面积+种植双季稻稻田面积×2×1.5)。
2.计算生产者补贴面积方法:种植单季稻按实际种植面积计算;种植双季稻的,按双季稻面积(复种)的1.5倍计算补贴面积。
3.每亩补贴控制在300元以内。
(四)申报程序:开展政策宣传、张贴申报公告书—早中稻组织申报—乡(镇)级审核—乡(镇)公示—汇总上报晚稻组织申报—乡(镇)级审核—乡(镇)公示—汇总上报—县级联合审核(包括现场核验)—报县人民政府审定—批复公告—张贴补贴公告书、发放补贴资金的程序进行。
融安县农业农村局 融安县财政局
融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