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安县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项目公示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3〕17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发〔2023〕36号)文件精神,现对我县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项目进行公示:
补贴标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预算的通知》(桂财农〔2023〕32号)下达资金总量144万元,结合全县核验确定后的补贴面积总数据实测算确定。全县统一补贴标准,每亩补贴标准控制在200元以内。
补贴对象。补助对象为截至2023年5月上旬前已经种植水稻、玉米、大豆、红薯等粮食作物的生产者,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和流转土地或代耕土地种植粮食作物的农户、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开展粮食耕种收全程社会化服务的个人和组织。
实施稻渔综合种养的田块,水稻面积占比达到90%以上,且有正常产量(达到当地平均水平)的可以列入补贴范围,否则不给予补贴。旱改水的早稻田已经通过自然资源部门验收确认为水田,且有正常产量(达到当地平均水平)的可以列入补贴范围。水稻产量由当地农业农村部门组织专家进行测产评估,确保补贴的田块符合补贴申报条件,经得起相关部门的审查。
已领取此项补贴的生产者同样可以申报2023年稻谷生产补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
经各乡镇对本辖区补贴面积登记、核实和张榜公示后,并上报到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审核汇总,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面积为85905.125亩,补贴资金144.00万元,根据补贴面积及资金测算出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标准为16.75元/亩。现将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情况进行公示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