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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安县2022年第二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项目公示

来源: 融安县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 2023-07-13 15:45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2022年第二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发〔2022〕73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再次下达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的通知》(桂财农〔2022〕37号)文件要求,现将2022年第二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项目进行公示:

补贴对象补助对象为截至2022531日前已经种植早稻、中稻、玉米、大豆、红薯等粮食作物的生产者,或者根据2022年上半年农户实际种植情况对已享受2022年(第一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的生产者进行调整变更,以调整变更后的生产者作为本次补贴发放对象,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和流转土地或代耕土地种植粮食作物的农户、大户,以及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稻渔综合种养的田块,水稻面积占比达到90%以上,且有正常产量(达到当地平均水平)的可以列入补贴,否则不给予补贴。旱改水的早稻田已经通过自然资源部门验收确认为水田,且有正常产量的(达到当地平均水平)可以列入补贴范围。水稻产量由当地农业农村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估测产,确保补贴的田块符合补贴申报条件,经得起相关部门的审查。

已领取此项补贴的生产者同样可以申报2022年稻谷生产补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

补贴面积以符合本县补贴对象应补贴的面积,以其在本县规定的补贴范围内的种粮面积为准。

补贴标准

全县统一补贴标准。补贴标准由我县根据自治区分配下达的资金总量和核验确定后的补贴面积总数据实测算确定。每亩补贴标准控制在200元以内。

经各乡镇对本辖区补贴面积登记、核实和张榜公示并上报到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审核汇总,2022年全县第二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面积为85068.99亩,补贴资金228.0万元,补贴标准为26.80/亩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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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农补贴

融安县2022年第二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项目公示

来源:融安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3-07-13 15:45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2022年第二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发〔2022〕73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再次下达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的通知》(桂财农〔2022〕37号)文件要求,现将2022年第二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项目进行公示:

补贴对象补助对象为截至2022531日前已经种植早稻、中稻、玉米、大豆、红薯等粮食作物的生产者,或者根据2022年上半年农户实际种植情况对已享受2022年(第一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的生产者进行调整变更,以调整变更后的生产者作为本次补贴发放对象,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和流转土地或代耕土地种植粮食作物的农户、大户,以及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稻渔综合种养的田块,水稻面积占比达到90%以上,且有正常产量(达到当地平均水平)的可以列入补贴,否则不给予补贴。旱改水的早稻田已经通过自然资源部门验收确认为水田,且有正常产量的(达到当地平均水平)可以列入补贴范围。水稻产量由当地农业农村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估测产,确保补贴的田块符合补贴申报条件,经得起相关部门的审查。

已领取此项补贴的生产者同样可以申报2022年稻谷生产补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

补贴面积以符合本县补贴对象应补贴的面积,以其在本县规定的补贴范围内的种粮面积为准。

补贴标准

全县统一补贴标准。补贴标准由我县根据自治区分配下达的资金总量和核验确定后的补贴面积总数据实测算确定。每亩补贴标准控制在200元以内。

经各乡镇对本辖区补贴面积登记、核实和张榜公示并上报到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审核汇总,2022年全县第二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面积为85068.99亩,补贴资金228.0万元,补贴标准为26.80/亩公示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