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融安县2021年雨露计划政策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融安县2021年雨露计划政策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教育局:
根据《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1年雨露计划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继续推进雨露计划培训应补尽补政策,为让广大学生及其家长及时知晓培训资助政策,提高政策受益覆盖面,确保精准补助、应补尽补政策落到实处。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2021年雨露计划政策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的目的和意义
开展雨露计划政策宣传月活动是创新培训政策宣传形式、加强政策宣传力度的重要手段,也是实现应补尽补的主要途径。7月份是初中、高中毕业生考虑选择升学还是就业的主要时期,此时集中开展宣传,有助于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政策知晓率和政策覆盖面大幅度提高,推动应补尽补政策落到实处。
二、活动时间、内容、形式
(一)活动时间:2021年6月29日—7月20日。
(二)活动内容。宣传职业学历教育(含扶贫巾帼励志班)、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短期技能培训等培训资助政策,明确培训类型、资助对象、补助标准和申请流程和补助发放形式。
(三)活动形式。
1.编印并发放雨露计划培训政策宣传资料。县乡村振兴局提供培训政策宣传资料,由乡(镇)人民政府发放到学生和家庭,到校进村宣传;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初级中学、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加印或自行编印宣传资料。
2.多部门联合宣传。各乡(镇)人民政府要主动联合学校,发挥学校主体宣传作用,在初中、高中毕业生中查找家庭子女,开展“三个一”活动:召开一场政策宣讲会,重点讲解雨露计划培训政策;发放一张雨露计划资助宣传单,让学生了解资助内容,申请补助时间和流程,提高防骗意识;出版一期政策宣传板报,扩大宣传面。同时,学校还要通过校园广播、校园网络、主题报告、主题班会等形式加强宣传。
3.做好精准宣传。
要主动向家长宣传雨露计划培训补助政策,跟踪、协助学生申请补助。同时,充分发挥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委干部的作用,进村入户开展政策宣传和解读,扩大宣传覆盖面。
三、职责分工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与教育部门的沟通协调,排查摸底建档立卡家庭子女接受教育培训情况,做好宣传月活动计划方案;联合教育部门到各学校开展雨露计划政策宣传,切实做好雨露计划政策解读工作,引导初、高中毕业生接受学历教育和技能培训。
(二)教育部门。配合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宣传雨露计划政策,指导学校加大雨露计划政策宣传力度,为符合雨露计划补助条件的学生申请雨露计划助学补助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
(三)具体要求。
每一所初中学校、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行政村,做到校有宣传版报、宣传单、宣传讲座,村有宣传资料。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充分发挥教育部门、驻村工作队、包村干部、第一书记、村委干部的力量,形成宣传合力,精心谋划,大力推动教育资助政策宣传。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活动实施方案,多渠道多形式认真组织开展活动,确保活动取得预期效果。
(二)加强检查,督促落实,提升活动效率。
县乡村振兴局、教育局要加强对开展扶贫培训政策宣传月活动的检查指导工作,督促各乡(镇)人民政府、学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活动要求,鼓励创新宣传方式,发挥宣传月活动的应有作用,提高扶贫培训政策知晓率。确保宣传月活动取得良好效果。
(三)认真总结,不断完善,建立扶贫培训资助政策宣传长效机制。
各乡(镇)、各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要不断完善宣传措施,提高宣传效果,逐步建立培训政策宣传工作长效机制;对“雨露计划培训政策宣传月”活动进行认真的总结,收集宣传月活动影像图片文字资料。
五、其他
宣传时所收集的宣传活动月活动影像图片文字资料、宣传月活动总结、宣传月活动统计表(见附件),统一由乡(镇)报送至县乡村振兴局。各学校要积极配合收集,确保雨露计划政策宣传工作的贯彻落实。材料报送时间:2021年7月20日前,邮箱:rafpbsfg@163.com。
未尽事宜请与县乡村振兴局社会扶贫和培训股联系,联系电话:0772—8130048 。
附件:2021年融安县雨露计划扶贫培训政策宣传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融安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