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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融安县委员会 融安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融安县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 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融安县乡村振兴局  |   发布日期: 2021-09-15 11:00    |  作者: 融安县乡村振兴局

中共融安县委员会 融安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融安县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

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泗顶矿区管理处,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驻融及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融安县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融安县委员会    融安县人民政府       

2021913       

融安县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

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中共柳州市委员会 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在广西和柳州视察时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中央、自治区、柳州市决策部署,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共同富裕方向,以农村低收入人口和脱贫地区为帮扶重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快推进脱贫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全面振兴,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开好局、起好步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设立5年过渡期。理清工作思路,以巩固、拓展、衔接为基本逻辑,做好过渡期内领导体制、工作体系、发展规划、政策举措、考核机制等有效衔接,从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为重点转向推动实现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从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转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到2025年,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县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乡村振兴全面推进乡村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进一步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宜居乡村建设扎实推进乡村治理能力有效提升乡风文明建设取得显著进展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分类帮扶长效机制逐步完善全县农民收入增速高于全市农民平均水平。到2035年,全县经济实力显著增强,乡村振兴取得重大进展农村低收入人口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城乡差距进一步缩小,在促进全人民共同富裕上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五大长效机制”

(一)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长效机制。过渡期内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摘帽不摘责任,防止松劲懈怠;摘帽不摘政策,防止急刹车;摘帽不摘帮扶,防止一撤了之;摘帽不摘监管,防止贫困反弹。按国家、自治区和柳州市的统一部署,对现有帮扶政策逐项分类优化调整,该延续的延续,该优化的优化,该调整的调整,合理把握调整节奏、力度、时限,确保政策延续性,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兜底救助类政策要继续保持稳定。落实好教育、医疗、住房、饮水等民生保障普惠性政策,并根据脱贫人口实际困难给予适度倾斜。优化产业就业等发展类政策。

[县乡村振兴局牵头,县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具体抓落实]

(二)健全防贫动态监测和帮扶长效机制。按国家、自治区和柳州市确定的监测标准,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开展常态化监测、动态管理,重点监测其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完善精准防贫监测大数据平台,加强相关部门、单位数据共享和对接,充分发挥行业部门在风险预警、信息审核、政策落实、风险解除等方面的作用。调整优化监测程序,建立农户主动申请、部门信息比对、基层干部定期跟踪回访相结合的易返贫致贫人口快速发现、核查和响应机制,分层分类及时纳入监测帮扶范围,实施“有进有出”的帮扶对象动态管理。健全帮扶机制,完善易返贫致贫人口帮扶政策,坚持预防性措施和事帮扶相结合,安排干部跟踪监测扶,精准分析返贫致贫原因,采取针对性帮扶措施直到风险消除。

[县乡村振兴局牵头,县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具体抓落实]

(三)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成果长效机制。落实行业主管部门工作责任。健全控辍保学工作机制,用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信息监测系统,加强对学生失学辍学情况实时监测,继续实行“一对一人盯人”,严防辍学反弹,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脱贫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有效防范因病返贫致贫风险,完善脱贫人口分类资助参保政策,优化疾病分类救治,做好脱贫人口参保动员工作。建立农村脱贫人口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通过农村危房改造等多种方式保障低收入人口基本住房安全,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巩固维护好已建农村供水工程,稳步推进集中供水工程建设,提升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完善农村饮水工程净化设施,建立长效运行管理机制,不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教育局、卫生健康县医疗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水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具体抓落实]

(四)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长效机制。扎实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十个强化”,即强化教育保障、医疗保障、社会保障、社区服务、产业扶持、就业帮扶、文化服务、拆旧复垦、组织建设、平安建设成果。加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建设,统筹全安置点与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布局,全面提升搬迁群众教育保障、医疗保障、社会保障服务能力,保障搬迁群众各项基本权益落实,确保和原住地居民享有同等的公共服务加强社区服务、强化安置区管理,提升安置区管理服务水平。完善安置区产业园区、就业扶贫车间建设,将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发展纳入全乡村振兴产业发展体系,并合理配置中长期产业,确保搬迁群众稳定增收。多渠道促进就业,通过技能培训、扶贫车间吸纳、有组织的劳务输出、公益岗位托底安置等举措,不断激发搬迁群众内生动力,帮助搬迁群众实现高质量的稳定就业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有就业能致富深入开展社区文明建设建立对搬迁群众的关爱机制,推进搬迁群众树立健全文明的生活观念和方式完善组织建设,加强社区治理、平安建设,进一步做好移民搬迁基层组织重构优化的后续管理工作,全面提升搬迁群众依法自治能力。加快推进剩余应拆搬迁旧房拆旧复垦以及拆除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进度

[县水库和易地搬迁服务中心牵头,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投资促进中心、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共青团融安县委员会、县妇女联合会、县总工会、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县残疾人联合会、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司法局、县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具体抓落实]

(五)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长效机制。建立健全经营性和公益性资产跟踪监管机制。按规定时间完成2013年以来扶贫资金项目梳理工作。对形成的资产分类摸清底数和确权登记(造册)。公益性资产要落实管护主体,明确管护责任,落实日常管护经费,确保继续发挥作用。经营性资产要明晰产权关系,防止资产流失和被侵占,资产收益重点用于项目运行管护、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村级公益事业等。确权到农户或其他经营主体的扶贫资产,依法维护其财产权利,由其自主管理和经营。

[县乡村振兴局牵头,县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具体抓落实]

、聚力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五大提升行动”

(一)实施特色产业提升行动。进一步优化脱贫攻坚期内县级5”、村级“3”产业目录,重点选择5个特色优势产业长期培育、长期发展,原则上在资金、项目、政策等方面予以5年以上的集中倾斜支持,加快补上技术、设施、营销等短板,促进产业提档升级。以规模化和区域发展为抓手,以市场规律和产业发展规律为导向,坚持和完善全产业链支持政策,持续改善产业发展环境,全面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产业扶持由到村到户为主转向区域带动为主,探索脱贫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统一农资供应、统一技术规程、统一生产标准、统一产品质量、统一品牌销售“五统一”运行模式,持续提高农业标准化生产水平。大力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引领带动农民抱团发展产业。支持脱贫村扩大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产品规模和水平,打造区域公用品牌。大力培育农业经营新业态,提高农产品营销水平。扶持培育壮大一批农业龙头企业,推动产品供给侧提质畅通商品销售物流渠道。规划建设县级农产品中心冷库、加工基地,建设和完善仓储保鲜、精深加工、冷藏物流体系。支持多种渠道降低农产品物流成本,持续降低农业经营成本,清除现代农业产业技术应用的障碍。提高各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农业科技示范园、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村级集体经济产业园的覆盖面逐步形成产业集群。加强农业产业招商引资。利用广东省帮扶政策加快建设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园区。大力实施消费帮扶,支持和鼓励与预算单位、农产品交易市场、企业和社会组织建立稳定的购销合作关系,进一步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

[农业农村局牵头,县林业局、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总工会、县发展改革财政局、审计局、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按职责分工负责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具体抓落实]

(二)实施稳岗就业提升行动。搭建用工信息平台,继续加强与广东省等周边省份对接,加大劳务输出组织力度,做好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为主的劳务派遣、外出务工服务,继续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金秋招聘月”等专项活动,为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就业牵线搭桥。拓宽就地就近就业渠道,支持龙头企业等经营主体带动就业,加速推动返乡入乡创业发展,延续支持扶贫车间优惠政策,统筹用好乡村公益岗位,过渡期内逐步调整优化生态护林员政策,支持在涉农项目建设和管护方面广泛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就近就地增加就业岗位安置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就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县林业局、发展改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具体抓落实]

(三)实施基础设施提升行动。继续加大对脱贫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对农村路、水、电、网等基础设施进行提档升级,建立健全农村基础设施建管结合机制。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推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更多向进村入户倾斜,实现所有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进一步巩固提升村屯道路建设和保障水平,加大农村资源路、产业路、旅游路和内主干道建设力度。实施一批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及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不断提升农村公路安全保障能力,支持脱贫村探索完善村、屯道路管护制度体系。加快补水利基础设施短板,进实施一批重大水利项目,加强农村防洪、灌溉等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进一步改善农田灌排条件。争取各方面资源,支持脱贫村电网改造升级、乡村电气化提升工程和信息通信网络、广播电视网络建设扩大第四代移动通信(4G)、第五代移动通信5G和光纤网络覆盖面。实施数字乡村建设发展工程,加快发展数字农业新业态新模式,大力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程、实施“快递进村”工程,统筹建设融安农村电商大数据服务平台,建立多层次的农村电商培训机制。支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领办或参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交通运输局、县乡村振兴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局、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融安供电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具体抓落实]

(四)实施公共服务提升行动。着眼推进县域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目标,持续提高公共服务质量。继续改善义务教育办学条件,提升学校办学能力。加强基础能力建设,满足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接受教育和培训需求。推进控辍保学机制常态化落实,继续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提高精准资助水平。大力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提升乡村普通话普及水平加强城乡教师合理流动和对口支援。加大特岗教师计划、小学全科教师计划实施力度,进一步做好乡村学校小学全科教师招聘工作,简化招聘流程,通过学费代偿形式吸引小学全科及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到乡村小学和教学点任教过渡期内保持现有健康帮扶政策基本稳定,完善大病专项救治政策,优化高血压等主要慢病签约服务,调整完善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政策。持续做好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积极争取各类政策加大倾斜配备合格医务人员力度,使得县建有1个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每个乡镇建成1所政府办标准化卫生院,每个行政村建成1个标准化村卫生室,每个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合格的乡村医生或执业(助理)医师,或由上级医疗机构派出医务人员巡诊、派驻,每周开诊时间不少于3个半天加强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大力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依托县、乡、村三级就业社保服务平台开展就业信息推送、岗位对接、创业指导、就业社保政策咨询和业务受理等公共服务事项,并为每个村级平台配备至少一名专职人员,提升服务水平和质量,推动农村人口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实施公共文化体育服务、公共社会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继续完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和设施建设全面提升乡村治理能力。在脱贫村大力推行乡村振兴文明实践积分卡制度,提升农民群众精神面貌。围绕乡村文化振兴目标要求,推动公共文化资源向脱贫村倾斜,加强农村公共文化建设,实施智慧广电乡村工程,提升脱贫村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脱贫攻坚精神普及科学知识反对迷信活动推进移风易俗革除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铺张浪费等陈规陋习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不断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

[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委组织部、县发展和改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具体抓落实]

(五)实施人居环境提升行动。加强规划整合、引导和执行,统筹县域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建立完善规划编制落实跟踪机制。扎实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开展乡镇环境综合整治,实施乡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提升工程把乡镇建成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大力推进乡村风貌提升行动,注重保护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传统民居和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继续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复制推广“鹿寨县创新黑灰水处理利用实现农村污水综合治理”,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探索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领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风貌提升等项目,持续推进村庄绿化、美化、净化、亮化建设。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柳州市融安生态环境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具体抓落实]

、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五大帮扶机制”

(一)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监测和帮扶机制。以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对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等农村低收入人口开展动态监测。依托大数据平台,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基础数据库,完善动态监测平台,加强民政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县乡村振兴局、县医疗保障等部门数据共享和比对。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定期核查和动态调整机制健全多部门联动的风险预警、研判和处置机制,完善基层主动发现机制实现对农村低收入人口风险点的早发现和早帮扶。对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坚持开发式帮扶方针,及时开展产业、就业等帮扶,防止政策养懒汉;对无劳动能力的落实兜底保障措施,确保基本生活有保障。做好农村低收入人口和农村相关情况监测评估工作机制的衔接。

[民政局、县乡村振兴局牵头,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卫生健康县医疗保障县发展和改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具体抓落实]

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帮扶机制。建立健全分层分类救助体系。进一步健全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合理提高低保补助水平对发展产业和实现就业收入超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低保对象可给予6个月渐退期。完善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覆盖的未成年年龄从16周岁延长至18周岁合理提高救助供养水平和服务质量。健全临时性救助制度,对基本生活陷入暂时困难的群众加强临时救助,做到凡困必、有难必救。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提高救助服务质量。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对社会救助家庭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提供必要的访视、照料服务加强残疾人托养照护、康复服务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

[民政局、县残疾人联合会牵头负责,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具体抓落实]

健全养老保障和儿童关爱服务帮扶机制。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代缴政策,结合实际情况,按照规定由政府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在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时,对上述困难群体和其他已脱贫人口继续保留原有最低缴费档次标准,并按规定继续给予缴费补助。加强对农村分散供养特困老年人的保障和照料服务,支持提升改造一批农村互助性养老服务设施。健全基层儿童保护机制,完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儿童等困境儿童的基本生活保障政策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县残疾人联合会按职责分工负责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具体抓落实]

(四)健全丧失劳动能力人口基本生活保障底线帮扶机制。对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按规定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并按困难类型及时给予专项救助、临时救助等,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

[民政局牵头负责,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具体抓落实]

(五)健全农村医疗保障帮扶机制。坚持基本标准,统筹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多重保障制度综合梯次减负功能。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个人费资助政策,继续全额资助农村特困人员,定额资助低保对象,过渡期内逐步调整脱贫人口资助政策。持续做好相关脱贫群众的参保动员和分类资助参保工作。在逐步提高大病保障水平基础上大病保险继续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返贫致贫监测对象进行倾斜支付。进一步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合理设置年度救助限额合理控制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比例。保持待遇政策总体稳定,分阶段、分对象、分类别调整脱贫攻坚期超常规保障措施积极争取上级医疗救助资金投入力度

[县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局牵头负责,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具体抓落实]

、加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五项政策衔接

(一)加强脱贫发展政策衔接

1.建立脱贫村支持的政策衔接。聚焦脱贫,在财政、金融、土地、人才、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等方面,优先给予集中支持,增强其区域发展能力,确保其在乡村振兴中不掉队。支持革命老区、少数民族聚居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建立跟踪监测机制,对脱贫村定期开展监测评估,对脱贫村农民收入开展监测调查

[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委统战部按职责分工负责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具体抓落实]

2.深化粤桂协作和社会力量参与的政策衔接。继续坚持并完善粤桂协作长效机制,加强与广东省湛江市遂溪县的对接交流,防止出现工作断档、力量弱化。利用广东的资金、人才、技术、市场、社会力量等优势资源参与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工作同时加大对易地搬迁安置后续扶持力度。调整优化粤桂协作资金投向,确保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适应。优化协作方式,进一步加强产业、劳务、消费、人才、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社会力量、区域战略协作,落实推动建立农产品认证互认机制,主动承接广东省产业梯度转移,推动粤桂共建产业园区。更加注重发挥市场作用,强化以企业合作为载体的帮扶协作,引导和鼓励广东企业到我县投资兴业,推动资金、技术、人才等现代要素向我县集聚,加大结对双方粤桂产业园建设力度,新布局建设一批特色产业园和基地。坚持协作双方选派党政干部和教育、医疗等领域专业技术人才双向挂职交流,加大农业科技、文化服务乡村规划企业管理等乡村振兴所需人才交流培训力度。继续坚持定点帮扶工作机制,对现有结对关系适当予以调整优化。

[县乡村振兴局、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工商业联合会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具体抓落实]

(二)加强财政投入政策衔接。过渡期内保持县财政投入力度总体稳定,确保财政投入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的目标任务相匹配,并视情况优化支出结构、调整支持重点重点支持发展壮大优势特色产业,逐步提高用于产业发展的比例。按照国家、自治区、柳州市有关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财政补助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聚焦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财政投入适当向脱贫村倾斜。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统筹可支配财力,支持“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融资资金偿还“十”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项目建设。继续做好对已脱贫人口的社会保障资金支出通过现有资金支出渠道,继续支持农村低收入人口的救助帮扶确保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落实到项目,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现有财政相关转移支付继续支持脱贫村支持脱贫产业发展效果明显的贷款贴息、政府采购等政策,在调整优化基础上继续实施。过渡期内延续脱贫攻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牵头负责,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具体抓落实]

(三)加强金融服务政策衔接。进一步完善针对脱贫人口的小额信贷政策,引导更多金融机增强服务“三农”力度,加大对脱贫村金融政策支持。扩大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覆盖面,为小微企业、合作社、村集体等涉农主体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鼓励市场主体按市场化方式发起设立脱贫村产业投资基金,加大对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发行公司债券等的培育支持力度,助力脱贫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探索银行、保险、担保深度融合,稳步开展农业保险保单质押融资。进脱贫信用体系全面升级持续扩大农户信息采集面引导涉农金融机构利用涉农主体的替代信息开展金融产品创新提高脱贫村金融服务的普惠性与精准性

[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中国人民银行融安县支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柳州监管分局融安监管组、融安农村商业银行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具体抓落实]

(四)加强土地支持政策衔接。坚持党政同责,强化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压实耕地保护主体责任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大力实施土地综合整治、耕地提质改造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牢牢守住耕地红线确保全实有耕地数量基本稳定、质量有提升、产能有保障坚决防止耕地占补平衡中补充耕地数量不到位、质量不到位的问题发生。继续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广西区内交易政策通过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产权交易平台筹措资金在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框架下,全力落实增减挂钩跨省域调出任务,争取更多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持。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具体抓落实]

(五)加强人才智力支持政策衔接。加强党对乡村人才工作的领导,把乡村人才振兴工作纳入各级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和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延续脱贫攻坚期各项人才智力支持政策研究制定若干措施鼓励和引导各方面人才向基层流动。继续实施乡镇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倾斜政策。保持原扶贫信息员队伍稳定,重点做好防贫监测信息管理等工作。多种形式配备乡村教师优先满足脱贫村对高素质教师的补充需求。优化义务教育教师资源均衡配置持续深入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继续支持脱贫户“两后生”接受职业教育,并按规定给予相应资助。继续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继续实施重点高校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继续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支持各类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社会培训机构建立农民工培训基地加强对农业经理人、致富带头人、乡村工匠、文化能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者等人才的培训培养。在脱贫村对农业科技推广人员探索“县管乡用、下沉到村”的新机制探索试点乡村规划师激励制度,鼓励支持农业科技人员下乡领办创办集体经济项目继续支持脱贫户子女接受职业教育和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教育并按规定给予相应资助。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加大粤桂培训协作交流合作力度增强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稳定就业能力。加大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力度,搭建乡村人才集聚平台健全适合乡村特点的人才培养机制强化乡村人才政策激励推动各类乡村人才创新创业健全党员干部容错纠错机制进一步激发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和热情。

[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县乡村振兴局、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具体抓落实]

、全面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五项有效衔接

(一)做好领导体制有效衔接。严格落实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构建责任清晰、各负其责、执行有力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体制。坚持按照级书记一起抓的要求县委定期研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工作县委书记切实履行衔接工作“一线总指挥”职责定期研究衔接工作,及时解决具体问题,确保各项部署落地见效。建立乡村振兴联系点制度,确定县委和县人民政府负责同志乡村振兴联系点。通过借鉴“十三五”时期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专责小组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县、乡两级党委农村工作乡村振兴领导小组,构建统一高效的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议事协调工作机制,更好地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调整县、乡两级扶贫工作机构服务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牵头负责,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具体抓落实]

(二)做好工作体系有效衔接。及时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在工作力量、组织保障、规划实施、项目建设、要素保障等方面的有机衔接,坚持一盘棋、一体化推进,建立上下贯通、精准施策、一抓到底的乡村振兴工作体系。县直各行业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责,研究出台调整优化政策的指导性意见和操作方案,切实把各项脱贫攻坚帮扶政策衔接到乡村振兴上来,为各乡(镇)衔接工作提供指引,并做好对乡镇的工作督导。定期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测评估。

[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牵头,县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具体抓落实]

(三)做好工作队伍体系有效衔接。坚持和完善驻村工作制度,对“十三五”脱贫村和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村(社区),继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开展村党组织书记乡村振兴轮训。选优配强乡镇领导班子、村“两委”成员特别是村党支部书记。持续加强脱贫村党组织建设,选好用好管好乡村振兴带头人。加快建设政治过硬、本领过硬、作风过硬的乡村振兴干部队伍,选派一批优秀干部到乡村振兴一线岗位,把乡村振兴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广阔舞台,对在关键岗位工作表现突出的干部优先重用。

[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牵头,县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具体抓落实]

(四)做好规划实施和项目建设有效衔接。将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大举措、重大工程项目纳入全“十四五”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落实广西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要求,在项目、资金安排上对脱贫村进行倾斜支持。各单位要精心研究谋划承接帮扶政策的乡村振兴项目载体和支持抓手,切实把政策落实到项目上。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等县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具体抓落实]

(五)做好考核机制有效衔接。修订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方案,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纳入乡村振兴考核范围,并作为考核重点内容之一,科学设置考核指标,改进考核方式,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评先奖优、问责追责的重要参考以及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对考核排名落后、工作不力的乡镇进行批评或约谈对工作成效突出的给予表彰和激励做好与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评、县域经济发展实绩考核有效衔接,提高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指标的权重。适时组织开展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工作,压紧压实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责任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压实行业部门责任,对直行业主管部门落实分工责任情况开展考核。

[县委县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乡村振兴局牵头,县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对照本实施方案,逐项建立工作台账,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和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把工作任务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确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县级牵头单位要履行牵头抓总职责,加强统筹组织,实现常态化监测和运行调度,协调推动任务落到实处。县级配合单位要尽职尽责,按照部门职责,督促指导乡镇开展工作,共同推动目标任务落实。

中共融安县委办公室                   2021913日印发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规划

中共融安县委员会 融安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融安县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 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融安县乡村振兴局  发布日期:2021-09-15 11:00  作者:融安县乡村振兴局

中共融安县委员会 融安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融安县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

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泗顶矿区管理处,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驻融及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融安县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融安县委员会    融安县人民政府       

2021913       

融安县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

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中共柳州市委员会 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在广西和柳州视察时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中央、自治区、柳州市决策部署,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共同富裕方向,以农村低收入人口和脱贫地区为帮扶重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快推进脱贫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全面振兴,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开好局、起好步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设立5年过渡期。理清工作思路,以巩固、拓展、衔接为基本逻辑,做好过渡期内领导体制、工作体系、发展规划、政策举措、考核机制等有效衔接,从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为重点转向推动实现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从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转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到2025年,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县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乡村振兴全面推进乡村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进一步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宜居乡村建设扎实推进乡村治理能力有效提升乡风文明建设取得显著进展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分类帮扶长效机制逐步完善全县农民收入增速高于全市农民平均水平。到2035年,全县经济实力显著增强,乡村振兴取得重大进展农村低收入人口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城乡差距进一步缩小,在促进全人民共同富裕上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五大长效机制”

(一)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长效机制。过渡期内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摘帽不摘责任,防止松劲懈怠;摘帽不摘政策,防止急刹车;摘帽不摘帮扶,防止一撤了之;摘帽不摘监管,防止贫困反弹。按国家、自治区和柳州市的统一部署,对现有帮扶政策逐项分类优化调整,该延续的延续,该优化的优化,该调整的调整,合理把握调整节奏、力度、时限,确保政策延续性,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兜底救助类政策要继续保持稳定。落实好教育、医疗、住房、饮水等民生保障普惠性政策,并根据脱贫人口实际困难给予适度倾斜。优化产业就业等发展类政策。

[县乡村振兴局牵头,县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具体抓落实]

(二)健全防贫动态监测和帮扶长效机制。按国家、自治区和柳州市确定的监测标准,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开展常态化监测、动态管理,重点监测其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完善精准防贫监测大数据平台,加强相关部门、单位数据共享和对接,充分发挥行业部门在风险预警、信息审核、政策落实、风险解除等方面的作用。调整优化监测程序,建立农户主动申请、部门信息比对、基层干部定期跟踪回访相结合的易返贫致贫人口快速发现、核查和响应机制,分层分类及时纳入监测帮扶范围,实施“有进有出”的帮扶对象动态管理。健全帮扶机制,完善易返贫致贫人口帮扶政策,坚持预防性措施和事帮扶相结合,安排干部跟踪监测扶,精准分析返贫致贫原因,采取针对性帮扶措施直到风险消除。

[县乡村振兴局牵头,县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具体抓落实]

(三)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成果长效机制。落实行业主管部门工作责任。健全控辍保学工作机制,用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信息监测系统,加强对学生失学辍学情况实时监测,继续实行“一对一人盯人”,严防辍学反弹,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脱贫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有效防范因病返贫致贫风险,完善脱贫人口分类资助参保政策,优化疾病分类救治,做好脱贫人口参保动员工作。建立农村脱贫人口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通过农村危房改造等多种方式保障低收入人口基本住房安全,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巩固维护好已建农村供水工程,稳步推进集中供水工程建设,提升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完善农村饮水工程净化设施,建立长效运行管理机制,不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教育局、卫生健康县医疗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水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具体抓落实]

(四)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长效机制。扎实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十个强化”,即强化教育保障、医疗保障、社会保障、社区服务、产业扶持、就业帮扶、文化服务、拆旧复垦、组织建设、平安建设成果。加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建设,统筹全安置点与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布局,全面提升搬迁群众教育保障、医疗保障、社会保障服务能力,保障搬迁群众各项基本权益落实,确保和原住地居民享有同等的公共服务加强社区服务、强化安置区管理,提升安置区管理服务水平。完善安置区产业园区、就业扶贫车间建设,将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发展纳入全乡村振兴产业发展体系,并合理配置中长期产业,确保搬迁群众稳定增收。多渠道促进就业,通过技能培训、扶贫车间吸纳、有组织的劳务输出、公益岗位托底安置等举措,不断激发搬迁群众内生动力,帮助搬迁群众实现高质量的稳定就业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有就业能致富深入开展社区文明建设建立对搬迁群众的关爱机制,推进搬迁群众树立健全文明的生活观念和方式完善组织建设,加强社区治理、平安建设,进一步做好移民搬迁基层组织重构优化的后续管理工作,全面提升搬迁群众依法自治能力。加快推进剩余应拆搬迁旧房拆旧复垦以及拆除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进度

[县水库和易地搬迁服务中心牵头,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投资促进中心、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共青团融安县委员会、县妇女联合会、县总工会、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县残疾人联合会、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司法局、县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具体抓落实]

(五)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长效机制。建立健全经营性和公益性资产跟踪监管机制。按规定时间完成2013年以来扶贫资金项目梳理工作。对形成的资产分类摸清底数和确权登记(造册)。公益性资产要落实管护主体,明确管护责任,落实日常管护经费,确保继续发挥作用。经营性资产要明晰产权关系,防止资产流失和被侵占,资产收益重点用于项目运行管护、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村级公益事业等。确权到农户或其他经营主体的扶贫资产,依法维护其财产权利,由其自主管理和经营。

[县乡村振兴局牵头,县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具体抓落实]

、聚力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五大提升行动”

(一)实施特色产业提升行动。进一步优化脱贫攻坚期内县级5”、村级“3”产业目录,重点选择5个特色优势产业长期培育、长期发展,原则上在资金、项目、政策等方面予以5年以上的集中倾斜支持,加快补上技术、设施、营销等短板,促进产业提档升级。以规模化和区域发展为抓手,以市场规律和产业发展规律为导向,坚持和完善全产业链支持政策,持续改善产业发展环境,全面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产业扶持由到村到户为主转向区域带动为主,探索脱贫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统一农资供应、统一技术规程、统一生产标准、统一产品质量、统一品牌销售“五统一”运行模式,持续提高农业标准化生产水平。大力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引领带动农民抱团发展产业。支持脱贫村扩大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产品规模和水平,打造区域公用品牌。大力培育农业经营新业态,提高农产品营销水平。扶持培育壮大一批农业龙头企业,推动产品供给侧提质畅通商品销售物流渠道。规划建设县级农产品中心冷库、加工基地,建设和完善仓储保鲜、精深加工、冷藏物流体系。支持多种渠道降低农产品物流成本,持续降低农业经营成本,清除现代农业产业技术应用的障碍。提高各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农业科技示范园、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村级集体经济产业园的覆盖面逐步形成产业集群。加强农业产业招商引资。利用广东省帮扶政策加快建设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园区。大力实施消费帮扶,支持和鼓励与预算单位、农产品交易市场、企业和社会组织建立稳定的购销合作关系,进一步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

[农业农村局牵头,县林业局、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总工会、县发展改革财政局、审计局、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按职责分工负责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具体抓落实]

(二)实施稳岗就业提升行动。搭建用工信息平台,继续加强与广东省等周边省份对接,加大劳务输出组织力度,做好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为主的劳务派遣、外出务工服务,继续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金秋招聘月”等专项活动,为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就业牵线搭桥。拓宽就地就近就业渠道,支持龙头企业等经营主体带动就业,加速推动返乡入乡创业发展,延续支持扶贫车间优惠政策,统筹用好乡村公益岗位,过渡期内逐步调整优化生态护林员政策,支持在涉农项目建设和管护方面广泛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就近就地增加就业岗位安置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就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县林业局、发展改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具体抓落实]

(三)实施基础设施提升行动。继续加大对脱贫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对农村路、水、电、网等基础设施进行提档升级,建立健全农村基础设施建管结合机制。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推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更多向进村入户倾斜,实现所有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进一步巩固提升村屯道路建设和保障水平,加大农村资源路、产业路、旅游路和内主干道建设力度。实施一批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及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不断提升农村公路安全保障能力,支持脱贫村探索完善村、屯道路管护制度体系。加快补水利基础设施短板,进实施一批重大水利项目,加强农村防洪、灌溉等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进一步改善农田灌排条件。争取各方面资源,支持脱贫村电网改造升级、乡村电气化提升工程和信息通信网络、广播电视网络建设扩大第四代移动通信(4G)、第五代移动通信5G和光纤网络覆盖面。实施数字乡村建设发展工程,加快发展数字农业新业态新模式,大力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程、实施“快递进村”工程,统筹建设融安农村电商大数据服务平台,建立多层次的农村电商培训机制。支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领办或参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交通运输局、县乡村振兴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局、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融安供电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具体抓落实]

(四)实施公共服务提升行动。着眼推进县域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目标,持续提高公共服务质量。继续改善义务教育办学条件,提升学校办学能力。加强基础能力建设,满足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接受教育和培训需求。推进控辍保学机制常态化落实,继续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提高精准资助水平。大力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提升乡村普通话普及水平加强城乡教师合理流动和对口支援。加大特岗教师计划、小学全科教师计划实施力度,进一步做好乡村学校小学全科教师招聘工作,简化招聘流程,通过学费代偿形式吸引小学全科及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到乡村小学和教学点任教过渡期内保持现有健康帮扶政策基本稳定,完善大病专项救治政策,优化高血压等主要慢病签约服务,调整完善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政策。持续做好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积极争取各类政策加大倾斜配备合格医务人员力度,使得县建有1个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每个乡镇建成1所政府办标准化卫生院,每个行政村建成1个标准化村卫生室,每个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合格的乡村医生或执业(助理)医师,或由上级医疗机构派出医务人员巡诊、派驻,每周开诊时间不少于3个半天加强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大力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依托县、乡、村三级就业社保服务平台开展就业信息推送、岗位对接、创业指导、就业社保政策咨询和业务受理等公共服务事项,并为每个村级平台配备至少一名专职人员,提升服务水平和质量,推动农村人口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实施公共文化体育服务、公共社会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继续完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和设施建设全面提升乡村治理能力。在脱贫村大力推行乡村振兴文明实践积分卡制度,提升农民群众精神面貌。围绕乡村文化振兴目标要求,推动公共文化资源向脱贫村倾斜,加强农村公共文化建设,实施智慧广电乡村工程,提升脱贫村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脱贫攻坚精神普及科学知识反对迷信活动推进移风易俗革除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铺张浪费等陈规陋习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不断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

[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委组织部、县发展和改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具体抓落实]

(五)实施人居环境提升行动。加强规划整合、引导和执行,统筹县域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建立完善规划编制落实跟踪机制。扎实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开展乡镇环境综合整治,实施乡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提升工程把乡镇建成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大力推进乡村风貌提升行动,注重保护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传统民居和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继续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复制推广“鹿寨县创新黑灰水处理利用实现农村污水综合治理”,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探索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领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风貌提升等项目,持续推进村庄绿化、美化、净化、亮化建设。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柳州市融安生态环境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具体抓落实]

、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五大帮扶机制”

(一)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监测和帮扶机制。以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对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等农村低收入人口开展动态监测。依托大数据平台,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基础数据库,完善动态监测平台,加强民政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县乡村振兴局、县医疗保障等部门数据共享和比对。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定期核查和动态调整机制健全多部门联动的风险预警、研判和处置机制,完善基层主动发现机制实现对农村低收入人口风险点的早发现和早帮扶。对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坚持开发式帮扶方针,及时开展产业、就业等帮扶,防止政策养懒汉;对无劳动能力的落实兜底保障措施,确保基本生活有保障。做好农村低收入人口和农村相关情况监测评估工作机制的衔接。

[民政局、县乡村振兴局牵头,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卫生健康县医疗保障县发展和改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具体抓落实]

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帮扶机制。建立健全分层分类救助体系。进一步健全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合理提高低保补助水平对发展产业和实现就业收入超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低保对象可给予6个月渐退期。完善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覆盖的未成年年龄从16周岁延长至18周岁合理提高救助供养水平和服务质量。健全临时性救助制度,对基本生活陷入暂时困难的群众加强临时救助,做到凡困必、有难必救。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提高救助服务质量。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对社会救助家庭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提供必要的访视、照料服务加强残疾人托养照护、康复服务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

[民政局、县残疾人联合会牵头负责,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具体抓落实]

健全养老保障和儿童关爱服务帮扶机制。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代缴政策,结合实际情况,按照规定由政府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在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时,对上述困难群体和其他已脱贫人口继续保留原有最低缴费档次标准,并按规定继续给予缴费补助。加强对农村分散供养特困老年人的保障和照料服务,支持提升改造一批农村互助性养老服务设施。健全基层儿童保护机制,完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儿童等困境儿童的基本生活保障政策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县残疾人联合会按职责分工负责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具体抓落实]

(四)健全丧失劳动能力人口基本生活保障底线帮扶机制。对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按规定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并按困难类型及时给予专项救助、临时救助等,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

[民政局牵头负责,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具体抓落实]

(五)健全农村医疗保障帮扶机制。坚持基本标准,统筹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多重保障制度综合梯次减负功能。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个人费资助政策,继续全额资助农村特困人员,定额资助低保对象,过渡期内逐步调整脱贫人口资助政策。持续做好相关脱贫群众的参保动员和分类资助参保工作。在逐步提高大病保障水平基础上大病保险继续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返贫致贫监测对象进行倾斜支付。进一步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合理设置年度救助限额合理控制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比例。保持待遇政策总体稳定,分阶段、分对象、分类别调整脱贫攻坚期超常规保障措施积极争取上级医疗救助资金投入力度

[县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局牵头负责,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具体抓落实]

、加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五项政策衔接

(一)加强脱贫发展政策衔接

1.建立脱贫村支持的政策衔接。聚焦脱贫,在财政、金融、土地、人才、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等方面,优先给予集中支持,增强其区域发展能力,确保其在乡村振兴中不掉队。支持革命老区、少数民族聚居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建立跟踪监测机制,对脱贫村定期开展监测评估,对脱贫村农民收入开展监测调查

[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委统战部按职责分工负责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具体抓落实]

2.深化粤桂协作和社会力量参与的政策衔接。继续坚持并完善粤桂协作长效机制,加强与广东省湛江市遂溪县的对接交流,防止出现工作断档、力量弱化。利用广东的资金、人才、技术、市场、社会力量等优势资源参与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工作同时加大对易地搬迁安置后续扶持力度。调整优化粤桂协作资金投向,确保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适应。优化协作方式,进一步加强产业、劳务、消费、人才、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社会力量、区域战略协作,落实推动建立农产品认证互认机制,主动承接广东省产业梯度转移,推动粤桂共建产业园区。更加注重发挥市场作用,强化以企业合作为载体的帮扶协作,引导和鼓励广东企业到我县投资兴业,推动资金、技术、人才等现代要素向我县集聚,加大结对双方粤桂产业园建设力度,新布局建设一批特色产业园和基地。坚持协作双方选派党政干部和教育、医疗等领域专业技术人才双向挂职交流,加大农业科技、文化服务乡村规划企业管理等乡村振兴所需人才交流培训力度。继续坚持定点帮扶工作机制,对现有结对关系适当予以调整优化。

[县乡村振兴局、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工商业联合会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具体抓落实]

(二)加强财政投入政策衔接。过渡期内保持县财政投入力度总体稳定,确保财政投入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的目标任务相匹配,并视情况优化支出结构、调整支持重点重点支持发展壮大优势特色产业,逐步提高用于产业发展的比例。按照国家、自治区、柳州市有关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财政补助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聚焦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财政投入适当向脱贫村倾斜。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统筹可支配财力,支持“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融资资金偿还“十”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项目建设。继续做好对已脱贫人口的社会保障资金支出通过现有资金支出渠道,继续支持农村低收入人口的救助帮扶确保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落实到项目,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现有财政相关转移支付继续支持脱贫村支持脱贫产业发展效果明显的贷款贴息、政府采购等政策,在调整优化基础上继续实施。过渡期内延续脱贫攻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牵头负责,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具体抓落实]

(三)加强金融服务政策衔接。进一步完善针对脱贫人口的小额信贷政策,引导更多金融机增强服务“三农”力度,加大对脱贫村金融政策支持。扩大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覆盖面,为小微企业、合作社、村集体等涉农主体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鼓励市场主体按市场化方式发起设立脱贫村产业投资基金,加大对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发行公司债券等的培育支持力度,助力脱贫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探索银行、保险、担保深度融合,稳步开展农业保险保单质押融资。进脱贫信用体系全面升级持续扩大农户信息采集面引导涉农金融机构利用涉农主体的替代信息开展金融产品创新提高脱贫村金融服务的普惠性与精准性

[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中国人民银行融安县支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柳州监管分局融安监管组、融安农村商业银行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具体抓落实]

(四)加强土地支持政策衔接。坚持党政同责,强化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压实耕地保护主体责任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大力实施土地综合整治、耕地提质改造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牢牢守住耕地红线确保全实有耕地数量基本稳定、质量有提升、产能有保障坚决防止耕地占补平衡中补充耕地数量不到位、质量不到位的问题发生。继续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广西区内交易政策通过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产权交易平台筹措资金在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框架下,全力落实增减挂钩跨省域调出任务,争取更多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持。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具体抓落实]

(五)加强人才智力支持政策衔接。加强党对乡村人才工作的领导,把乡村人才振兴工作纳入各级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和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延续脱贫攻坚期各项人才智力支持政策研究制定若干措施鼓励和引导各方面人才向基层流动。继续实施乡镇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倾斜政策。保持原扶贫信息员队伍稳定,重点做好防贫监测信息管理等工作。多种形式配备乡村教师优先满足脱贫村对高素质教师的补充需求。优化义务教育教师资源均衡配置持续深入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继续支持脱贫户“两后生”接受职业教育,并按规定给予相应资助。继续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继续实施重点高校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继续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支持各类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社会培训机构建立农民工培训基地加强对农业经理人、致富带头人、乡村工匠、文化能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者等人才的培训培养。在脱贫村对农业科技推广人员探索“县管乡用、下沉到村”的新机制探索试点乡村规划师激励制度,鼓励支持农业科技人员下乡领办创办集体经济项目继续支持脱贫户子女接受职业教育和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教育并按规定给予相应资助。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加大粤桂培训协作交流合作力度增强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稳定就业能力。加大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力度,搭建乡村人才集聚平台健全适合乡村特点的人才培养机制强化乡村人才政策激励推动各类乡村人才创新创业健全党员干部容错纠错机制进一步激发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和热情。

[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县乡村振兴局、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具体抓落实]

、全面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五项有效衔接

(一)做好领导体制有效衔接。严格落实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构建责任清晰、各负其责、执行有力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体制。坚持按照级书记一起抓的要求县委定期研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工作县委书记切实履行衔接工作“一线总指挥”职责定期研究衔接工作,及时解决具体问题,确保各项部署落地见效。建立乡村振兴联系点制度,确定县委和县人民政府负责同志乡村振兴联系点。通过借鉴“十三五”时期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专责小组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县、乡两级党委农村工作乡村振兴领导小组,构建统一高效的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议事协调工作机制,更好地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调整县、乡两级扶贫工作机构服务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牵头负责,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具体抓落实]

(二)做好工作体系有效衔接。及时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在工作力量、组织保障、规划实施、项目建设、要素保障等方面的有机衔接,坚持一盘棋、一体化推进,建立上下贯通、精准施策、一抓到底的乡村振兴工作体系。县直各行业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责,研究出台调整优化政策的指导性意见和操作方案,切实把各项脱贫攻坚帮扶政策衔接到乡村振兴上来,为各乡(镇)衔接工作提供指引,并做好对乡镇的工作督导。定期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测评估。

[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牵头,县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具体抓落实]

(三)做好工作队伍体系有效衔接。坚持和完善驻村工作制度,对“十三五”脱贫村和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村(社区),继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开展村党组织书记乡村振兴轮训。选优配强乡镇领导班子、村“两委”成员特别是村党支部书记。持续加强脱贫村党组织建设,选好用好管好乡村振兴带头人。加快建设政治过硬、本领过硬、作风过硬的乡村振兴干部队伍,选派一批优秀干部到乡村振兴一线岗位,把乡村振兴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广阔舞台,对在关键岗位工作表现突出的干部优先重用。

[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牵头,县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具体抓落实]

(四)做好规划实施和项目建设有效衔接。将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大举措、重大工程项目纳入全“十四五”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落实广西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要求,在项目、资金安排上对脱贫村进行倾斜支持。各单位要精心研究谋划承接帮扶政策的乡村振兴项目载体和支持抓手,切实把政策落实到项目上。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等县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具体抓落实]

(五)做好考核机制有效衔接。修订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方案,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纳入乡村振兴考核范围,并作为考核重点内容之一,科学设置考核指标,改进考核方式,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评先奖优、问责追责的重要参考以及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对考核排名落后、工作不力的乡镇进行批评或约谈对工作成效突出的给予表彰和激励做好与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评、县域经济发展实绩考核有效衔接,提高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指标的权重。适时组织开展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工作,压紧压实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责任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压实行业部门责任,对直行业主管部门落实分工责任情况开展考核。

[县委县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乡村振兴局牵头,县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对照本实施方案,逐项建立工作台账,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和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把工作任务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确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县级牵头单位要履行牵头抓总职责,加强统筹组织,实现常态化监测和运行调度,协调推动任务落到实处。县级配合单位要尽职尽责,按照部门职责,督促指导乡镇开展工作,共同推动目标任务落实。

中共融安县委办公室                   20219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