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农领发〔2025〕1号关于印发《融安县2025年脱贫人口跨省就业 一次性交通补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共融安县委员会农村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融农领发〔2025〕1号
关于印发《融安县2025年脱贫人口跨省就业
一次性交通补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现将《融安县2025年脱贫人口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融安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5月12日
融安县2025年脱贫人口跨省就业一次性
交通补助工作实施方案
为持续巩固脱贫成果,强化脱贫人口就业帮扶力度确保脱贫人口稳定就业,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5年脱贫人口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25〕14号)文件精神,积极促进和拓宽脱贫人口多渠道就业,稳定务工规模,认真落实脱贫人口跨省一次性交通补助政策,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 、补助的对象及标准
(一)补助对象范围
融安县16周岁至70周岁的脱贫户、监测户劳动力2025年赴区外(含出国)务工人员。
(二)补助标准
申请人提供本人外出务工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有效乘车费用开支凭证(车票原件、复印件或微信、网络购票记录截图等),如实际费用超过400元的,经按程序核实后,可按实际支出的金额,在最高不超过1000元/人·年的情况下,给予相应金额的补助(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无法提供的,按400元/人·年执行。
二、补助受理及申领截止时间
(一)受理时间:2025年1月—11月;
(二)申领截止时间:2025年11月30日。
三、申领补助需提交的材料
(一)交通补助申请表(附件1);
(二)申领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一卡通”银行卡复印件(或扫描件)1份;
(三)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凭证:1.乘车的原件、复印件或打印的微信、网络购票记录截图均可;2.对因凭证遗失、破损无法识别或其他原因无法提供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凭证的,可由帮扶人或村两委干部、驻村工作队核实证明(附件2—1)作为佐证;
(四)务工佐证(原件、复印件、电子照片打印件均可):1.劳动合同(在合同期内)、工资单或工资发放银行流水、所在企业在务工地帮缴社保参保证明(其中之一即可);2.对因客观原因无法提供以上佐证材料的,可提供外出务工证明(见附件2)作为佐证,对无法提供单位证明人签字或单位盖章的,可由相应的帮扶人或村两委干部、驻村工作队核实证明(附件2—1)作为佐证并附本人在用工主体单位上班图片(要显示用工主体单位名称)。
四、办理流程及方式
(一)申请对象本人或委托帮扶人、村两委干部、驻村工作队填写《2025年融安县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申请表》(附件1),准备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凭证、务工证明材料、个人身份证及银行账户信息复印材料,交到所在村委(社区);
(二)村委会(社区)对申请人身份及务工情况进行审核,将审核合格后的材料送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复核审批;
(三)乡(镇)人民政府复核通过审批同意后,汇总填写《2025年融安县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申报名册(模板)》(附件3),同步在乡镇、村(社区)两级进行公示(至少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填写《2025年融安县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发放申请》(附件5)并与附件3、附件4、一起上报到县农业农村局区域协作帮扶股邮箱:rafpbsfg@163.com。县农业农村局根据乡镇上报的交通补助发放申请,向县财政部门提出资金拨付申请。县财政部门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等有关规定,由各乡(镇)按要求将补助资金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到申请人账户(如没有“一卡通”的可使用其他银行账号)。
五、放弃申请声明书
自动放弃申请的需填写“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放弃申请声明书”(附件6),自动放弃申请的不再给予补助。
六、注意事项
(一)各易地搬迁安置点的脱贫户、监测户在所属社区申报;
(二)补助对象所指的监测对象不包含已消除风险的一般农户;
(三)通过“点对点”输送和在广西区域内务工的不能申领本次的交通补助;
(四)各乡(镇)发放完成后于每月10日、20日、28日前将附件3、附件4、附件5及发放凭证(含到人流水明细)电子版和纸质版上报至县农业农村局区域协作帮扶股备案(联系电话:0772—8130048);
(五)所有补助申请相关材料乡镇收集后归档备查。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乡(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大对脱贫户、监测户劳动力跨省就业一次交通性补助政策宣传力度,组织村级两委干部、驻村工作队员、帮扶联系人认真排查本辖区脱贫户、监测户劳动力跨省就业的情况,摸清底数,指导符合条件脱贫户、监测户劳动力做好补助申请。具体受理部门要根据实施方案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对不合格、不完善的证明材料应及时告知。
(二)各乡(镇)必须在2025年9月底前,完成2025年1月—9月跨省就业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的补助发放工作。
(三)加强督导。县农业农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工作督促指导,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四)严守纪律。要严格按照衔接资金管理有关规定落实劳务补助政策,对因工作不认真、不负责,导致不符合补助人员范围列入补助名单获得补助的单位和个人,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本方案执行期间,如有与上级相关政策不符的,遵照上级政策执行。
附件:1.2025年融安县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跨省
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申领表
2.外出务工证明(样版)
2—1.核实证明
3.2025年融安县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跨省就
业一次性交通补助申报花名册(模板)
4.2025年融安县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跨省就
业一次性交通补助申请公示(模板)
5.2025年融安县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跨省就
业一次性交通补助发放申请(模板)
6.2025年融安县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跨省就
业一次性交通补助申领放弃声明书
附件1
2025年融安县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申请表
申领对象:脱贫户□ 监测户□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申领人姓名 |
|
性 别 |
|
联系方式 |
| |||
身份证号 |
|
月工资收入 |
|
技术特长 |
| |||
务工地点 |
|
务工单位及岗位 |
| |||||
家庭住址 |
融安县 乡(镇) 村(社区) 屯 | |||||||
持卡人 |
|
开户行 |
| |||||
银行账号 |
|
本人与持卡人关系 |
| |||||
申领理由 |
本人于 年 月 日外出务工,在 省(区) 市 县 镇就业,知晓跨省就业交通补助政策,现向政府申领2025年度交通补助________元。 本人(或受委托人)郑重承诺,本年度未申领过此类补贴,未享受“点对点”输送服务,填写的内容及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本人(或受委托人)愿意退回已申领的一次性交通补助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申领人(承诺人): 年 月 日 | |||||||
村委会(社区)意见 |
经审核,该申领人外出务工情况属实,同意上报。
审核人: 负责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乡(镇)政府意见 |
经复核审核,同意按有关规定给予补贴。
审核人: 负责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备注 |
| |||||||
附件2
外出务工证明
(样版)
兹有广西融安县 乡(镇) 村 屯村民 (身份证号: ),于2025年 月前往 省 市 县(区)务工,务工单位 ,现从事 工作,月工资 元,情况属实。
特此证明。
声明:本证明仅用于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申请2025年度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不作为任何形式的担保文件。
务工单位电话:
单位证明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1
核实证明
经核实 ,身份证号: ;于2025年 月 日前往 省 市 县(区) 务工,务工单位 月工资 元,情况属实。
特此证明。
帮扶人或村两委干部、驻村工作队(签字手印):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附本人在用工主体单位上班图片(要显示用工主体单位名称) |
附件3 |
|
|
|
|
|
|
|
|
|
|
|
| |||
|
2025年融安县XX乡(镇)脱贫人口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申报名册 (模板) | ||||||||||||||
|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 ||||||||||||||
序号 |
申请人家庭地址 |
申请人 姓名 |
身份号码 |
用工主体信息 |
申请情况 |
申请人账号信息 |
申请人 联系电话 |
备注 | |||||||
乡镇 |
村(社区) |
屯(街道、楼栋号) |
企业(工商户)名称 |
单位地址 |
外出务工时间( 月 日) |
补助金额(元) |
所属银行 |
一卡通银行账号 |
账户姓名 | ||||||
1 |
|
|
|
|
|
|
|
x月 x日 |
|
|
|
|
|
| |
2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
|
|
|
|
|
| |
|
经办人: 审核人: 联系电话: | ||||||||||||||
附件4
2025年融安县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
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申请公示(模板)
根据上级有关落实脱贫人口县域内稳定就业劳务补助政策及《融安县2025年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工作实施方案》,我乡(镇) 等 人申请了2025年度交通补助,现将人员名单公示如下:
序号 |
姓名 |
务工单位名称 |
务工单位地址 |
外出务工时间 |
补助 金额 |
备注 |
|
|
|
|
月 日 |
|
|
|
|
|
|
月 日 |
|
|
|
|
|
|
月 日 |
|
|
经审核,拟对以上申请人员给予发放相应的交通补助。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或电话形式于 年 月 日前向我单位反映。
公示时间: 年 月 日至 月 日(三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融安县××乡(镇)人民政府
年 月 日
附件5
2025年融安县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
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发放申请(模板)
融安县农业农村局:
根据上级有关落实脱贫户、监测户劳动力县域内就业劳务补助政策及《融安县2025年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工作实施方案》,我乡(镇) 等 人申请了2025年度交通补(详见《2025年融安县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申报名册》)。
经审核,本次符合申请条件共 人,公示后无异议。
共需补助资金 万元整大写: )。
特此申请。
融安县××乡(镇)人民政府
年 月 日
附件6
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跨省就业
一次性交通补助放弃申请声明书
本人 , 乡(镇) 村,身份证号: ,本人已知晓融安县2025年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有关政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2025年融安县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补助申请。
声明人:
年 月 日
(放弃声明书一式两份,村委留存一份,户袋一份)
中共融安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5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