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农领发〔2025〕2号关于印发《融安县2025年脱贫户、监测户劳动力劳务补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共融安县委员会农村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融农领发〔2025〕2号
关于印发《融安县2025年脱贫户、监测户劳动力劳务补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现将《融安县2025年脱贫户、监测户劳动力劳务补助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融安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5月12日
融安县2025年脱贫户、监测户劳动力
劳务补助工作实施方案
为持续巩固脱贫成果,强化脱贫人口就业帮扶力度确保脱贫人口稳定就业,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5年脱贫人口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25〕14号)精神,积极促进和拓宽脱贫人口多渠道就业,稳定务工规模,认真落实脱贫人口县内务工补助政策,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 、申请劳务补助的基本条件及标准
(一)补助对象范围
在融安县域内的帮扶车间、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合法经营主体就业的16周岁至70周岁的脱贫户、监测户劳动力。
(二)执行期限
从2025年1月起至2025年12月,可申请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劳务补助。
(三)补助标准
按照实际务工月数,对申请补助的第1个月和第2个月按300元/人·月的标准予以补助,其余第3—6个月按200元/人·月的标准予以补助。
(四)申请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8月30日前申请1月—7月的补助;
第二阶段:10月25日前申请8月—10月的补助;
第三阶段:12月25日前申请11月—12月的补助。
二、申请劳务补助需提供的主要材料
(一)工资性收入凭证
用工主体通过银行发放给脱贫户、监测户劳动力的劳动报酬凭证、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由用工主体开具每月发放工资条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上提供其中之一即可。
(二)务工佐证材料
由用工主体开具县内务工证明(见附件2)。仅在个人自行申请补助时提供。对于无法提供单位就业情况证明盖章的,可由相应的帮扶人或村两委干部、驻村工作队核实证明(附件2—1)作为佐证并附本人在用工主体单位上班图片(要显示用工主体单位名称)。
(三)申请人个人身份证及银行账户信息复印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
2.申请人“一卡通”(银行卡)复印件1份。
(四)《融安县2025年脱贫户、监测户劳动力劳务补助申请表》(附件1)仅在个人自行申请补助时提供
三、 办理流程及方式
(一)申请人在帮扶车间就业的可由帮扶车间统一申报,由申请人所在的帮扶车间汇总填写《2025年融安县XX乡(镇)脱贫户、监测户劳动力劳务补助申报名册(模板)》(附件3),附申请人的工资性收入凭证材料、个人身份及银行账户信息材料(仅首次申请时提供),提交到户籍所在乡镇(易地搬迁安置点的脱贫户、监测户提交到所属社区)按程序进行审批。申请人在其他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合法经营主体就业的由本人或委托帮扶人或村两委干部、驻村工作队填写《融安县2025年脱贫户、监测户劳动力劳务补助申请表》(附件1),准备好工资性收入凭证、务工佐证材料、个人身份证及银行账户信息复印材料,交到所在村委(社区)。
(二)村委会(社区)对申请人身份及务工情况进行审核,将审核合格后的材料报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复核审批。
(三)乡(镇)人民政府复核审批同意后,汇总填写《2025年融安县劳动力劳务补助申报名册(模板)》(附件3),同步在乡镇、村(社区)两级进行公示(至少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填报《劳务补助发放申请》(附件6)并与附件3、附件4、附件5一起上报到县农业农村局区域协作帮扶股邮箱:rafpbsfg@163.com。县农业农村局根据乡镇上报的劳务补助发放申请,向县财政部门提出资金拨付申请,县财政部门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等有关规定,由各乡(镇)按要求将劳务补助资金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到申请人账户(如没有“一卡通”的可使用其他银行账号)。
四、放弃申请声明书
自动放弃申请的需填写“2025年融安县脱贫人口劳动力劳务补助放弃申领声明书”(附件7),自动放弃申请的不再给予补助。
五、注意事项
(一)各易地搬迁安置点的脱贫户、监测户在所属社区申报;
(二)补助执行期限内在岗的各类公益性岗位人员不能申领本次的劳务补助;
(三)补助对象所指的监测对象不包含已消除风险的一般农户;
(四)所申请补助月份的月工资收入低于1690元的不符合申请条件;
(五)各乡(镇)发放完成后于次月5日前将附件3、附件4、附件5、附件6及发放凭证(含到人流水明细)电子版和纸质版上报至县农业农村局社扶股备案(联系电话:0772—8130048);
(六)所有补助申请相关材料乡镇收集后归档备查。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乡(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大对脱贫户、监测户劳动力劳务补助政策宣传力度,组织村级两委干部、驻村工作队员、帮扶联系人认真排查本辖区脱贫户、监测户劳动力在县内务工的情况,摸清底数,指导符合条件脱贫户、监测户劳动力做好劳务补助申请。具体受理部门要根据实施方案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对不合格、不完善的证明材料应及时告知。
(二)加强督导。县农业农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工作督促指导,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三)严守纪律。要严格按照衔接资金管理有关规定落实劳务补助政策,对因工作不认真、不负责,导致不符合补助人员范围列入补助名单获得补助的单位和个人,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本方案执行期间,如有与上级相关政策不符的,遵照上级政策执行。
附件:1.2025年融安县脱贫户、监测户劳动力劳务补助申
请表
2.县内务工证明(模板)
2—1.县内务工核实证明(模板)
3.2025年融安县脱贫户、监测户劳动力劳务补助申
报名册(模板)
4.2025年融安县XX乡(镇)脱贫户、监测户劳动
力劳务补助发放名册(模板)
5.2025年融安县脱贫户、监测户劳动力劳务补助
申请公示(模板)
6.2025年融安县脱贫户、监测户劳动力劳务补助
发放申请(模板)
7.2025年融安县脱贫人口劳动力劳务补助放弃申
声明书
附件1
2025年融安县脱贫户、监测户劳动力
劳务补助申请表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申请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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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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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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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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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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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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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类别 |
脱贫户□ 监测户£ |
是否搬迁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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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迁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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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工企业(工商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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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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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融安县域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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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劳务 补助时间 |
2025年 月---- 月 ,共 个月。 |
务工月工资(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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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劳务 补助金额 |
(大、小写)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元) | |||||||||||||
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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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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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以上填写的申报内容和提交资料均属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本人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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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社区)审核 |
经审核,该申领人务工情况属实,同意申请。
审核人: 负责人: 联系电话: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乡(镇)政府意见 |
经复核审核,同意按有关规定给予补贴。
审核人: 负责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附件2
县内务工证明(模板)
兹有融安县 乡(镇) 村(社区)的脱贫户(监测户) ,身份证号码 ,于 2025年 月至 月在融安县 (企业名称)就业,系我公司或厂家员工。
特此证明明。
联系电话: 联系人:
(注:此证明仅用于个人申请劳务补助)
企业 (签章)
2025年 月 日
附件2—1
县内务工核实证明(模板)
经核实融安县 乡(镇) 村(社区)的脱贫户(监测户) ,身份证号码 ,于 2025年 月至 月在融安县 (企业名称)就业,情况属实。
特此证明。
帮扶人或村两委干部、驻村工作队(签字手印):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附本人在用工主体单位上班图片(要显示用工主体单位名称) |
附件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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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融安县XX乡(镇)脱贫户、监测户劳动力劳务补助申报名册(模板) | ||||||||||||||||||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 |||||||||||||||||||
序号 |
申请人家庭地址 |
申请人 姓名 |
身份号码 |
用工主体信息 |
申请情况 |
申请人账号信息 |
申请人 联系电话 |
备注 | |||||||||||
乡镇 |
村(社区) |
屯(街道、楼栋号) |
企业(工商户)名称 |
单位地址 |
就业时间(月) |
补助月数 |
补助标准1 |
补助月数 |
补助标准2 |
补助金额(元) |
所属银行 |
一卡通银行账号 |
账户姓名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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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月- x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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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元/月/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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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元/月/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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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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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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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审核人: 联系电话: | ||||||||||||||||||
附件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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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融安县XX乡(镇)脱贫户、监测户劳动力劳务补助发放名册(模板) | ||||||||||||||||||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 |||||||||||||||||||
填表说明:该表统计补助人员不重名(既不管补助人员分几次得补助,只能有一个名字,如每批发放有新增人员,就从申报名册录到该表) | |||||||||||||||||||
序号 |
申请人家庭地址 |
申请人 姓名 |
身份号码 |
用工主体信息 |
申请情况 |
申请人账号信息 |
申请人 联系电话 |
备注 | |||||||||||
乡镇 |
村(社区) |
屯(街道、楼栋号) |
企业(工商户)名称 |
单位地址 |
就业时间(月) |
补助月数 |
补助标准1 |
补助月数 |
补助标准2 |
补助金额(元) |
所属银行 |
一卡通银行账号 |
账户姓名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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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月- x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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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元/月/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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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元/月/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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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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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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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审核人: 联系电话: | |||||||||||||||||||
附件5
2025年融安县脱贫户、监测户劳动力劳务补助申请公示(模板)
根据上级有关落实脱贫人口县域内稳定就业劳务补助政策及《融安县脱贫户、监测户劳动力2025年劳务补助工作实施方案》,我乡(镇) 等 人申请了2025年度劳务补助,现将人员名单公示如下:
序号 |
姓名 |
务工单位名称 |
务工单位地址 |
务工月份 |
补助 金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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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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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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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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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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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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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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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核,拟对以上申请人员给予发放相应的劳务补助。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或电话形式于 年 月 日前向我单位反映。
公示时间: 年 月 日至 月 日(三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融安县××乡(镇)人民政府
年 月 日
附件6
2025年融安县脱贫户、监测户劳动力劳务
补助发放申请(模板)
融安县农业农村局:
根据上级有关落实脱贫户、监测户劳动力县域内就业劳务补助政策及《融安县脱贫户、监测户劳动力2025年劳务补助工作实施方案》,我乡(镇) 等 人申请了2025年度劳务补助(详见《2025年融安县脱贫户、监测户劳动力劳务补助申报名册》)。
经审核,本次符合申请条件共 人,公示后无异议。
共需补助资金 万元整(大写: )。
特此申请。
融安县××乡(镇)人民政府
年 月 日
附件7
2025年融安县脱贫人口劳动力
劳务补助放弃申请声明书
本人 , 乡(镇) 村,身份证号: ,本人已知晓并充分理解融安县脱贫人口劳务补助有关政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2025年融安县脱贫人口劳务补助申请。
声明人:
年 月 日
(放弃声明书一式两份,村委留存一份,户袋一份)
中共融安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5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