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融安县2025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第一批)项目资金分配的公告
关于调整融安县2025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第一批) 项目资金分配的公告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桂整合〔2024〕29号)文件精神,下达至融安县2025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第一批)1754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9306万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支出方向8556万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350万元,以工代赈方向支出资金400万元),自治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资金8242万元。根据乡村振兴衔接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本批资金拟调整安排用于我县产业发展项目、基础设施项目、就业项目、金融保险配套项目、教育培训项目。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告。
资金及项目安排如下:
一、中央资金9306万元
(一)产业发展项目:4964.167万元,(其中少数民族发展资金350万元、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560万元)。
(二)基础设施项目:571.16万元,(以工代赈方向支出资金400万元)。
(三)就业项目:3190.673万元。
(四)金融保险配套项目:460万元。
(五)教育培训项目:120万元。
二、自治区资金8242万元
(一)产业发展项目:3805.024819万元。
(二)金融保险配套项目:378万元。
(三)易地扶贫搬迁后续项目:200万元
(四)教育培训项目:400万元。
(五)基础设施项目:1363.595181万元。
(六)就业项目:2095.38万元。
(详见附件)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融安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乡村建设和资金保障专责组(融安县广场路商务中心1号楼)
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0772-8312251、 raxfpzjglzx@163.com
政务便民服务热线:12345
融安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乡村建设和资金保障专责组(代)
2025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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