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融安县2025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第三批)项目资金分配的公告
关于调整融安县2025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第三批) 项目资金分配的公告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第三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桂整合〔2025〕16号)的相关要求,下达至融安县2025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第三批)60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0万元,自治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资金600万元。根据乡村振兴衔接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本批资金拟调整安排用于我县产业发展项目、基础设施项目、就业项目、金融保险配套项目。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告。
资金及项目安排如下:
一、自治区资金600万元
(一)金融保险配套项目:350万元。
(二)就业项目:144.644058万元。
(三)乡村建设行动项目:54.505942万元。
(四) 产业发展项目:50.85万元。
(详见附件)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融安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乡村建设和资金保障专责组(融安县广场路商务中心1号楼)
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0772-8312251、 raxfpzjglzx@163.com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
融安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乡村建设和资金保障专责组(代)
2025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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