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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安政行复〔2025〕62号 融安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来源: 融安县司法局  |   发布日期: 2026-01-20 11:45   

申请人:韦某某。

被申请人:融安县泗顶镇人民政府。

住所地:融安县泗顶镇泗顶街1l号·

法定代表人:黄诗保,镇长。

申请人韦某某对被申请人融安县泗顶镇人民政府作出的《信

访答复意见书》(编号:GXF20250922xxxx)不服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已于202512l6日予以受理。行政复议期间,因被申请人已恢复审理申请人的确权申请,现申请人自愿申

请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

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行政复议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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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融安政行复〔2025〕62号 融安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来源:融安县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6-01-20 11:45 

申请人:韦某某。

被申请人:融安县泗顶镇人民政府。

住所地:融安县泗顶镇泗顶街1l号·

法定代表人:黄诗保,镇长。

申请人韦某某对被申请人融安县泗顶镇人民政府作出的《信

访答复意见书》(编号:GXF20250922xxxx)不服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已于202512l6日予以受理。行政复议期间,因被申请人已恢复审理申请人的确权申请,现申请人自愿申

请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

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行政复议终止。